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蒂芬·哈爾西(Stephen R. Halsey)
美國邁阿密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芝加哥大學博士,曾留學臺灣大學和北京大學。研究領域是中國近代史,也研究環境史、經濟史、比較殖民主義和全球史。
到1914年為止,歐洲國家的殖民范圍已占全世界陸地面積的84.4%以上,但是直到近代,中國都一直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這個國家的發展軌跡為何與被歐洲掌控的全球格局大相徑庭?它的命運是因其廣袤的國土而生,還是在與強大對手的角逐中造就,或者另有他解?如果一般性的討論僅能給出片面的解釋,那么歷史學家該如何尋找一個更恰當的答案?上述問題為什么亟待解決?
在1500年的時候,幾乎沒人能預見到有一天西方會主宰世界。因為中國、印度和中東國家的財富、人口以及國家實力在幾百年間都凌駕于西方之上,然而,以歐洲人的航海大發現為轉機,這種全球范圍內的平衡被打破了。盡管歐洲殖民者開疆拓土,占領美洲,但直到18世紀,英、法、葡、西、荷的貿易網還僅能覆蓋印度洋和太平洋地區。18世紀中期,英國東印度公司(EEIC)控制了孟加拉,隨后開始在南亞建立統治,情況由此發生了變化。之后150年間,在西方的軍事、政治和經濟壓力下,亞非許多弱小的國家土崩瓦解。1880年后,歐洲各國的高層發動了蓄謀已久的侵略,這些國家紛紛俯首稱臣。憑借工業革命帶來的先進科技,到19世紀末,全球各地幾乎盡在歐洲列強的掌握之中。
歐洲列強在這一時期的成長壯大終結了亞洲數百年的優勢地位,并在當地引發了社會結構的重大轉變。與美洲和澳洲(Australasia,又譯澳大拉西亞,一個不明確的地理名詞,泛指大洋洲和太平洋島嶼)相比,剛果、越南等地區氣候炎熱,人口稠密,瘟疫橫行,對歐洲移民構成了嚴峻挑戰。西方勢力并未將亞非地區變為居留地,而是對當地人進行殖民統治。此外,多地的殖民政權無視當地的實際情況,重劃邊界線,挑起種族沖突。在19—20世紀出臺的經濟政策,頻繁對各殖民地的生產、銷售和分配系統進行調整,但要想以此在亞非各殖民地謀得暴利近乎天方夜譚。1800年以后,舊有的各人類文明中心對全球經濟的貢獻無足輕重,直到20世紀末21世紀初,它們才重振其影響力。此外,歐洲當局在亞非地區建立起教育系統,以鞏固對亞非地區當地人的統治。在許多地方,這些新機構服務于殖民政權,培養基層官員中的中堅力量,但由此造成的混合性文化身份認同,也為殖民帶來很多問題。簡而言之,殖民主義成為全球近代史的一大主題,對所有的個人、階層或地域的影響幾乎無所不及。
19世紀和20世紀的西方帝國主義在中國呈現出完全不同的組織形態。與印度、越南、莫桑比克等國家不同,中國在歐洲勢力的鼎盛時期保持了獨立自主。在兩次鴉片戰爭(1839—1842,1858—1860)中,清朝(1644—1911)戰敗,在英法強迫下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中國主權受到種種限制。其他列強也很快與中國締結條約,幾十年后,日本也開始加入締約活動中。這些外交協定規定了低關稅,確立了最惠國,并保證西方人有在中國內地游歷的權利。這些條約還開放了許多通商口岸,所謂的“治外法權”使外國人享有不受中國法律約束的權利。在19世紀中期,這些特權在中國創造出一個“非正式帝國”(informal empire)體系,西方各國通過軍事、外交和法律三管齊下,對北京方面施壓以造成影響。
然而,清朝以及后繼的民國時期(1911—1949)正處于人類歷史上殖民競爭最為激烈的時期。與加爾各答、孟買或巴達維亞之類的貿易據點不同,中國的貿易口岸從未發展出巨大的殖民帝國。相反,歐洲列強只是管轄著上海租界或中國南部的香港等一些小塊飛地。中國在19世紀和20世紀永久喪失的領土只有外蒙古和西北以及東北的一些偏遠地區。盡管列強在1895年以后獲得了某些地區的租賃權,但這些地區在一定期限后還會重歸中國管轄。不平等條約雖然侵犯了中國主權,西方卻難以靠它們把新的經濟體制或文化身份認同強加給中國人。這些政策需要外國官僚來直接進行行政監管,在南亞和非洲等地區取得的成效一般來說也甚為有限。在近代,中國是僅存的六個非西方的獨立國家之一,盡管邊疆地區的領土略有損失,但仍保持著政治和領土上的基本完整。
為什么中國在19世紀走上了不同于世界大部分地區的發展道路?許多學者認為,是中國的經濟體量或列強在亞洲的勢力均衡導致中國發展出一條不同的歷史軌跡。然而,將這些假設置于比較語境中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它們缺乏說服力。在南亞,英國吞并了之前莫臥兒帝國的領土,接管了2億人和超過180萬平方英里(約466萬平方千米)的土地。1880年以前,瘟疫的肆虐使歐洲人在非洲大部分地區的殖民活動舉步維艱,但他們在隨后掀起的“瓜分”非洲狂潮中,用不到30年的時間就占領了幾乎占世界總面積五分之一的地區。如果到1914年,全球84.4%的土地都在歐洲人統治之下,中國能僅憑巨大的體量就免于被西方征服嗎?
