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九龍山風電場。記者周密攝
7月9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云南省能源局聯合發布《云南省推動綠電直連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將通過6條路徑推動綠電資源就地轉化,助力“綠電+先進制造業”走深走實。
綠電直連是指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等清潔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通過直連線路向單一電力用戶供給綠電,可實現供給電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這意味著因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新能源項目有了“新去處”。
《方案》明確,綠電直連項目在公平合理承擔安全責任、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的前提下,按照安全優先、綠色友好、權責對等、源荷匹配原則建設運行,促進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為用戶降低用電成本提供更多選擇。為此,綠電直連電源原則為在建、新建項目,支持因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新能源項目,在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后開展綠電直連。分布式光伏項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范執行,確保建設有序推進,促進分布式光伏健康發展。
綠電直連重點支持綠色鋁、硅光伏、新能源電池、有色金屬(包括稀貴金屬)、數據中心、氫能、磷化工、有機硅、農產品加工、生物制藥等行業符合國家和省級產業政策的新建項目,以及延鏈補鏈強鏈環節新增項目,優先支持負荷調節能力較強的產業項目;支持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探索開展存量負荷綠電直連。按照負荷是否接入公共電網分為并網型和離網型兩類。
為進一步發揮云南綠色能源優勢,《方案》明確了綠電直連的6條路徑,分別是加強運行管理、加強規劃統籌、創新建設模式、強化源荷匹配、提升調節能力、交易與價格機制。其中,在創新建設方面,綠電直連項目原則上由負荷企業作為主責單位,鼓勵由同一投資主體統籌開發。項目電源可由負荷企業投資,也可由發電企業或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投資,直連專線原則上應由負荷、電源主體投資。實行多主體協作模式的,應由負荷側業主牽頭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電力配置與合作模式,簽訂綠色電力中長期購售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支持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或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無法并網的新能源項目開展綠電直連,需經電網企業重新批復接入系統方案。為便于實現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統一協調電源負荷及接入線路的投資備案等有關手續,負荷距離電源匯集站原則上不超過50公里,負荷、電源布局原則上在同一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綠電直連工作推進按“開展項目申報—組織方案評審—推進建設實施—開展跟蹤評估”的流程,依次推進實施。首次項目報送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以后為每季度末10日前按程序、按屬地逐級報送項目。
當天,《綠電直連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與《方案》同步公布。(記者廖興陽)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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