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法之名》終于完結了。 #以法之名#
《以法之名》大結局中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得到了應有的處罰,現將本劇中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名單以及刑期處罰結果整理如下。
《以法之名》
《以法之名》犯罪嫌疑人名單及刑期處罰結果
江旭東: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濫用職權罪,窩藏包庇罪等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禹天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行賄罪、偽證罪等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法之名》
陳勝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誣告陷害罪、偽證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行賄罪、破壞生產經營罪等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程子?。悍竻⒓雍谏鐣再|組織罪(系積極參加的骨干分子),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偽證罪、幫助偽造證據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法之名》
江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系積極參加的骨干分子),故意殺人罪、行賄罪、誣告陷害罪,交通肇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限制減刑。
熊磊(王大有):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系積極參加的骨干分子),故意殺人罪、綁架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襲警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等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孫飛: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毀滅、偽造證據罪,妨害公務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違法所得。
《以法之名》
姜紅軍: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毀滅、偽造證據罪,妨害公務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沒收違法所得。
溫琴: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沒收違法所得。
監獄護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柳韻:作為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在為他人經商辦企業過程中提供方便并收受好處,在認識到違法行為后主動中止,免除刑事處罰;撤銷其行政職務,降為科員。
王華山:涉嫌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持偽造護照出境偷越國境罪,已由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并通過國際刑警組織跨國追逃。
《以法之名》
李人?。涸谥卮蟀讣k理中出現事實認定、證據采信錯誤,負主要責任;在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責中作出錯誤決定,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撤銷其東平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職務,調離司法機關。
蘭景茗: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存在搞政績工程行為,違規干預辦案致案件辦理出現重大錯誤,決定撤銷其市委政法委書記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綜上所述,就是電視劇《以法之名》中所有犯罪嫌疑人的名單及其刑期處罰結果,實在是大快人心。
《以法之名》
但遺憾的是,有兩位優秀的同志因公殉職。分別是秦峰警官和喬振興檢察官。
秦鋒同志在辦案中英勇犧牲,因公殉職,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
喬振興同志在辦案中英勇犧牲,東平市委為其恢復名譽,追授為全省模范檢察官。
此外,萬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也由海東省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東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我們都應該始終堅定不移的相信司法的公平正義,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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