1895—1914年,各殖民勢力之間的競爭,尤其是英國在這一時期對正式瓜分中國領土的反對,可能是中國幸存的原因之一。但是歷史在亞洲其他地方的發展表明了這一理論的局限性。19世紀,奧斯曼帝國的實力和凝聚力持續下降,引來鄰近的哈布斯堡王朝和羅曼諾夫王朝的侵略。這一前景給那些希望保持大陸勢力均衡的英國戰略家們敲響了警鐘。倫敦因為害怕沙俄帝國將影響擴展到地中海東部,通常會在政治和軍事上支援伊斯坦布爾。倫敦的政客們致力于維持歐洲東北部的領土現狀,1853年在俄國威脅要消滅“歐洲病夫”時向俄宣戰。盡管有英國的援助,奧斯曼帝國的領土仍然被蠶食,到1919年,只剩下位于安納托利亞半島的核心地區。如果外部因素不能說明中國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幸存的原因,能否從國家自身內部尋找答案呢?
大多數研究中華帝國晚期政治史的史家都認為,中國政府無力應對來自近代世界的挑戰,讓這個問題顯得更尖銳了。根據這些記述,統治的虛弱必然導致國家領土被各殖民勢力瓜分。在19世紀至20世紀早期弱肉強食的世界里,在西方的壓迫下,弱國會很快滅亡,它們或淪為蓄謀已久的侵略的犧牲品,或自然瓦解。盡管中國主權嚴重受限,但清朝及后繼的民國時期仍然在行政執法,征收稅款,宣戰和談,并統治著4.5億人口。1850年后,官員們是否找到了一條重建中國之路,使國力可以在最低限度上維持一國的獨立自主?
近代中國的主權與成功的國家建構
1850年后,歐洲帝國主義的威脅為中國的國家建構時代拉開了序幕,這是7世紀早期以來最具革命性的時代。雖然晚清被描述成一段衰敗不堪、積貧積弱、王朝末路的時期,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來自列強持續的戰爭威脅下,近代中國卻成了一個軍事—財政國家。這種政治形態將財富、官僚體制與槍炮以嶄新的方式結合在一起,確保中國在惡劣的國際環境中能屹立不倒。19世紀中期以后,政府通過新增商業稅擴大了稅收來源,用這些資金來滿足其巨大的國防支出。新的財政機構使國家能夠榨取額外的資源,與此同時,在20世紀早期,近代警察的行政管轄范圍得到擴展,強制力也得到提升。在19世紀晚期,當權者們還創建了一支由20艘鐵甲艦組成的海軍艦隊,以增強軍事力量,并發展出近代兵器工業。到19世紀70年代,他們還開始認識到財富和國家實力之間的聯系,建立起國有輪船制造和電報企業。這些努力改善了中國的交通運輸和通信基礎,并將少數近代部門引入中國的經濟結構中。總而言之,在帝制時代晚期,中國在追尋富強之路上奮力前行,免于淪為殖民地,還為后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治國之道是一種管理公共事務的本領,包括觀念、制度和實踐。中國人對有關治國的問題已經思考了兩千多年,到1859年時,發展出一套順應自己準則的“經世”政治傳統。例如,官員們試圖建立全國通行的穩定的土地所有制秩序,并盡可能地運用公共政策改善“民生”。在帝國晚期,他們還鼓勵商業發展,但只把這視為對農業、桑蠶業等主要產業的補充。與南亞很多地區相比,中國稅負較輕,在19世紀早期,政府四分之三的稅收來自農業。最后,朝廷憑借規模很小的中央集權的官僚體系管理著4.5億人口,地方事務靠士紳精英和商人行會等充當中間人,協助進行管理。
19世紀,在國內,中國人口日益增多,在國際上,東亞的環境風云變幻,在由此造成的愈來愈大的壓力下,這種統治框架應運而生。領導人們與時俱進,形成治國的新理念,主張追尋富強對捍衛中國主權具有重要意義。如同軍事—財政國家本身一樣,這些新理念是經過數十年才發展成形的。即使上述轉變最終對中國產生了變革性的影響,這種轉變過程也是循序漸進的。
