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消息,在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后去世17個月后,宗氏百億財產糾紛案8月1日將有新進展。
來自香港高等法院網站的信息顯示,相關案件8月1日將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性質是宣布決定,估計時間為5分鐘,預計會是一個程序性的流程。訴訟各方為: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以及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此前,有媒體從香港高等法院獲得了娃哈哈集團現任董事長、宗慶后之女宗馥莉與三位號稱“同父異母兄弟姐妹”的信托糾紛案起訴書復印件。
起訴書透露,原告宗繼昌等三人在2024年12月3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originating summons(原訴傳票),并已于2025年1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內庭(非公開審理)這一案件。
這一時間節點,距離宗慶后2024年2月底去世僅僅過去9個月時間,意味著這場家族財產糾紛早已被擺上明面。
此外,該法律文件還透露了兩大信息:
一是,在聽取了申請后,法官要求被告不得處置、處理或減少某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HSBC)賬戶上的資產價值,該賬戶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名義開立。
二是,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銀行對賬單顯示,已從該匯豐銀行賬戶轉出108.51萬美元。值得關注的是,該法律文件并未提及“信托”一詞。
上述起訴書還稱,臨時禁止令是依據香港《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M條,為協助三位原告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其中被列為第三方)的訴訟提供幫助。該禁令持續有效,直至另行禁令為止。
有報道稱,三名原告被他們的律師確認為是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原告律師稱,三名原告還在杭州一家法院提起訴訟,以爭取獲得他們聲稱的已故父親承諾給他們的信托權益,各價值7億美元。
還有報道稱,宗馥莉出示了宗慶后2020年遺囑,遺囑中明確 “境外資產由獨女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任何權利”,該遺囑的見證人包括娃哈哈集團副總裁潘家杰、財務總監方強等核心高管,但并無任何家族成員在場。
至于遺囑權益與信托權益的問題,受訪人士普遍認為,若信托真實有效,那么信托優先于遺囑。
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主任譚芳認為,在本案中,根據目前的信息,是信托在前遺囑在后。“通常情況下,如果信托是合法有效設立的,那么信托權益會優先于遺囑權益。這是因為信托一旦成立,根據法律規定,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就從委托人轉移到了受托人手中,不再屬于委托人的自有財產。此時,委托人后續訂立的遺囑中,若涉及對已納入信托的財產進行處置,相關內容因處分了非自有財產而無效。”
“具體到本案,如果宗慶后確實設立了合法有效的信托,信托財產應由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約定分配,遺囑中涉及該部分財產的內容不生效;但若宗慶后并未設立信托計劃,那么相關資產仍屬于他的遺產,此時遺囑對這部分資產的處置優先,應按遺囑內容執行。”譚芳補充道。
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春泉也認為,信托一旦設立,就不再是當事人的財產,所以宗慶后留有遺囑把海外財產留給長女,與信托受益人是三名海外子女并不矛盾,海外資產并不包括信托資產。
“很多人低估了宗慶后老先生的法律水平,他是經歷了‘達娃之爭’的。”劉春泉稱。
來源:中國商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