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你用500塊錢買一場大屏幕的直播,你愿意嗎?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是一種享受,畢竟演唱會現場的氛圍不是單純地看一場直播那么簡單。
在很多人的影響下感覺也會不同。
當然我們能夠理解,但是真的會有這么多人能夠接受嗎?
或者說從最開始的腦熱之后,冷靜下來還會繼續嗎?
周杰倫廈門演唱會開的大屏幕觀演區和視野不良區,都開放了票價買賣,價格分別為500元和900元。
最重要的還規定了所有的訂單一經出售概不退票。
真所謂有一種強買強賣的既視感,當然還在網絡上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畢竟這種情況對于粉絲們而言是絕對不公平的。
事情發生之后也引來了新華社的質問。
每一條都站在老百姓的身上。
明星開辦演唱會不是不能理解,歌手開演唱會,演員出演作品,這是大家都熟知的。但是是否也應該考慮到粉絲真正的利益?不要讓吃相變得這么難看!
周杰倫,這個名字對很多人而言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說是很多人心中的頂流歌手。
唯一的偶像
他也配得上大家稱之為偶像,每一部作品都膾炙人口。
歌曲久久回映在大家腦海中。
從周杰倫被大家熟知后到現在絕對算得上偶像中的偶像,他的演唱會門票也經常是一票難求。
一張演唱會的門票,如果搶上了算是幸運,如果沒有搶上,在黃牛的手中換算成人民幣,大約價格能在66660元左右。
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價格居高不下,粉絲們不僅不會感到“昂貴”甚至還會有一種供不應求的感覺。
就說這種粉絲的購買能力,誰能不驚訝?
那么這一次的爭議更多的還是在票價上,500塊錢買一個大屏幕觀看資格,而且還不能退票,放在你的身上,你能接受嗎?
周杰倫開辦一場演唱會,票價在600-2000元左右。
不同的檔位有不同的效果,那么對于主辦方而言也希望一場演唱會能夠辦得“物盡其用”。
比如說充分地利用整個場地,所有的設備等等。
這一次500塊錢的第三輪放票就是來源于主辦方。
引發大家熱議
周杰倫是大家心中的偶像沒有錯,但并不代表著大家要無底線的為其買單。
更何況頭腦發熱買的票,和冷靜之后是否需要,都是兩種需要考慮的結果。
“一經出售概不退票”這就有些強買強賣了。
也是明顯的一種割韭菜的行為。
不就是拿著粉絲來消費嗎?
原本大家對于周杰倫的演唱會憧憬不已,但現在看到這些情景,又讓人覺得像實在是難堪。
這500塊錢的票價,并非能夠看到現場,而是通過大熒幕看到現場的場景。
換句話說就是一種另類的傳播。
在這巨大的場景中有無數購票的粉絲盯著一塊兒“影屏”觀看演唱會的情景。
也就是說花500塊錢看一場直播。
而且并非所謂的高清,周圍環境還十分嘈雜。
甚至連電影院的IMAX廳都難以比較,這種情況下賣500塊錢,是不是有些溢價嚴重啊?
其實這也并不是第一次有主辦方干出這種事兒了!
此前在南寧和杭州站同樣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回顧過去的網絡,這種場景有非常多的爭議,但有些人就是愿意買單。
提出來了嗎?提出來了。
對于主辦方而言,根本不在乎,甚至還可以肆意妄為。
這就是有市場,有需求。
當某一項東西出現在市場上時,就證明這件事情能夠供應,那么從側面是不是也能體現出“粉絲們愿意買單”?
就比如有歌迷表示“能在現場聽一聽聲音就不錯了”!
好家伙,這些錢拿來給父母買東西不香嗎?
為了聽一耳朵聲音?只能說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主辦方有沒有提前告知?
無論是在買票或者用什么樣的方式,主辦方都會提前告知,比如“視野不好”比如“無法看到本人”等等。
既然還愿意買單,為什么現在又來表示“一經出售,概不退票”影響到權益了呢?
