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發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重點用能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
文件指出:
1、2025年新增鋼鐵、水泥、多晶硅行業、新建數據中心綠電消費比例,只監測不考核
在電解鋁行業基礎上,增設鋼鐵、水泥、多晶硅行業和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其完成情況核算以綠證為主,只監測不考核,電解鋁行業則進行考核。
鋼鐵、水泥、多晶硅行業2025年要求綠電使用比例為25.2%~70%,數據中心則均為80%。其中,30%以上的省份有19個,湖南、廣西、甘肅均要求50%以上,四川、青海、云南則為70%。
2、本次2025年指標為約束性指標,按此對各地進行考核評估
根據文件,本次下達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約束性指標,按此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考核評估。
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以本省級行政區域實際消納的物理電量為主、以省級綠證賬戶購買省外的綠證為輔,其消納責任權重應在當年完成,不再轉移至2026年。
需要指出的是,國家通過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這一指標,來調動地方政府發展新能源的積極性,而風、光的年度新增指標則與各地的非水消納責任權重指標掛鉤,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牽頭落實。
根據各省非水消納權重來看,重慶最低約10.8%,內蒙、吉林、黑龍江、河南、甘肅、青海、寧夏則均為30%,目前大部分省份非水消納權重均要求達25%以上。
3、消納責任權重是機制電量規模基礎
2026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做好項目儲備,并結合2025年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優化納入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規模,結合新能源消納需求,同步加強調節能力規劃建設等配套措施,進一步提高電力系統消納和調控水平。
文件見下:
▌本文來源:國家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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