“主權”的概念是作為近代中國人治國之道的基石出現的,但1900年以前,這一術語的內涵一直在改變。1863年,美國傳教士丁韙良(William A. P. Martin)在他編訂的《萬國公法》(The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里,用一個四字成語(“自主之權”)把這個詞首次翻譯成中文。隨后幾年,京師同文館面向帝國全體官員刊行此書,丁韙良早期的中文譯著,查爾斯·馬頓斯(Karl von Martens)的《星軺指掌》(Manuel diplomatique)和布倫知理(Johann Bluntschli)的《公法會通》(Das Moderne V?lkerrecht)也隨后問世。在接下來的20年間,一些名臣開始用“主權”的概念來描述戰略問題,概括政治決策,表述中國對外政策的基本目標。19世紀70年代早期,一些人的官方往來文書中開始經常出現這個詞,比如曾任洋務大臣的李鴻章,直至1895年失勢之前就是如此。中國人有時會把主權解釋為一種對領土、人民或財產無條件的控制,而非對國家事務的最后或終極決定權。決策者們往往將中國與列強之間的關系看作零和博弈,這種獨特的定義可能是由他們對外交事務的理解發展而來的。例如,中國的官員們認為,在不平等條約下,中國因喪失關稅自主權而付出的代價,與英法等國獲得的經濟收益成正比。而當歐洲人、美國人以及后來的日本人獲得治外法權時,中國的合法主權就相應地受到了損害。但在1895年后,這個詞的定義開始變得更為通俗和具體,到1911年,已經接近于歐洲、美國和日本的一般用法。
19世紀70—80年代,政商界精英也開始要求在中國境內獨享經濟利益。例如,“利權”不再作為一個合成詞被逐字解釋為“對利益的控制權”,而是用于形容一國“對利益享有的主權”。到19世紀90年代,一些杰出的思想家甚至開始呼吁與帝國主義列強進行商戰,在歐洲近代早期,許多國家都曾采用這種重商主義策略。中國人及時認識到,主權應該因資源、法律、領土或人民而呈現多種不同形態。19世紀下半葉,他們還在官方文書中普遍使用“獨立”“權利”“自由”等術語來討論帝國的政治問題。丁韙良一系列有關國際法和外交實踐的譯本成為這些概念的源頭,中國官員們在19世紀發展出了一套對世界秩序的新認識。
然而,治國之道的定義不僅包括各種概念,還包括實踐以及用來管理社會的制度。國家高層將追求軍事、政治和經濟的強大視為讓中國主權免受進一步侵犯并使其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一種手段。因此,他們不再實行跨省援助帝國西部邊陲地區的政策,而是從這些地區籌款支持本地的軍工事業。另外,之前清朝皇帝為表明對治下臣民實行仁政,曾承諾永不加賦,當局拋棄了這個承諾,轉而在富庶且最易受到西方入侵的沿海各省施行政策改革,這些項目開銷由一系列新的商業稅來負擔。對抗外國侵略需要進行國防建設,導致軍事開支飆升。李鴻章等知名大臣也不再向興修大運河和黃河等傳統水利工程項目投入資金,而是向推進交通和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投資。此外,新的官僚機構擴展了它對國家的行政管轄范圍,這能夠使它對地方社會的控制程度更高。19世紀,某些政府機構仍要依賴士紳精英的協作,機構中既有非正式的雇員,也有吃公糧的官員。不管進行了多少改革,新的治國之道與中國未來的聯系至關重要,與中國過去的聯系同樣不可小覷。
本書將帝國晚期的國家構建置于兩種不同的比較情境中展開論述,其學科關注點超出了中國研究的范疇。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認為,軍事—財政國家出現在歐洲近代早期至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署之間。這一外交協定使世俗國家的主權得到確認,一種國際秩序也由此產生,它意味著肆無忌憚的競爭、結盟,以及頻繁的軍事沖突。在17世紀晚期和18世紀,因戰爭所需,英法建立了新型的行政和財政組織。英國陸軍和海軍規模在1680—1780年擴大了3倍,美國獨立戰爭時期(1775—1783),在從賓夕法尼亞到本地治里(Pondicherry)的各戰區,英國共擁有19萬人的武裝力量。