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名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102603元,即平均月薪8550元,與2023年的101767元相比,增加了836元,名義增長0.8%。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04397元,名義增長0.1%。扣除物價因素,2024年茂名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1.5%。
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及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情況如下表:
地 區
就業人員
在崗職工
年平均工資(元)
增長(%)
年平均工資(元)
增長(%)
全 市
0.8
0.1
附注: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等。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2.統計范圍
勞動工資統計主要統計法人單位的就業人員和工資情況,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統計范圍內。
城鎮地區私營法人單位(包括統計上認定的視同法人單位的產業活動單位)具體包括:內資企業中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城鎮地區非私營法人單位(包括統計上認定的視同法人單位的產業活動單位)具體包括:除私營單位以外的內資(包括機關、事業)單位、港澳臺投資和外商投資企業。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對一套表法人單位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對非一套表法人單位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
4.區域劃分方法
珠三角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
粵東指汕頭、汕尾、潮州和揭陽。
粵西指陽江、湛江和茂名。
粵北指韶關、河源、梅州、清遠和云浮。
5.行業分類標準
勞動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
茂名市統計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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