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遙】
日前,廣受輿論關注的河南南陽市鎮平縣法官畢祺祺為涉黑案母親冀廷梅辯護一事意外轉折,7月10日,他被南陽市南召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指他涉嫌洗錢罪。此消息一公開,又引起輿論嘩然。
據此,部分自媒體從司法程序詬病南陽市警方抓畢祺祺涉嫌違法。比如,簡評為母辯護的畢祺祺法官忽然被抓:南陽警方,涉嫌違法 獲悉該消息,筆者立即聯想起,2023四川綿陽市曾建斌之妻陳思宇被抓后獲自由的遭遇。
近年來,司法實務中存在一種不良現象。涉黑案被告人家屬涉嫌洗錢罪,被刑事追訴。曾經,飽受爭議的四川綿陽市曾建斌的妻子陳思宇、合肥許威的姐姐許某景,都被警方以洗錢罪移送起訴。兩人身陷囹圄之前為家屬公開喊冤,最終結果蠻好,都被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過,令筆者沒想到,陳思宇竟然看到筆者的公號文。她對畢祺祺被抓一事感同身受,跟帖評說:
又是洗錢罪——這個讓我在看守所里背負了六百多個日夜的罪名,想來真是哭笑不得。自己與家人的所有正常開銷,竟被莫名扣上“洗錢”的污名,何其荒唐。
如今看到畢祺祺法官的境遇,竟有種同病相憐的觸動,或許,冀廷梅案的翻案,正藏著這樣的契機?只盼此事能被更多人看見,不至于悄無聲息地湮沒。
那些構陷無辜、戕害良善的人,本就做著虧心事,偏不知收斂,反倒一次次威脅當事人及家屬,連秉持正義、恪守職責的律師都不肯放過。這般囂張行徑,無疑是在引火燒身,終將激起眾怒。民眾心中自有明鏡,豈容蒙塵?傷害為公平正義發聲者,便是在踐踏我們每個人心中的底線與信念,這般倒行逆施,無異于自掘墳墓。
我清楚,反抗或許會招來更狠的報復。可哪怕重來一千次,我依然會毅然選擇為家人的公平正義拼盡一切。沒有猶豫,無關權衡,只是本能——為了他們,我別無選擇。
就此,筆者慨嘆,淋過”暴雨“的人,果然心心相惜。
其實,在得知畢祺祺遭刑拘消息的當天,冀廷梅的另一名辯護人王昊宸律師發網文和視頻質疑南陽市警方刑拘行徑:畢祺祺作為鎮平縣法官的法官,與冀廷梅案指控事實本無任何關聯,畢祺祺的工資卡也被凍結,導致畢祺祺的正常生活都要靠他人接濟,現在又對畢祺祺以涉嫌洗錢罪刑拘,“是否公安機關指控畢祺祺的事實與畢祺祺出于維持基本生活、為家人聘請律師的相關行為有關?”
畢祺祺案發后,頗蹊蹺的是其代理律師在南召縣看守所會見連續受阻,迄今暫時沒能順利會見畢祺祺。就他的律師遭遇“會見難”,該看守所回應稱,因辦案機關正在提訊嫌犯,“我們優先考慮辦案單位的提審。”
當畢祺祺被刑拘,他的親屬委托了王興律師代理。7月10日,王興律師趕到南召縣看守所會見,卻遇阻。昨天下午,他就發貼吐槽,如下圖。
到今天(7月11日)上午,王興律師和另一位代理律師曹宗文在南召縣看守所繼續會見受阻。對此,王興律師發帖稱,10日下午因辦案單位提訊未能會見,“在跟看守所陳所長當面溝通,得到其在今天優先安排會見的承諾......今天我們還是7點半就趕到了看守所,離上班時間還有半小時......告訴我們公安已經預約了今天提審,要把我們的會見安排在明天上午。”王興律師認為,此舉侵害了其辯護權,要求看守所按照先后順序安排會見。
到中午,南召縣看守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他了解由于辦案機關正在提訊畢祺祺,因此無法安排律師會見,“我們優先考慮辦案單位的提審,辦案單位在什么情況都沒有問清楚前,你怎么會中斷人家提審?(如果)提審一天,你今天就不要等了。如果不在提審,在空檔期間,我們就安排會見,沒有預約不預約。”該工作人員稱,當律師會見和辦案機關提訊沖突的,要優先考慮辦案單位提訊工作,“不違法,我們是按照看守條例執行的。我們不管你網上不網上。”但是,南召縣看守所人員回應不對。公安部《看守所依法保障律師會見通信權利工作規范》明文規定,“律師會見與辦案機關提訊沖突的,應當以申請先后順序安排。”
總之,兩名代理律師王興和曹宗文今天上午到南召縣看守所會見不成,無奈等在大門前。他倆被看守所長告知,南召縣公安已預約了當日提審,律師只能被安排在周六。
對此,王興律師質問:
我們昨天來要求會見時公安沒有預約,我昨天下午跟所長溝通安排今天會見時他也沒說公安有預約,那即便公安預約,也應該在安排了我們在先的會見之后。