每當硝煙再起,國防開支就隨之增長,因此,財政大臣放棄征收直接性的土地稅,轉向間接性的商業稅和公共借款。在重商主義原則指導下,近代早期的英國編制了新的國際海關稅則表。與此同時,對銷售的啤酒、烈性酒、葡萄酒、蘋果酒、麥酒、啤酒花、鹽、皮革、肥皂、蠟燭、電線、紙貨、淀粉征收國內消費稅,由此帶來巨額收入。此外,在斯圖亞特和漢諾威統治時期,官僚結構的日益擴大化和復雜化,對他們為戰爭進行的多次舉國動員起到了促進作用。到18世紀80年代,英國僅稅務部門就擴大了3倍,雇員總計達8300人。軍事—財政國家的這種發展進程在18世紀的英國得到了充分體現,而處于嚴酷的政治環境之中的法國、普魯士等競爭對手們,則是在為保持獨立而進行斗爭的同時經歷了類似的轉變。
19世紀,西方列強將他們弱肉強食的國際秩序移植到東亞,與此同時,在中國,戰爭、稅收和官僚體制的發展三者之間也開始以類似方式相互關聯起來。要確保一國在惡劣的地緣政治形勢中屹立不倒,能采取的策略屈指可數,中華帝國晚期的策略就是有意模仿和自己不斷摸索嘗試,并借鑒歐洲國家的某些特點。從19世紀晚期到20世紀早期,官員們用西方的軍事技術裝備起新型陸軍,戍衛本國富庶的沿海地區。他們還建起一支鐵甲艦隊,在中國沿海水域和主要河道上巡邏。1842—1911年,為跟上國防開支的步伐,去除通貨膨脹因素,政府稅收增長了3倍,而且在稅收收入上,間接貿易稅捐的重要性開始超過土地稅。19世紀50—60年代,新體制中官員的職能也有了新的發展,他們有了舉全國之力的能力。19世紀中期,在英美的幫助下,清朝創立了大清帝國海關。與此同時,行政機關開始對中國內地市場上商品的運輸和銷售征收一種較為低效的通過費(厘金)。這些新的財政機構的出現擴大了帝國晚期的政府規模,而在20世紀早期實行的新政卻通過創建現代警政、學校,以及政府部門的中央集權化,更為迅速地擴大了政府規模。一連串的變革都是在清朝統治的最后50年中生根發芽的,但直到20世紀50年代早期中國崛起時才開花結果。
歐洲的軍事—財政國家和中國分別代表著全球化這一共同主題之下各不相同的變化形式,由于歷史進程中一次偶然的交會,它們的政治結構在某種程度上結合在了一起。如果不是列強在東亞的殖民競爭,1850—1949年中國的發展軌跡就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國際環境的共享尚且沒有使西歐內部的制度安排整齊劃一,更不用說東亞了。在借鑒模仿英國的憲法、政治文化以及法制傳統上,中國并不比德國、法國或俄國遜色。例如,與歐洲諸國不同,在20世紀以前的中國,公共借款并未成為管理國家的重要手段。但是,在不同的地域、時間和文化背景下塑造近代國家的進程中,似乎唯有戰爭扮演過的角色才是舉足輕重的。
本書還將18世紀和19世紀歐洲各帝國在亞非的發展與中國自始至終的政治獨立進行對比。粗粗翻閱史料的記載,我們會認為西方國家本該已經把中國變成殖民地了,但實際上這并沒有發生。全球化敘事會凸顯存在于中國的“非正式帝國”的特質,還會強調對南亞等地區殖民擴張起促進作用的那些條件。本書重在分析脆弱無力的國家結構和漏洞百出的經濟制度這兩個因素,而無意于對近代歐洲的帝國主義做全面的解釋。即便如此,了解中國屹立不倒的原因,也可以幫助我們解釋為何在亞洲和非洲很多當地的族群沒能維系住國家的獨立。
在近代早期,龐大的多民族帝國控制了亞歐大陸的中心區域。從印度洋和太平洋到沿海貿易據點,西方勢力在大多數情況下要受制于莫臥兒等強大王朝。在18世紀這些王朝衰落后,政治—軍事的平衡發生了改變,這些歐洲闖入者從中獲益,如同在南亞等地所做的那樣,他們開始攻城略地。17世紀晚期,英國東印度公司慘敗于莫臥兒王朝之手,但是1750年后,繼莫臥兒之后統治這一地區的國家則屈服在西方的武力和外交手腕下。東南亞、中東和非洲的各個國家越發羸弱不堪,更加無力抵抗歐洲列強的侵略,特別是在工業革命后殖民勢力的力量變得越發強大。中國直到20世紀中期才獲得與西方各國平起平坐的國際地位,但中國1850年后的改革政策,還是縮小了與西方政府在“國家能力”(state capacity)上的差距。
