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守芬的日歷,好像永遠停在了2006年的那個冬天。當年的12月4日凌晨,院子里突然傳來撬鎖的巨響,三個男人舉著撬棍闖進家,按住她的公婆,搶走了床上才幾個月大的兒子姜甲儒。那一刻,這個山東肥城的農家,天徹底塌了。
據官方媒體報道,2006年12月4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曾某孩、呂某東、王某勇攜帶撬棍、斷線鉗等工具采用翻墻入院破鎖的方式進入喬守芬的家中,曾某孩、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控制住喬守芬和丈夫,呂某東進入堂屋西臥室將被害人姜甲儒從床上強行抱走。
接下來的18年,喬守芬的日子就圍著“找孩子”三個字轉。她和丈夫跑遍了周邊市縣,尋人啟事貼了一層又一層,手指被漿糊泡得發白;在網上發的求助信息堆成了山,每次手機響都心跳加速,接通后卻常常是失望。“有時候走在路上,看見和孩子同齡的娃,眼睛都移不開,總忍不住想,我家甲儒現在長啥樣了?”
直到2024年1月,警方傳來消息:孩子找到了。在濟寧,孩子現在叫劉某正,是劉某強夫婦養了18年的“兒子”。DNA鑒定結果出來那天,喬守芬抱著報告哭到暈厥——18年的煎熬,終于等來了“找到”兩個字??蓻]等她緩過勁,檢察院的決定像塊石頭砸進心里:劉某強因“過了追訴期”,被不起訴。
原來,2006年案發第二天,搶走姜甲儒的曾某孩等人就把姜甲儒以28600元賣給了劉某強、蘇某娥夫婦。這些年,孩子在濟寧落戶、上學,變成了劉某正。2024年1月18日,劉某強被抓獲歸案。
日前,此一案件的新進展來了。檢察院告訴喬守芬:劉某強的行為盡管已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但根據刑法追訴時效規定,已過期限,于是,已經作出不起訴劉某強的決定。
2025年7月8日,喬守芬告訴媒體記者,對檢察院的這一決定不認同,將委托律師發起申訴。目前姜甲儒正在讀書,拐賣案件的幾名被告人已開庭審理,法院還未做出宣判。喬守芬希望人販子付出應有的代價。
喬守芬認為,其他參與人員也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如劉某強的岳父參與了“買小孩”的談判和交易,曾某孩參與了偷搶小孩的行為,這些人都應該接受審判。目前,喬守芬仍在等待法院對幾名“人販子”被告人的宣判?!安荒芫瓦@樣放過他們,不然,我們滿世界找孩子,就像是小丑一樣?!?/p>
喬守芬紅著眼眶對記者說:“搶孩子的人販子曾某孩、呂某東、王某勇等人已在2025年4月開庭,可判決沒下來,買家卻先‘沒事’了。我不認同,我要進行申訴,不能讓他們覺得,我們找孩子就像耍猴”。
對于喬守芬的遭遇,網上的議論炸開了鍋。有人怒不可遏:“人販子必須重判!最輕也得牢底坐穿,不然怎么震懾后來者?除惡不盡,法律的臉往哪擱?”也有人嘆氣:“18年骨肉分離,買家一句‘過了期’就沒事,這讓丟孩子的父母咋接受?”還有人說:“人生就圖個家人團圓,這家人熬了18年,公道不能缺席。”
其實,法律上的追訴期有明文規定,但在父母心里,孩子被拐的那一刻,痛苦就沒有“過期”一說。喬守芬這些年,枕頭下總壓著孩子的小襁褓,洗得發白了還舍不得扔;逢年過節,桌子上永遠多擺一副碗筷,“就怕孩子突然回來,認不得家”?,F在孩子找到了,可18年的空缺,不是一句“不起訴”能填補的。
目前,案子還在等判決,喬守芬每天都盯著法院的消息。她說:“我不圖別的,就想讓那些毀了我們家的人,知道疼?!彼@話里,是18年的眼淚,也是一個母親的倔強。
說到底,這事兒戳中了所有人的軟肋——誰家的孩子不是心頭肉?搶孩子、買孩子,毀的是一個家的一輩子。法律有尺度,但人心有溫度,希望喬守芬的申訴能有結果,希望人販子的判決能給這個家庭一點慰藉。畢竟,18年的等待,不該只等來一句“過了期”。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能讓苦熬的父母,連等的勇氣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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