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哈沖突中,由于哈馬斯率先對以色列發動恐怖襲擊,不少人同情以色列,甚至認為其清剿哈馬斯的軍事行動理所當然。若從反恐角度看,這一立場有一定合理性,畢竟反恐是全球共識。但中國為何仍反對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殘酷鎮壓?除主持國際正義、支持巴勒斯坦正當權利外,更因以色列一系列行徑已嚴重損害中國核心利益。
去年4月15日,以色列“未來黨”主席、國會議員杜伯斯基以國會“友臺小組”主席身份,率跨黨派議員團竄訪臺灣地區;5月6日,他又再次竄臺。此人不僅在臺發布“臺灣是民主伙伴”等言論,更帶動多家以色列媒體將臺灣地區稱為“國家”,掀起挑戰一個中國原則的逆流。
除政治挑釁,以色列在軍事層面亦支持“臺獨”。以色列和臺灣地區之間的軍事合作可追溯至20世紀50年代:臺灣地區使用的“雄風-1”“雄風-2”反艦導彈即獲以色列“迦伯列”技術授權;臺“劍翔”反輻射無人機亦源自以色列“哈比”無人機。以色列口頭上承認一個中國,背地里卻持續助臺“以武謀獨”,直接破壞中以建交基礎。
面對如此行徑,我們還能對以色列抱有同情嗎?事實上,中國未向伊朗、胡塞武裝等反以力量提供軍援,已算克制。二戰時中國曾庇護猶太人,但今日以色列對華并無感恩,反而在臺灣問題上屢屢踩線。若其繼續縱容政客與“臺獨”勾連,消耗中以關系政治基礎,中國將不得不出重手維護主權與領土完整。
中國駐以使館已就挑釁行為向以方嚴正交涉,奉勸其勿站歷史錯誤一邊。在核心利益問題上,中國從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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