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超點大結局,這部開播即爆的律政檢察劇,以高口碑登場,卻在收官之際遭遇一片吐槽聲。
我是一口氣看完余下全集,不怨網友憤怒的聲討,我也得吐槽幾句,不會罵我吧?
01、萬海冤死獄中
萬海,作為貫穿全劇的核心冤案當事人,在兒子萬潮被救、翻案前夕,只因藥物調包暴斃獄中。
諷刺的是,禹天成、陳勝龍等“黑社會分子”,在前期有無數次機會滅口,卻偏選在專案組全力調查時動手,無異于自我暴露。
監獄護士是睜眼瞎?指導組、專案組都來監獄幾次了,居然毫無敏感度,膽大妄為地偷換萬海的常用藥,這是自己找死嗎?
荒誕的是,鄭雅萍明明已經發現監獄監控異常,竟未采取任何反制措施,任由監獄內鬼王華山監聽,導致萬海冤死獄中。
而王華山還持偽造護照偷越國境逃到國外去了,專案組集齊了海東省政法系統的精英骨干,王華山居然能在專案組的眼皮子底下逃脫,難怪陳勝龍、熊磊能在案發后,活動自由。
02、秦峰突然犧牲
禹天成接到江遠“洪亮在我家,已察覺,準備告發。解決!”的信息后,命令熊磊追殺洪亮。
江遠真的是狂妄無知,禹天成居然還聽從了,真是無語了,這還是在東平市橫行二十多年、圍獵諸多政法系統干部的反派嗎?
莫名其妙的是,洪亮遭到熊磊追殺,不是打電話給張檢,也不是打給孫向群專委,而是打給了鄭雅萍,舉報江遠和江旭東,并委托鄭雅萍派人去洪家村保護他父母。
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洪亮不找專案組宋燕川等公安干警求助,反而發信息向秦鋒求助,導致秦鋒在跟熊磊交手時被熊磊一刀刺死。
十三年前的“一三一槍擊案”,不愿與孫飛、姜紅軍同流合污作偽證,被調離到安保科工作,十多年來被排擠而不能提拔,還被原派出所副所長馬重陽鄙視。
同母異父的哥哥喬振興,就因為察覺到“一三一槍擊案”主犯王大有化身為熊磊,被誣陷為萬海的保護傘,并被溺死在魚缸里,扔進永清河偽造“自殺溺亡”的假象。
喜歡的女孩楊婧,好巧不巧的是“一三一槍擊案”中被誤殺的會計楊正之女。
秦峰要不要這么慘?突然的犧牲,要表達什么意思呢?就因為“一三一槍擊案”時的怯懦,使得王大有逃過一劫,最后死在熊磊手下來詮釋因果嗎?
03、謝鴻飛莫名跳崖而死
與“萬海涉黑案”“一三一槍擊案”息息相關的謝鴻飛,在萬海被判刑、李人駿升職為檢察長后,居然隱身了。
這位可是雞窩里藏著80萬金條的“萬海涉黑案”主辦檢察官,難道不應該在孫飛、姜紅軍被抓后,就立刻控制起來嗎?
離譜的是,到大圖村抓捕謝鴻飛,僅有洪亮、鄭雅萍和曹野三個檢察官,沒有一個公安干警協助配合。
四人還加了一場莫名其妙的煽情戲,為謝鴻飛八十歲大壽的母親做了一頓飯,鄭雅萍還做了一個蛋糕,有這時間嗎?
押送途中,謝鴻飛要和洪亮一個人說幾句話。鄭雅萍不同意,洪亮替謝鴻飛求情。
謝鴻飛告訴洪亮,他的岳父江旭東是東平黑社會的保護傘,然后推開洪亮,縱身跳崖自殺。
洪亮好歹也是省檢察院第十一部的檢察官,負責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檢察偵查。
而且,第一集中,洪亮負責督辦的江南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王春祥失職案,也是王春祥在押解犯罪嫌疑人林喜途中,林喜要求去父親墳前祭拜,答應交代所有罪行。
王春祥同意了,沒想到林喜突然撞向墓碑想自殺,導致王春祥臨到退休還背了個紀律處分。
已有前車之鑒,洪亮為何就不吸取教訓,非要單獨跟謝鴻飛交流,還選擇在懸崖邊上,難道就是為了讓謝鴻飛跳崖方便,還是為了突出洪亮的目無紀律,或者僅僅是為了讓洪亮感同身受王春祥的處分?
謝鴻飛當著洪亮的面跳崖自殺,是想向江旭東和禹天成等人表明自己沒有出賣他們,從而保護家人免受可能的報復?還是無法忍受后半輩子在牢里度過,丟不起這個人,于是選擇以自殺來逃避法律的制裁?
實在沒搞懂謝鴻飛為何跳崖自殺,編劇的意圖是什么?
04、證人保護形同虛設
鄭雅萍對律師張文菁說:“我們找個人還不容易嗎?”這句話真的很出戲!
