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揚言“永不回港”的撐暴亂港藝人阮民安,以一種極為難堪的方式重回公眾視野。上月18日,他涉嫌在土瓜灣一間超級市場偷取飲品及食物,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于今早(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然而,裁判官陳志輝指出,11時26分阮民安缺席聆訊,遂批準控方申請的拘捕令,。
現年45歲的阮民安,報稱無業。6月18日下午約5時,九龍城警區特遣隊人員在土瓜灣馬頭角道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一名剛離開馬頭角道40號惠康超級市場的男子形跡可疑,引起了警員的注意。警員上前截查,發現該男子手中提著一袋來路不明的食物,身上還攜帶一張他人姓名的信用卡。經初步調查,這些食物極有可能來自該超級市場,但并無付款記錄,警方懷疑其進行盜竊,將其當場拘捕。
在香港不堪回首的混亂歲月,阮民安用心歹毒,不僅利用社交媒體大肆撐“暴”播“獨”,咒罵法官、煽動仇警情緒,還編造販賣曲奇餅資助亂港少女的虛假故事來騙取錢財。2023年,他承認一項或多項具有煽動意圖的作為以及洗黑錢兩項罪名,被香港區域法院判處26個月監禁。判刑法官練錦鴻痛斥他在社交平臺發布帖文,表面宣傳黃店和演唱會,實則煽風點火吸引捐款,以犧牲社會安寧為代價謀取私利,比普通詐騙犯更為卑劣,其鼓吹“港獨”的行徑更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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