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演員朱時茂發視頻稱,自己一天遇到兩次騙局。“我還是反詐大使,以為自己不可能被騙,有時候詐騙讓你防不勝防”。
朱時茂說,接到一個認識的人的電話,急用錢跟他借2000元,他就給轉過去了。隨后“劉金山”也要加微信,發來二維碼讓他轉5000元,一個“老哥”的稱呼讓他心生懷疑,打電話給劉金山核實,果然遇到了詐騙。他查了一下前一天借2000元的人,個人信息和“劉金山”關聯的是同一個人。(瀟湘晨報)
“反詐大使”朱時茂一天遭遇詐騙兩次?顯然邏輯關系不是這樣的,而是此前遭遇兩次詐騙后,朱時茂才成為反詐大使。據悉,上個月10日,在2025年全國反詐宣傳月即將啟動之際,抖音官宣了8名反詐大使,其中之一就是朱時茂。至于是不是遭遇詐騙促使朱時茂擔任反詐大使,我們不得而知,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一天遇兩次騙局”這種親身經歷有助于朱時茂更好落實反詐大使的職責。
詐騙是人類社會共同的敵人。近兩三年來我國反詐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無論是臭名昭著的緬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團被摧毀,還是多地電詐立案數同比顯著下降,追贓挽損創新高等,均表明正義必將戰勝邪惡。但電詐活動并未因此而消失,而是呈現技術智能化、組織產業化、鏈條跨境化特征;受騙者最大的93歲,最小的9歲,平均40歲,其中4成是80后90后,等于電詐“老少通吃”。
比如,最近廣州一男模特被騙至緬甸遭非法拘禁,再次引發輿論聚焦詐騙活動。在這種情況下,朱時茂等公眾人物被聘為反詐大使,通過其社會影響力,就有望使反詐成為更多人的一種意識和行動。詐騙活動之所以猖獗,根本原因在于一部分人防詐意識不強,被詐騙分子編織的各種謊言所欺騙,假如受害者都有防詐意識,詐騙分子很難得逞。當然也得承認,詐騙技術手段、話術也在花樣翻新。
作為知名演員、導演的朱時茂,在小品、影視領域已取得耀眼成就,但過去在反詐防詐方面還是一個“新兵”,所以,騙子假冒一個熟人,第一次很容易就騙走2000元錢。如果在第二次遭遇的詐騙中,不是騙子稱呼不恰當,很可能會再次被騙5000元。而朱時茂的細心與懷疑精神促使其進行核實,第二次免受被騙。從這兩次被騙經歷來看,具備反詐意識、提升反詐能力,對一個人是多么重要。
如果成為“反詐大使”的朱時茂被人騙取錢財,顯然就有些荒誕和諷刺,其“反詐大使”的身份就不免遭受質疑。但遭遇兩次詐騙后成為“反詐大使”就不一樣,一方面,朱時茂在反詐方面更有體會,更有動力;另一方面,公眾則會因為朱時茂的這種親身經歷,對詐騙有更深入的認知。雖說近年來反詐宣傳越來越普及,但有的只是概念化的宣傳,對公眾觸動有限,而真實經歷更具有說服力。
但要指出的是,無論是誰作為反詐大使,不能只當成一種殊榮,而是要當成一種責任。首先,要對詐騙活動花樣翻新和反詐工作制度機制有充分了解,才能更好履行這一職責。其次,除了講述自身經歷啟示公眾外,還要以更多實際行動在網上網下普及反詐知識。再者,對新發生的真實涉詐案例,作為反詐大使要積極介入勇于發聲,對受害者提供實實在在的幫助,才能避免反詐大使淪為虛名。
一言以蔽之,“反詐大使”要以身作則,在反詐方面做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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