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石,亦是民事訴訟的法治準繩。
正處于科創板上市輔導期,科創企業卻攤上商標侵權官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虛構商標使用證據,法院將如何認定這一行為?
我們且看湖南高院公開的這一起知識產權誠信訴訟典型案例。
原告西安某網絡科技公司于2019年11月經核準取得第36471195號“Star Ai”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為第12類飛機、攝影無人機、陸、空、水或鐵路用機動運載工具等。被告山河某實業公司系株洲低空經濟領頭羊,年產值居全國首位,于2023年開始在廣告宣傳、展覽、其他商業活動中使用“STARAiR”標識,并在其生產的大型無人機的機身或者機翼上使用“STARAiR”標識。
西安某網絡科技公司認為被告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向株洲中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其第36471195號注冊商標的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共100萬元。訴訟期間,被告山河某實業公司正處于科創板上市輔導期。
來源:AI生成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庭審中舉證質證情況,可以認定原告提交的關于Star Ai無人機的生產和銷售等商標使用證據系偽造,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案涉商標于指定期內在核準的范圍上進行了真實、合法、有效的商業使用。雖然原、被告之間的標識近似,但因原告商標未實際使用,未能形成穩定的市場秩序,也不會造成公眾對于商品來源主體的混淆。
另外,原告在被告處于科創板上市輔導期間,制造虛假證據對其提起訴訟,違背誠信原則,故依法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本案宣判后,被告對原告商標提起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原告上述商標已被撤銷。
湖南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案系虛構商標使用證據被依法駁回訴訟請求的典型案例。法院依法嚴格審查案涉商標實際使用情況,有效制止了原告濫用訴權、惡意訴訟的不當行為,避免科創企業因商標侵權問題而影響上市,有力保障了中小型航空發動機產業集群建設,助推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
誠信訴訟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基石。偽造、變造證據等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會直接沖擊法院查明事實的基礎,增加法院查明事實的難度,嚴重損害正常訴訟程序。
當事人作為首要責任人,參加訴訟時切勿心存僥幸,應秉持誠信原則,仔細核實證據來源,向法院如實提交材料,對案件作如實陳述,依法維權。任何試圖通過偽造、篡改證據等不正當手段干擾訴訟秩序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司法權威不容挑戰,誠信底線不可逾越。讓我們共同守護司法公正,讓誠信之光照亮法治之路。如果您也遇到了侵權糾紛的情況,可以聯系高沃,為您提供專業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及訴訟服務。
來源 | 部分內容整理自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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