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一銀行處罰信息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根據圖中的信息我們可以看到,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合計被罰款265萬。
其主要的違規違法行為有六條,但大家最關注的一條就是:向非營銷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
這個營銷部門和非營銷部門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鴨哥之前也寫過幾家銀行因相同原因被罰的事件。
比如:
也有一些銀行同事舉報自家銀行的。
為什么向非營銷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是違規的?
鴨哥查詢了下,《中國銀行業存款業務自律公約》第十四條規定:不設立存款單項考核和獎勵辦法,不對非營銷部門下達存款考核指標,不單獨把存款考核指標分解下達到個人,不單獨將存款考核指標與員工個人薪酬及行政職務安排等掛鉤。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如今銀行業的普遍現狀,絕大多數的銀行都是處于一個“qy營銷”狀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