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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罪犯”財政局長付雪海的 4 名上級領導全部被追責了!
付雪海的經歷簡要回顧
付雪海出生于 1964 年 2 月 2 日。
在 1981 年 8 月 31 日,1983 年 10 月 30 日,1986 年 8 月 8 日分別因盜竊罪,流氓罪,盜竊罪被判刑。
2007年11月參加工作。先后擔任洪洞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副書記、縣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等職。2022 年 9 月,擔任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 年 9 月 1 日,付雪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 年 12 月,付雪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付雪海的 4 名老領導全部落馬
2025 年 7 月 11 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臨汾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玉士被開除黨籍中共臨汾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值得注意的是,這兩人都曾在山西省洪洞縣擔任領導職務。至此,自洪洞縣財政局原局長付雪海存在 3 次犯罪前科問題被曝光后,該縣已有 4 名前官員被追責。
其中3人曾擔任洪洞縣委書記,1人曾擔任組織部長。
→陳玉士:男,漢族,1955 年 12 月生,山西翼城人,研究生學歷,1974 年 4 月參加工作。他于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期間擔任洪洞縣委書記,之后改任臨汾市政協黨組成員。此次被查,陳玉士被指存在 “違背組織原則,對干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等多種違紀違法問題。
→李竟:出生于 1966 年 10 月,山西浮山人,曾任市委組織部黨員管理科科長,隰縣組織部長,隰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洪洞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等職。他同樣被指 “違背組織原則,對干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
→王黎明:他曾于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期間擔任洪洞縣委書記,被通報 “違背組織原則,對干部帶病提拔問題負有責任”。6 月 2 日,五臺山風景名勝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黎明被開除黨籍。
→柴高潮:曾任洪洞縣委書記,其在洪洞縣任職期間 “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務調整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調動工作”。6 月 13 日,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柴高潮被開除黨籍。
實說觀點
多人被追責事件,均與此前曝光的洪洞縣財政局原局長付雪海案件相關。洪洞縣這 4 名人員被追責,彰顯了相關部門的決心。對帶病提拔等問題的嚴肅處理,有利于凈化當地生態,重塑形象。
通過對這些人員的懲處,也給其他地區的官員敲響了警鐘,有權不可任性,任何違背組織原則、以權謀私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一系列事件也將推動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為地方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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