有粉絲表示不是不能買單,只是覺得這個價格較為昂貴。
甚至都能和內場的低檔票價持平,這就引起了心理的巨大反差。
造成很多人有后悔的心態。
但是關于這一點我們只能說不管是粉絲還是主辦方都有責任。
你不清楚這個票價購買的是什么嗎?只為了聽一眼聲音嗎?
那么對于主辦方來講,能不能學習一下其他演唱會的經驗,比如說日本演唱會。
會再三注明“無視覺體驗,僅提供優質音效”,而且票價也只有三分之一而已。
還可以支持七天無理由退票。
這種方式難道不好嗎?
對粉絲們而言也是一種雙向的選擇,更不會在網絡上引起如此大的爭議。
當然關于這些我們并未得到一個準確的回復,但是我們在購買相關票務的同時,得到了很明確的提示,在購票頁面有明確的提示和標注。
也就是說粉絲當下單購買的時候,明確得知這個價格購買的是什么。
這種理念確實給人一種有霸王條款的感覺。
那么對于新華社而言,也針對這種情況及時發出質問。
“三連問”問的不僅僅是主辦方,也有偶像本人。
賣“只能看大屏、感受氛圍”的票是否合法?
大屏區500元,視野不良區900元符合定價標準嗎?
“無退票期,概不支持退票”涉嫌侵權嗎?
這三連問直指矛頭,必須要求給一個明確的答復。
這不僅僅關乎到市場規則,更關乎到老百姓的利益。
那么如果真的不滿,在法律上有沒有相關的法條能夠支持退款,或者維護老百姓的權益呢?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明確的規定,消費者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
雖然主辦方表示“視線不良區”但是這種體驗感或者實際帶來的服務水平,和相關承諾并不相符的狀態,還是需要大家共同討論的。
而且概不退票,也需要和享受到的權利和義務掛鉤。
如果不符合預期,退票也是必須的。
主辦方拿著這件事情割粉絲們的韭菜,無非就是因為周杰倫在大家心中的形象罷了。
寫到最后
他是多少人心中的偶像,這些年來只會有一批又一批的粉絲增加。
可這并非是你用來消耗一個偶像,或者來割粉絲韭菜的原因。
更何況用這種方式來買大家的情懷和崇拜嗎?
一次或許會有粉絲們買單,但長久下來呢?
粉絲們還會繼續購買這種情懷嗎?
這不就是在明顯地消耗粉絲們,或者說挑戰市場規則嗎?
用這種方式來引導消費者為那些不合理的條款買單?
當然我們也只能說最終的選擇權在雙方,無論是主辦方還是消費者本人,當你按下支付按鍵,是否想到這項購買的商品能夠滿足自己的消費呢?
主動權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錢是自己支付的。
前腳支付了錢,后腳又覺得不合理,這不明顯的就是“端起碗吃飯,放下碗罵娘”嗎?難道有人逼著你付款嗎?在于自己的內心選擇不是?
更何況既然有需求,背后是不是也在說明著給了某些商家變本加厲的理由!
有需求才有市場,如果沒有需求商家肯定不會白白浪費時間。
有一次供不應求的狀態,自然也會有下一次。
那么對于商家而言,有賺錢的機會為什么不用呢?
難道還指望這些商家們因為出售“觀影不良”的票價而內心不安嗎?
只說有時候大家在購買某一項東西的時候看清楚前提,也要了解這項東西背后的“利益”。
一場演唱會我們注重的應該是音樂和體驗,最重要的是和偶像近距離的接觸。
每一項都應該公開透明,被大家熟知。
讓大家明白自己這個票價購買的是什么樣的服務,能夠得到什么樣的回報。
所謂一分價錢一分貨物,如果你根本給不到這樣的服務,又何必拿如此高的票價來引導消費呢?不要拿粉絲們的熱愛來透支對偶像的情懷。
這背后是市場規則,是責任,是需求,是利益。
一場優秀成功的演唱會,應該是主辦方、偶像、粉絲共同奔赴的結果,而不是引來大家的各種非議。又何必當所有人是傻子呢?
信息來源:
新華網 齊魯壹點 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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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壹點
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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