昨天進B門的時候沒有任何阻攔,今天就出現了變化。值班人員讓我們出去找所長,我們跟他說,我們剛跟陳所長見完他陪著我們過來的,再回去找他沒意義。值班人員說剛才進去了兩名公安,其中一個叫張國斌(音),不知道是不是提審我們的當事人。我們在8點一上班來辦進監區的手續,他們是在上班之前就進去了。但他們進去的時間也是晚于我們到看守所的時間的,
我們當時被陳所長叫去了辦公室。我剛才就直接跟陳所長說了,南召公安這是惡意以持續提審的方式侵害我們的辯護權。
我們現在就在B門這里等著。
繼續與南召縣看守所溝通無效,王興律師忍不住接著質問:
如果允許辦案人員這么干,那律師怎么能正常會見?我們一上班就進來,但辦案人員可以在上班之前就進來。你等發令槍響開始跑,他已經提前出發溜達一圈了。
現在我們在駐所檢察室要求維權,值班的檢察院民警又否認辦案機關有預約,說他們不用預約,隨時都可以來。那就更應該按個先來后到,先讓我們會見了。
另外,曹宗文律師法先發了一句帖“感覺就是故意惡心我們一下”,并通過自己的視頻號“記錄在案REC”講述鬧天上午會見畢祺祺受阻的情況:”法官為母辯護被控洗錢,律師會見受阻“。
到本文發稿時,畢祺祺的兩位代理律師暫時沒成功會見。“駐所檢察官大意是他看了,現在確實在提審,也沒超過48小時,從法律上來說還不違法,所以無從監督。”
經各路媒體報道,畢祺祺的姐姐介紹,弟弟近期從任職的鎮平縣人民法院請假,為母親冀廷梅案辯護做準備工作。7月8日下午,她接到一名自稱警方人士的電話稱在鎮平縣畢祺祺住所搜查,要求她前去配合,但她不在當地無法配合,讓他們聯系在當地的畢祺祺外婆。7月10日,畢祺祺親屬拿到南召縣公安局人員送達的刑拘通知書,原來,南召縣警方于當日13時刑事拘留畢祺祺。
據《南方周末》報道,畢祺祺的外婆介紹,7月8日、9日,持南陽市南召縣公安局證件的辦案人員先后三次到家中搜查和問詢,問題主要圍繞畢祺祺是否涉及家族產業玉之友商貿城的經營和管理,冀氏家族涉黑案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由誰聘請、由誰付費等問題。
畢祺祺是南陽市鎮平縣法院的年輕刑事法官,亦是母親冀廷梅涉黑案的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第33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最高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0條規定,公檢法等現職人員若是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由被告人委托擔任辯護人的,可以準許。畢祺祺向審理母親案件的法院提交辯護手續后,因為得不到回復在網絡發聲而受到包括自媒體、機構媒體在內的輿論矚目。
畢祺祺的律師會見受阻之事,使冀廷梅等人涉黑案的辯護律師之一胡長朋發公號文感嘆:《律師會見畢祺祺受阻:用對付老子的方式對付兒子》。“看到王興律師會見畢祺祺時的遭遇,讓我想起幾年前的一幕:畢祺祺父母被辦案單位‘雪藏’幾個月不讓會見。……三年后的今天,同樣的戲碼又在畢祺祺身上重演。表面上兒子比老子待遇稍好,至少讓律師知道他被關押在何處,但實質結果完全一致——依然不讓會見。……而畢祺祺的待遇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更加具象化,無論你是‘黑老大’的兒子,還是在職法官,或是普通老百姓,在辦案單位的“預約”提審面前,都是平等的--律師不能會見!”
冀廷梅案未結,畢祺祺案忽起。這起母子延續案,不啻為映照我國法治生態的一面鏡子,能照見司法辦案公正與否的情形。
依據傳媒界報道,筆者推測,召縣警方以洗錢罪刑拘畢祺祺的事由,是不是他動用了母親冀廷梅公司賬戶的錢為母親等涉黑人請律師?
俗話說,喊冤難,難于上青天。畢祺祺從法官到辯護人,慘變成“階下囚”為母喊冤付出蠻慘痛的代價。
鑒于會見遇阻,人們不由得發問,畢祺祺的代理律師何日成功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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