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展示溫州檢察最美群像,溫州檢察特開設“檢影灼光”專欄,選取部分優秀檢察人物,與大家共同循著他們點亮的法治星火,聽聽他們那些藏在卷宗里的執著,翻翻他們沾滿煙火氣的辦案日記,感受他們在平凡中可照見的滾燙熱愛。今天的人物是Ta——
黃秀華
蒼南縣檢察院
“這場比賽既讓我看清了自我能力的邊界,更讓我看到了突破邊界的可能。”走出賽場,黃秀華深深感嘆道。2024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案件流程監控實戰演練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吉林分院舉行,經過激烈角逐,黃秀華一舉斬獲“全國檢察機關案件流程監控標兵型人才”稱號。
十五年前,黃秀華懷揣著對檢察事業的無限憧憬,奮力投身到刑檢辦案一線,辦理的每一個案件都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考驗。三年前,她轉戰案件管理,面對陌生的案卡填報、統計分析,她以一股“不服輸”的執拗勁兒迎難而上,讓自己從辦案能手迅速逆襲為管案行家。從案件辦理到案件管理,變的只是工作內容,不變的是她對檢察事業的那份初心與熱忱。
司法辦案有力度更有溫度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這句話,被黃秀華牢牢記在了心底。在刑檢部門履職的十余年間,黃秀華共辦理各類刑事案件一千余件,觸摸到了上千人的人生。
記得多年前,黃秀華收到了一件棘手的案件。一位76歲的獨居老人放火燒了自己的房子,所幸及時被鄰居發現并撲滅。因老人作案時已年滿75周歲,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公安機關未對其采取羈押措施,偵查終結后直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黃秀華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老人存在溝通障礙,其對放火原因表述模糊,因此對其作案時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存疑,遂要求公安機關委托鑒定。經鑒定,老人確實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且無服刑能力,鑒定機構表示無法科學判斷案發時的刑事責任能力。
為查明案件發生的原因,確保辦案質量、排除社會危險,黃秀華到老人所在的村居調查走訪。在與村干部、周邊鄰居的多次溝通中,她逐漸摸清了老人放火背后的隱情。
原來,老人妻子去世后,一直獨居。案發一年前,有關部門排摸低保戶時,發現老人有五個子女,不符合低保條件,遂取消其低保資格。實際上,老人的五個子女都是其前妻與前夫所生,只有第五個兒子林某是過繼給老人的,其他四個子女與老人沒有建立過撫養關系,也無贍養義務。通過進一步走訪,黃秀華發現林某雖然履行了贍養義務,但其自身也是低保戶,且患有疾病長期服藥,兩名子女年幼,生活十分困難,因此沒有和老人共同生活。由于子女不在身邊,加之生活窘迫和精神疾病困擾,老人實施了放火行為。
“如何讓老人老有所養,是本案的關鍵。”黃秀華決定繼續打開案件的“死結”,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于是,黃秀華引導老人再次提出低保申請,書面說明實際情況,同時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最終使老人重新取得低保資格,解決其后顧之憂。林某在征求老人同意后,帶其前往一家托老院生活。為徹底消除隱患,黃秀華前往托老院將老人的情況與負責人說明,對方表示將安排人員對老人進行特殊照顧,切實做好安全管理。
最終,黃秀華在法律援助律師及林某見證下,向老人宣告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同時向轄區派出所送達加強老人安全管控的建議書。在向老人周邊鄰居告知本案處理決定后,大家對此結果均表示滿意。
至此,一起放火案引發的種種爭端,終于圓滿解決。
攀登路上有堅守更有突破
提到黃秀華,同事們最大的印象是,她不僅案件辦得好,在各類業務賽場上更是一把好手。以賽促學,是她倒逼自己不斷成長進步的重要方式。
回顧自己參加全國檢察機關案件流程監控實戰演練的那段經歷,黃秀華謙虛地表示,若沒有十余年在業務部門的默默耕耘,自己不可能獲得好的成績。在黃秀華看來,案件管理能力與刑檢辦案能力是相輔相成的,而她早已習慣這種細致入微、刨根究底式的工作方式。
“記得自己曾辦理過一起涉案金額達數億元的職務侵占、騙取貸款案,在被告人拒不認罪的情況下,我仔細梳理近百本卷宗,撰寫十余頁補充偵查提綱,畫出數十張資金流向圖,最終成功指控犯罪,被告人被判處十八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秀華回憶道。正是這份在日常辦案中培養起來的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案情中抽絲剝繭、精準定性的能力,讓她在上機操作競技環節中,在短短三小時內完成上百個操作要點,取得優異成績。