政治經濟體制的重大差異也有助于解釋,為什么中國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落入征服者和殖民者之手。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代理人濫用他們的貿易特許權,從事鹽之類的商品走私,并且和掌控著該國財政的銀行家族相勾結。久而久之,這些活動動搖了孟加拉本地統治者(或稱行政長官)的財政地位。為了還以顏色,他在1756年攻打了加爾各答的貿易據點,這一舉動使該地陷入騷亂、戰爭狀態,并最終被英國吞并。相比之下,在1900年以前的中國,密集的商業網絡則限制了歐洲對華經濟滲透的程度。本地產品的質量和中國人捉襟見肘的購買力限制了西方商品的銷路,中國掮客在各環節控制著茶、絲、煙土和棉紡織品的貿易。另外,各省官府建立了本地商行來和各通商口岸的歐洲公司競爭。19世紀,為收回中國的部分“利權”,中國輪船招商局等一些公司開始同西方輪船公司展開激烈競爭。1850年后,中國的對外貿易非但沒有擾亂經濟,還給國家建設工程提供了額外收入,鞏固了政府的地位。
反思近代中國
大多數論述都采用了一種元敘事(metanarrative),但我認為,中華帝國晚期的歷史不僅僅是政治羸弱、衰敗不堪、分崩離析的歷史。令人吃驚的是,西方的評論者們對現代以前中國史書所使用的語言辭令和分析范疇照單全收,特別是在使用朝代循環范式時更是如此。這個概念認為王朝統治就像生物一樣,盛極而衰。《二十四史》記錄著中國各王朝的興衰更替,但著述者的目的不太像要去解釋經年累月中的變遷。歷朝歷代都會讓當朝的杰出學者負責編撰前朝歷史,以確保能依統治者自身的意志來決定如何敘事。這些文本還扮演了教化的角色,通過臧否特定的歷史人物,對讀者進行道德教化。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往往把政治羸弱、軍事失利和自然災害當成統治者或朝廷失德的結果。專業學者們雖然不認同這些解釋,但他們筆下的中國政治史仍是用傳統中國世界觀中的基本要素構建起來的。一些有名的著述者提到,清朝在19世紀中期的命運是一種必然的轉變,好像歷史變遷總會遵循周期輪回,是可以預見的一樣。總而言之,這些說法可能是為中華帝國晚期政治精英的需要服務的,但漢學家在探究歷史時則應該對現代化模式的適用性持懷疑態度。
除中國古代史書外,人們對19世紀晚期到20世紀早期的習慣性理解還有兩個重要源頭。許多中國歷史學家帶著民族主義感情,認為1850年到1949年這段時間是在西方列強魔掌下的“屈辱的世紀”。這些中國知識分子對19世紀晚期那些力求革新的官員態度曖昧。一方面,他們承認李鴻章等有識之士的成就,稱頌他們為保衛中國免遭外國帝國主義者的蹂躪而做出的努力;另一方面,清朝統治者是滿族而非漢族出身,這些學者因此還指責改革者效忠清朝。這種對中國近代史的復述認為,中國是在民族主義影響下于1949年后猛然醒悟的,并不認為中國在此前經歷了整整一個世紀的國家建構過程。
很多學者對中日歷史進行了粗略對比,他們有關中華帝國晚期的結論就是在這種誤導下形成的。1894—1895年,中日兩國為爭奪朝鮮半島的控制權短兵相接,清朝軍隊大敗。在他們看來,這一結果證明日本明治政府推行的改革“成功”了,而中國為自強而付出的努力則“失敗”了。這種論點是在現代化理論的影響下形成的,然而,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果只是表明了19世紀90年代中期日本的實力處于上風,很難由此洞悉兩國國家構建的長期成果。
西方在19世紀50年代將一系列類似的不平等條約強加給日本,1868年以后,明治政府促進經濟發展,建設現代化軍隊,并對行政機構進行改組。這些政策使日本能在短短50年內就躋身強國之列。1904—1905年,日本在中國東北地區與俄國這個歐洲“白人”國家開戰,取得決定性勝利,舉世為之震驚。相比之下,軍事—財政國家在中國的發展歷時百年,并且在1850—1949年很少有巨大成功。直到中國在朝鮮半島(1950—1953)與超級大國美國開戰,雙方戰成平手,1964年中國又擁有了核武器之后,外國的觀察家們才開始認識到這種轉變有多重要。比較分析能夠增進我們對近代東亞政治變遷的了解,但下一步的研究必須以一個世紀而不是幾十年的時間跨度來評價中日國家構建事業所取得的成果。