“萬川礦難案”二死六重傷,萬潮把老礦長拍下來的姜紅軍修復剎車片的視頻發給鄭雅萍后,專案組居然始終找不到萬潮的蹤跡,也不監控監聽萬潮的叔叔萬宏,任由萬宏跟陳勝龍、熊磊見面。
以至于萬潮和萬宏輕易的就被陳勝龍綁架,萬潮被毆打致重傷。要不是賴東明和賴東朗兩兄弟未將他們去“發電”,早就死于非命了。
“萬海涉黑案”中的關鍵人物王彧,在專案組進入東平之后,無人監控監聽,匪夷所思的還能潛逃。要不是熊磊要殺他,或許他早就坐著集散中心運貨的八號車皮逃離東平了。
王彧在集散中心遭到熊磊追殺,恐懼之下打電話向李人駿求救,卻在李人駿眼皮底下被熊磊槍殺。
而殺人兇手熊磊和一幫手下,居然在許言午帶領公安干警趕到后,毫發無損的逃離現場,甚至有機會跟陳勝龍亡命天涯。
更別說謝鴻飛的“意外死亡”、萬海的冤死獄中、燒尸工雷廣發的“被發電”等等,可以說專案組對證人的保護形同虛設,毫無作為。
05、違法違紀處分輕描淡寫
東平市政法委書記蘭景茗,本來就是禹天成、陳勝龍隱形的保護傘,卻以“存在搞政績工程行為、違規干預辦案致案件辦理出現重大錯誤”的罪名,給一個“撤銷政法委書記職務,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萬海涉黑案”“萬川礦難案”“熊磊槍殺王彧案”“禹天成、陳勝龍黑社會”等重大案件,均與蘭景茗的干預、縱容有關。
而且,蘭景茗為了個人私利,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培植個人勢力,插手項目投資,造成嚴重政治危害,不應該徹查除了違紀外的違法問題嗎?
李人駿違反政治紀律,攀附蘭景茗,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拉幫結派;違反廉潔紀律,對妻子柳韻安排生日宴、低價購買天龍集團房產聽之任之,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違反工作紀律,私下同程子健交流案情,調查期間私下同犯罪嫌疑人王彧見面。
對“喬振興被殺案”“萬海涉黑案”不同程度的負有領導責任,“一三一槍擊案”負有失職罪,指定謝鴻飛主辦“萬海涉黑案”負有。
然而,李人駿的結果,僅僅只是撤銷東平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職務,調離司法機關,連政紀黨紀處分都沒有,是不是過輕了?
東平市人民法院一庭庭長溫琴,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沒收違法所得。而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柳韻,卻免除刑事處罰,撤銷行政職務,降為科員。
難道溫情犯有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柳韻沒有嗎?
看似柳韻主動結交“黑商”陳勝龍、包庇“黑社會骨干”程子健、違規干預項目投資、受賄天龍集團房產、違規吃喝違反八項禁令,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罪一點不比溫情少啊!
還有,洪亮作為江旭東和江遠的家屬,明顯存在利害關系,難道不需要遵守親屬關系回避制度嗎?
從專案組出來,不向組織匯報,居然直接回家責問江旭東和江遠,這不屬于通風報信嗎?
06、反派全員降智
最后幾集,可以說是反派全員降智,毫無頭腦,陷入魔怔。
“大佬”禹天成看著陳勝龍與江遠窩里斗,漠不關心,任其爭得不可開交。專案組重啟調查之后,依然無動于衷,以為有江旭東當靠山,就可以高枕無憂。
也不想想,孫飛、姜紅軍和程子健被抓,連李人駿都被詢問,已經退居二線的江旭東還有這么大的能量護得了他?
陳勝龍更是莫名其妙,手上握有十多年來的違法證據,就不知道備份幾個,就不能將手機交給禹天成,非要與禹天成對著干?
本可以跟王華山一樣持偽造護照逃到國外去,卻死撐到底,等著被抓。
程子健算是天龍集團的軍師,沒想到最后是個“戀愛腦”,只因不想被李人駿和李硯心看不起,才辭職做律師,成了“黑社會骨干”。
程子健被專案組抓起來后,百般狡辯,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李硯心勸他坦白從寬,他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江遠可以說高官子弟,還是個海外游學歸來的精英,可這腦子真的是拎不清,狂妄無知到了極致,不僅公然與替他坐牢一年的陳勝龍對干,居然在專案組調查期間,發信息讓禹天成解決了洪亮。
“我爸是江旭東”的江遠,完全是自己作死,連帶著父親被他拉下水,自己判了緩期二年執行的死刑,其父江旭東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濫用職權罪、窩藏包庇罪等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江旭東犯有窩藏包庇罪,江敏為何沒有這個罪呢?
熊磊的智商,也就是適合做個干臟活的打手,除了殺人,確實干不了需要動點腦子的活。
結束語
《以法之名》大結局,萬海、王彧、謝鴻飛死得稀里糊涂,蘭景茗、李人駿、柳韻量刑輕描淡寫,禹天成、陳勝龍、江遠就是“沒頭腦”和“不高興”。
案件突破不是依靠司法人員的專業素養,而是靠反派內斗獲取關鍵證據,還無緣無故犧牲了秦峰,洪亮是怎么好意思笑得出來?
歡迎轉發、收藏、點贊、留言!
您的肯定就是最好的支持!
若您有不同觀點,我們一起討論交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