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市碑林區、閻良區通報
多起違規校外培訓行為
碑林區
為持續鞏固“雙減”成效,嚴厲打擊各類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行為,大力營造碑林教育良好生態,現將近期碑林區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案例一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孫某某,身份證號:610422**********14,以個人名義租用碑林區泰華金匯時代C座14樓,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給予當事人責令停止舉辦、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張某某,身份證號:142202**********73,以個人名義租用碑林區泰華金匯時代C座13樓,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給予當事人責令停止舉辦、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王某,身份證號:622421**********16,以個人名義租用碑林區華豪麗晶7號樓1單元7樓,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碑林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清退違規收取的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給予當事人責令停止舉辦、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閻良區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治理工作要求,持續深化“雙減”工作成效,閻良區教育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公安閻良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聯合開展違法違規學科類培訓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各類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行為,大力營造閻良教育良好生態。現將近期閻良區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案例一
趙某某,身份證號:610114**********30,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人民西路珣玖食飯店3樓,違規組織開展線下中學生學科類培訓。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閻良區教育局對該機構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320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戴某某,身份證號:140203**********22,以個人名義在閻良區藍天路科技大廈305,違規組織開展線下小學生學科類培訓。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閻良區教育局對該機構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規培訓行為,退還所收費用1450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西安市碑林區教育局 閻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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