本書對中國政治史的全新闡釋是建立在彭慕蘭、王國斌、孔飛力等知名學者近來的學術成果上的。彭慕蘭和王國斌證明了對整個亞歐大陸國家建構、經濟增長和社會轉變模式進行比較的重要性。他們的著述與我的研究一樣,在對上述問題做出評價時所采取的方法和視角不僅跨越了政治邊界,也跨越了傳統的時空邊界。他們摒棄了源自西歐的歷史目的論思想,但對將一國的歷史獨立于全球背景進行研究的漢學家們,也持批評態度。通過探討政治、經濟或社會演變的一些重大時刻,學者們無須遵循任何標準模式,就能將歐洲和亞洲置于世界歷史的時間維度之中。我在本書中采用了他們頗具創新性的方法,來呈現全球史視角下19世紀晚期至20世紀早期中國的歷史。本研究與彭慕蘭、王國斌兩人的著述一樣,對歐洲各國進行了系統的比較,并將中國置于帝國主義擴張等一些世界歷史的主導性潮流之中。但是在我看來,在19世紀,兩個地區間的政治上的隔絕并沒有那么重要,我反而認為,這些地區的國家構造在一定程度上是趨同的。比起20世紀之后的任何時候,1500—1750年,中國和與之對應的歐洲國家間的差異更為明顯。
彭慕蘭的早期研究對1853—1937年外國帝國主義對中國北方內陸地區的影響做了細致的考察,認為改革的倡議在地方精英的支持下取得了顯著成功。在20世紀的最初幾十年中,中國當局將更多的物資輸送到易受侵略的沿海地區,大運河沿線較早期的商業中心隨之衰落。在戰略要地,國家也開始通過一系列新式行政機構來對日常生活施加更大影響。與此同時,全面抗日戰爭(1937—1945)爆發之前,中國北部平原某些地區的工農業增長都很可觀。上述論斷引出一個問題,那就是19世紀下半葉的改革努力成效究竟如何。此外,彭慕蘭的觀點促使我去中國東南部尋找支出和物資分配模式的類似變化。歷史上有各種證據表明,全中國的政治決策開始在新的治國原則的指導下進行,這種假設是成立的。
孔飛力的著述追溯了19世紀以來中國歷史的潛在連續性,指出歷屆政權都在努力應對層出不窮的政治、經濟和行政問題。帝王、官員、思想家以及改革者們,都曾為調和國家權力與參政議政,為在地方財政需求和中央政府之間尋求一種平衡,為使政治角逐符合整體公共利益的理念而奮斗。早在西方入侵以前,上述問題就已經在根本性議程(constitutional agenda)中居于重要位置,然而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中,中國人還在不斷用近代政治話語對這些討論進行重新表述。與孔飛力的學術研究相比,本研究同樣強調現在與過去之間的聯系,但是在論及近代中國的形塑過程時,賦予了國際秩序一個更為重要的角色。
孔飛力較早出版的著作細致考察了19世紀中期爆發的內亂對中國的影響,指出政治權力開始由朝廷下放給各省的漢族官員。清朝雖然繼續統治著24個省的4.5億人,但滿族統治者為情勢所迫,只得將更多權力與漢人分享。學者們在對帝國晚期的中國進行了分門別類、條分縷析的分析研究后發現,變化的主要動力與其說是來自北京方面,不如說是來自地方上的當權者。將“國家”與愛新覺羅統治家族乃至軍機處等中央政府機構混為一談,這會掩蓋這一時期巨大的政治創造性。在部分政權下放的情況下,改革卻頗見成效,這一命題有違常理,因而大多數評論者將晚清時期簡單地看成政治、軍事和外交上潰敗連連的時期。相反,本書將晚期帝國的國家構建描述為一段成功的歷程,將其視為邁向20世紀中期成熟的軍事—財政國家的重要起步階段。
