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大勝!美國最高法裁定,總統有權裁撤任何聯邦機構
美國最高法院重新解釋憲法,8-1通過最新憲法解釋案,此前所有聯邦法院對于特朗普總統禁止裁員令均屬于違反美國憲法,全部撤銷,美國總統有權,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原因,完全憑借個人意愿,裁撤任何美國政府機構,開除任何美國政府員工,只要是特朗普愿意,哪怕是國務卿特朗普也有權立即開除。
說一下這個8-1吧,之所以會出現如此一邊倒的情況,連自由派大法官也支持這個法案,因為《美國憲法》里明文規定總統獨享行政權,美國憲法規定的聯邦行政機關只是總統本人,憲法中并沒有聯邦政府,任何聯邦政府官員、機構都是總統的幕僚,比如國務卿,如按字面意思翻譯就是國務秘書,其他機構官員也是如此。
所以按照美國憲法,理論上特朗普可以直接開除所有聯邦政府機構、雇員、官員,然后一切重新任命,這屬于《美國憲法》的底層邏輯,總統本身就是皇帝,總統就是調海軍陸戰隊來戒嚴,然后特赦所有參與者,也是合法的。
以前一直說美國的制度是三權分立,實際上是大多數美國總統都能保持紳士的態度,現在特朗普徹底不要這些底線,那么按照《美國憲法》,只要有三分之一的議員不支持彈劾,那么美國總統就是民選的皇帝,最高法院、議會都沒有制衡的總統能力,行政權執行高于立法和司法權。
想要改變這一切那就需要修改美國憲法,但是修改美國憲法需要三分之二的議會席位,就現在美國兩黨的敵對程度,這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以特朗普成為貨真價實“民選皇帝”,官員不聽命令,是真的會被特朗普直接裁員,許多支持民主黨的機構,現在也會忌憚被直接裁撤,選擇聽命于特朗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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