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關沈北唐軒公館小區“兇宅”的事鬧的沸沸揚揚。
事件的起因是韓女士在社交平臺上的發貼,她稱自己在唐軒公館租到了兇宅,經于房東溝通,中介費還是沒有退回來。
從韓女士在網上的講述和接受記者采訪的回答,可以還原事件的經過。
唐軒公館。圖/社交平臺截圖
2025年6月8日,唐軒公館某房屋內一名租客自殺身亡,尸體被發現時已腐爛。房東在事發后不足一月內重新粉刷墻壁,并于7月1日將房屋租給新租客韓女士。韓女士共支付租金5200元,并額外承擔了中介費。
韓女士于7月5日經鄰居提醒得知房屋為“兇宅”,此前房東及中介均未告知該信息。韓女士委托中介向房東求證時,房東起初否認,稱“都是謠傳”,次日電話溝通中,房東承認自殺事件,但辯稱“房子沒有毛病”,拒絕退全款。
房東最終退還韓女士4550元,扣除了650元中介費。韓女士要求房東全額退還5200元租金,并已委托律師起草訴狀,擬提起民事訴
律師認為,依據《民法典》第148條,房東故意隱瞞“兇宅”事實,導致租客違背真實意愿簽約,屬于欺詐行為。 根據《民法典》第157條,合同因欺詐被撤銷后,房東應全額退還租金,并賠償租客合理損失(如中介費)。
事件曝光后,所有中介平臺及交易網站均已下架該房源。
來源:沈陽百姓一家親 九派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