讀者們可能會問,革命黨人在1911年推翻了清朝的統治,我所持的這個修正性的觀點如何能自圓其說。許多評論者認為,因為“國家”在20世紀早期垮臺,政治、軍事、經濟和法律改革就已經失敗了。這種推斷又犯了之前所說的邏輯錯誤,想當然地將一個龐大的國家等同于愛新覺羅家族或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門。從曾國藩、李鴻章等有識之士所處的19世紀中期開始,權力就已經開始從滿族人向漢族人轉移了,1911年的革命標志著這種轉移的最終完成。基層民眾的普遍不滿可能促成了清朝的顛覆,但更為重要的是,朝廷喪失了對中國各省議會和新軍的控制權。20世紀早期,在作為改革計劃內的一部分而出現的各種機構中,漢族人很快成了其中的首腦。19世紀,各省精英、高官以及軍事統帥們還效忠于朝廷的統治,他們在強國之路上往往身先士卒。辛亥革命后,這些群體往往是初衷未改,但已不再對清朝盡忠。簡而言之,他們繼續為保衛國家制定出許多種方針。如果帝國晚期的統治者像康熙那樣強有力,當時的國家建構可能會取得更大的成功。但是當時沒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因此絕大多數歷史學家就得出了中華帝國晚期衰敗不堪、窮途末路、積貧積弱的結論。
本書中涉及比較研究的章節,利用了多種有關各歐洲國家以及各殖民帝國在亞洲、非洲和美洲歷史二手文獻匯編中的豐富資料。約翰·布魯爾和P. K. 奧布賴恩在討論近代早期的英國時,發展了軍事—財政國家的概念,將這種新型的政治組織形式與英法之間持續的沖突關聯起來。比起歐洲大陸的許多對手,英國較晚才開始增強它的戰爭能力,這使它有機會去復制荷蘭精密復雜的信貸制度。1688年“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后,議會的至高無上確保了稅收的施行要征得英國國民的同意,對皇室權力的這些限制增強了國家權力,并使之合法化。
社會學家查爾斯·蒂利雖然提出從中世紀開始對歐洲政體進行分門別類,但是也強調戰爭在國家的形成中處于中心地位,在這點上他與布魯爾和奧布賴恩的研究相呼應。他堅信,一國的政治和行政結構往往反映在該國首都的內部空間分布上。如果資源分散在廣闊的區域里,則該國政權往往采取強制手段征稅。如果財富高度集中,則在大多數情況下,政治和商業精英在政府中很有發言權。中國等農業帝國憑借一套專制的官僚體制強行征稅納貢,而英法等中等體量的國家則適當平衡了強制施行與協商一致之間的關系。布魯爾、奧布賴恩和蒂利的著述為這一研究課題提供了一個主要的分析概念,促使我去研究戰爭、稅收和官僚體制的發展壯大之間類似的關聯。本書拓展了他們的研究范疇,超越歐洲的界限,對軍事—財政國家進行“全球化”的探討。
我對在亞非的殖民擴張的處理借鑒了一大批已有的學術研究成果,而在其中有關印度史的著作至關重要。C. A. 貝利認為,17世紀晚期到18世紀之間,部落之間的沖突在整個亞歐大陸的突然爆發加速了莫臥兒、奧斯曼和薩法維三個王朝的衰落。他堅持認為,在這一時期,王權的傳統觀念逐漸讓位于日益興起的商業化的政權觀念。在他看來,英國軍隊之所以能在印度大獲全勝,是因為印度本地四分五裂,而不是因為近代化的英國占據了組織和技術優勢。他對歐洲各帝國以及與之相對的亞洲各國的分析自成一派,這種書寫風格得到彭慕蘭和王國斌的支持。此外,貝利還誠邀諸位研究者進一步拓展他對東亞的分析框架。本研究接受了他的挑戰,同時還接受了世界史研究的分類方法,將軍事—財政國家這一概念應用在不同的大陸、文化和時間段上。
P. J. 馬歇爾和貝利一樣,也在探究英國在印度的統治的根源,但是他的早期著作聚焦在孟加拉這一特定區域。他強調本地政權的羸弱不堪以及對外商貿的破壞性作用,將英國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性企業轉變為印度東北部的地方統治者的時間定在1756年以后。馬歇爾的觀點引出一個問題,即洋行是在中國內陸地區發揮了類似的影響力,還是沒能成功占領中國國內市場。受其啟發,我有一個疑問:為什么以南亞的加爾各答、馬德拉斯(Madras)和孟買作為“源頭”(seeds),發展出了實際擁有領土的帝國,而中國的通商口岸卻從未扮演過這種角色?總而言之,本書利用有關帝國主義的文獻勾勒出了歐洲列強全球征服擴張的軌跡,特別突出了存在于中國的“非正式帝國”所獨有的特征。
