估計誰也不會想到,一次砸窗會引起這么大爭論。如今越鬧越大,各大媒體也開始出現了不同意見。
一開始很多媒體人對這種行為是贊譽的,廣大網友更是支持叫好。
覺得砸窗的人是英雄,建議給他們頒發“見義勇為”獎。
畢竟從一些視頻來看,車里確實很悶熱,三四十度很多人都汗流浹背。根據車內乘客描述,車里很熱,很悶,不少人汗流浹背。
南方都市采訪中一位乘客說,因為空氣悶熱,一位50多歲的阿姨都快暈倒了。
車內溫度超過三十度,黑衣男子砸窗后,有風吹進來就舒服多了。
而且他們不僅解決了乘客的潛在危險,還解決了乘務員怕擔責任的猶豫。
結果這兩天有些媒體編輯寫出來的一些文章惹了眾怒。
比如“中國網”直接給這件事做了個定性。
破窗者不是義舉更不是英雄,而是情緒失控,是對公共安全底線的一次粗暴踩踏,所謂的“自救”行為是“自戕”。
批評當事人模糊法律底線,漠視集體安慰與法律秩序……。
文章中的種種言語儼然將砸窗者,形容成了一位無責心莽撞行事的粗漢。相關言語是非常犀利的,所以,該文章也遭到了廣大網友抨擊。
評論區幾乎是清一色的反駁言語,感覺大家都要把這篇文章的作者生吞活剝了。
文章作者批評破窗者的同時也批評了網友,覺得網友美化破窗者是比砸窗行為更危險的舉動。
這種論調無異于“以暴制障”,是野蠻的。
口號喊的太多了,作者顯然是沒深入了解事情就揮筆寫下這篇文章,連最起碼事發場景都搞錯了。
砸的是普快綠皮車車窗,不是高鐵。
而且寫之前編輯最起碼查一下鐵總的相關文件以及應急管理救援的相關規定。
好在并不是所有的媒體編輯都持有相同觀點。
央視觀點:砸窗砸破的并不只是玻璃,真正的應急處置絕對不會讓乘客在高溫中煎熬三個小時。
紅星觀點:乘客首先是服務對象,而不是管理對象。
第一觀點:鐵路是服務行業,一線工作人員要迸發活力,發揮主觀的積極性能動性。
相比沒有生命的玻璃,乘客的安全和健康更重要。
澎湃觀點:我們都學過“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在生命面前需要變通與果斷。
要多問問乘客的感受,尊重現場的判斷,理解他們的處境。
5日,官方又做了聲明,對于沒有立馬開門或者砸窗通風給出的解釋,車內悶熱但并沒有達到立即開門破窗,啟動緊急預案的程度。
車里也并不是完全封閉的,第一時間打開了80余個氣窗通風降溫。
還給旅客們提供了1800余瓶礦泉水和900余罐八寶粥。
通報說“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p>
“鐵路部門呼吁,如乘車過程中發生突發情況,鐵路部門將按照應急預案妥善處置,請廣大旅客聽從列車工作人員安排”。
歸納一下也就三層意思:
一是乘客悶不悶熱,你們說了不算,是我們鐵路說了算;
二是不管你砸窗會拯救多少人,你說了不算,我們就認定你只要破窗就一定有人跳車,一切以我們的認定為準;
三是你上了我們的車,就必須服從我們,你可以死在車上,但不可以反抗我們。
這份通報,既不講法理,也毫無人性,于是輿情再次升溫。
《旅客列車空調失效應急處置辦法》第九條明令:“空調失效超過20分鐘不能恢復且列車不能維持運行時”,列車長應“視車內溫度和旅客舒適度作出開門或開窗決定”。
《高速鐵路動車組車輛故障應急處置辦法》:停車超過20分鐘即應開啟應急通風系統或開門通風。
交通部2018年第13號令,《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明確規定,列車滯留后15分鐘工作人員未有效處置疏散和通風問題的,旅客有權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如破窗,使用應急設備等。
開門開窗有這么難嗎?
《生豬運輸管理技術要求》國家標準,從2024年4月1日起,運輸過程中應保持車廂內的空氣流通。
運輸途經地溫度高于25°C或者低于5°C時,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生豬應激”。
“我以為是搞笑的,查了一下,居然是真的,運輸豬的時候溫度超過25°都要采取必要措施,運輸人的火車溫度到了31度鐵路部門還要求人忍受,在他們眼里乘客不如豬啊”。
乘務員渾身濕透擋在窗前,反復拒絕乘客開窗請求。
你到底是執行命令還是在違反規定。
當黑衣青年第三次溝通無果后揮起安全錘,他砸碎的不僅是玻璃,更是系統性的職業失能。
無論是反對還是支持,對此事的議論,內在都是一件好事,因為將服務與管理擺到了臺面上,對于列車工作人員的臨場應變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來源:辣條小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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