檢察工作領域的全面性,也使得黃秀華在流程監控實務技能比拼環節中取得明顯優勢。“這個環節考察內容涵蓋‘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新增的‘卷宗監控’題型更是融合了逮捕、起訴、抗訴、控告申訴及公益訴訟等多種不同訴訟環節的辦案程序、文書制作,只有將這些融入工作日常,才能輕松駕馭并取得突破。”黃秀華總結道。
從事案件管理工作以來,黃秀華同時負責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不同類型案件的質量評查工作,曾作為全市檢察機關行政公益訴訟評查工作小組成員,多次參與研討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質量等次認定。她經常穿梭于不同部門之間,向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虛心求教,彌補自己的知識盲點,提升案件評查能力,讓自己更“有資格”去評查別人的案件。
案件管理有耐心更有創新
學習的目的在于實踐,只有通過學以致用,才能不斷推動個人成長,服務高質效辦案。自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體抓實“三個管理”重要部署以來,黃秀華積極發揮案件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助院領導一體抓好單位“三個管理”工作。
如何引導辦案人員正確看待和科學把握業務數據的功能作用和價值導向,消除“內卷”和“躺平”,是新時代賦予案件管理部門的重要課題。對此,黃秀華有自己的妙招。
“只有讓案件管理工作做到實處,才能守牢辦案質量的生命線!”為此,在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的指導下,黃秀華創新開展了“三結合”工作:一是“日常監控+重點提示”相結合。除常態化巡查各項系統預警信息及承辦人整改反饋情況外,黃秀華將典型性、普遍性的問題歸納整理,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向業務部門作重點提示,確保辦案流程規范。二是“線上評查+線下講評”相結合。為提升評查工作質量,黃秀華對檢察官線上評查指出的問題及反饋意見均一一復核確保無誤,同時結合本院線上評查及上級檢察院通報中的典型問題案件等以書面或PPT形式與業務部門開展經驗交流、講評等活動,深化評查結果運用。三是“分析研判+實務調研”相結合。在案件管理部門,黃秀華還同時負責研究室條線工作,她充分利用辦案中積累的業務經驗,將調研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融入案件管理的分析研判思路,2024年開展實務調研后撰寫的《近三年蒼南縣毒品案件專題分析》獲全省檢察機關優秀專題分析研判報告。
通過以上“三結合”,有效助力蒼南縣檢察院辦案質效穩步提升。其中,黃秀華在協助受理審查許某某等3人涉嫌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貨物、物品案中,針對偵查機關移送卷宗材料時遺漏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信息問題查找監督依據,提出審查思路,后在所在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該案被評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案件受理審查工作典型案例。
“榮譽屬于過去,未來仍需努力!”黃秀華時時告誡自己,真正的比賽永遠不在賽場上,而在一本本案卷的字里行間,她將把競賽中的嚴苛標準轉化為日常辦案的自覺追求,主動擔當,步履不停,繼續奔赴那份屬于檢察人的詩和遠方。
個人簡介
黃秀華現任蒼南縣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副主任,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獲個人嘉獎2次,獲評全國檢察機關案件流程監控標兵型人才、全省檢察機關案件流程監控能手型人才、全市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業務崗位技能競賽業務標兵、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標兵、平安溫州建設20周年成績突出個人、溫州市政法系統“最紅排頭兵”等榮譽,入選全國檢察機關案件管理人才庫。
來源:蒼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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