本書主要靠兩種方法來對中華帝國晚期的國家建構提出修正性的解釋。本書的設想、結構以及內容受到了跨國研究路徑的影響。然而,20世紀70年代以來,少有研究者將中國作為一個整體來分析。我雖然也是著重討論特定區域改革政策的實施情況,但是也會常常涉及中國其他地方的相關事件、動態和模式。自19世紀晚期以來,上海是中國長江三角洲地區最重要的城市,我在第四章至最后的結語部分對這一區域進行了個案研究。
最晚從12世紀開始,這一地區就已經在中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中國人稱之為“江南”的這一地區是由河水沖積而成,土壤肥沃,吸引著來自人口稠密的中國北部平原的移民。溫暖的氣候適宜水稻種植,因而,在棉花代替大米成為這一地區的最主要作物之前,長江三角洲一直都是中國的糧倉。清朝時期,那里的農民紛紛棄農從商,到18世紀,江南又成了中國的紡織業中心。這一地區河網和水路遍布,縱橫交錯,對區域經濟的一體化大有助益。久而久之,這一地區的人民日益富裕,人口密度日漸增大,蘇州、杭州、南京等城市也開始蓬勃發展起來。數個世紀之后,上海這個通商口岸已經發展成為中國最大的都會之一。在19世紀,上海的重要性讓臨近的中心城市難以望其項背。在帝國晚期,長江三角洲地區的學術、文學和藝術百花齊放,涌現出的學者和官員數不勝數。一位19世紀的評論者對這種發展情況進行了總結,指出:“在東南地區,江南省的稅負最重,水利是當地的頭等大事,當地的鄉紳最為活躍。”
在數百年的歲月里,中國的經濟、文化和人口重心從中國北部平原轉移到江南。因此,首都北京的清朝統治者對這一地區一直高度警惕。清朝統治者之所以對此地提高警惕,是因為在19世紀中期,大批歐洲人和美國人來到上海經商,日本人也緊隨其后。此外,統治者還認識到,這一地區可由海路抵達,因此易受外國侵略。他們一直對英國的炮艦搶占長江下游,切斷中國南北交通,并結束了第一次鴉片戰爭記憶猶新。1900年以前,與除京畿之外的中國其他任何地方相比,江南所面臨的威脅都更為嚴峻,歐洲人覬覦中國領土,這里可能會淪為犧牲品,國家高層為此感到憂心忡忡。為對抗西方對中國主權的挑戰,大批資源被投入到了中國東南部的國家建設工程中。這一地區資源豐富,基礎雄厚,因此在1850年后的幾十年間,也被私下作為政治改革的一個試點。在一個富饒的、和國際聯系緊密的地區積蓄關鍵力量,比在窮困的北部和西部開展活動,成功的可能性更大。長江三角洲所具有的這些政治、經濟和地域特征,使它很適合作為個案來研究中華帝國晚期的國家建構。但是,讀者們不應該就此認為江南可以代表整個中國的歷史發展趨勢,這一地區只能說是在戰略上意義重大而已。相對而言,清朝對用于內陸省份,特別是西部邊疆一帶的某些物資開銷,則不聞不問。
歷史著作往往要么考察新主題,填補空白,要么另辟蹊徑,老話新談。本書基本屬于后者。我在研究過程中,曾赴上海市檔案館、上海圖書館古籍部和近代文獻部、臺北“中研院”、臺北“故宮博物院”、芝加哥大學圖書館等搜集史料。我利用定量數據來證明1850年后政府收入的增長,而原始的文本資料則為我的觀點提供了主要依據。李鴻章等各省官員的往來信函不僅述及各項重要的改革政策,還體現了他們政治綱領背后的根本目標。地方志記載了長江下游地區當地的重大事件和情況,展現了中國東南部地區基層社會的歷史變遷。策論文章特別清晰地表明了統治觀念的變遷,而皇帝的諭令則為北京中央政府的活動、計劃和意圖提供了文獻佐證。之前有關晚清時期的論著是建立在一個假設上的,即晚清王朝已是窮途末路,但我認為這不全面,我對上文述及的原始材料進行重新解讀。
本書展現的是全球史視角下19世紀晚期至20世紀早期中國的歷史。一般認為,中華帝國晚期在政治上衰敗無能,但我認為這并不全面,我將對軍事—財政國家在歐洲和中國的發展做出評價,并詳細論述亞非許多地區淪為殖民地的諸多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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