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以法之名》迎來了36集大結局,禹天成、陳勝龍、熊磊、江遠等犯罪團伙被被判處死刑。
江旭東、孫飛、姜紅軍、溫琴等保護傘也都判處了相應的刑期,只能說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不過,《以法之名》大結局看似圓滿,卻也留下了4個遺憾。
第一個:江敏沒被處罰江敏是洪亮的妻子,劇中并沒有明確表示江敏的職業,但從她工作時穿得服飾來看,她大概率是一名法醫。
江敏的弟弟是江遠,父親是江旭東,也就是禹天成犯罪團伙的最大保護傘,從這里來看,江敏啥壞事也沒干,按理說沒被處罰也很正常。
但江敏作為江遠和江旭東的親人,他們干的事兒啥的都知道。
十五年前,江遠被禹天成做局開車撞死了人,隨后江旭東不得不配合禹天成,就這樣,陳勝龍代替江遠入獄,而禹天成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還有江遠和禹天成合作這些事,她全都知道,只可惜她并沒揭發自己的父親和弟弟,這對于一個法醫來說,難道不應該被判處包庇罪嗎?
難怪前面洪亮被指派為指導組副組長的時候江敏經常打電話給洪亮,為的就是更好的監視他。
但大結局看完了,江敏依然在單位好好的,和洪亮也依然在一起,只能說大結局太倉促,洪亮這樣的人,在知道江敏的所作所為后,想必是不會在和她在做夫妻了。
第二個:柳韻僅被降職處分柳韻是李人駿的妻子,同時也是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由于在為他人經商辦企業的過程中提供方便并收受好處,所以最后被降為科員了。
雖然最后她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但這處罰是不是太輕了?僅僅只是降為科員?
要知道,雖然陳勝龍等人制造的礦難不是她造成的,但她也有責任,畢竟是她為這些人提供了方便。
用陳勝龍的話來說就是幾百萬的房子都在她名下了,而她自己也意識到自己成為了保護傘,但僅僅只是因為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后主動中止,就免除了她的刑事處罰,還讓她繼續在開發區做科員,真是有點沒看懂。
第三個:萬海案沒結果《以法之名》整部劇都在圍繞著萬海案展開,從萬海被帶入法庭,到張文菁喊冤,再到指導組來調查,最后牽扯出更大的黑社會集團,可以說萬海案正是整部劇的中心。
只可惜大結局時,萬海被別人隨意安排的一個小護士給弄死,萬家再也沒了主心骨。
劇中僅僅只用一句話交代了萬海案的走向,但并沒有交代案子的結果,也沒有對萬家進行任何的交代。
可以說整部劇看下來,有頭沒尾,回憶劇情占據了一大半,看起來體驗感很差,和《人民的名義》沒法比。
第四個:男主洪亮的結局如果說其他人的結局是罪有應得,那男主洪亮的結局才讓人唏噓。
作為一個正義的檢察官,他并沒有因為江旭東是他的老丈人、江遠是他的小舅子就選擇包庇,反而是勇敢的站出來,和黑社會選擇做斗爭。
看到他為了拿到錄音,和熊磊殊死搏斗的時候,真的由發自內心的尊重和敬佩。
只是這樣一個看起來唯唯諾諾,關鍵時刻卻挺身而出的檢察官,未來的職業生涯卻變得撲朔迷離。
大結局時,洪亮問張放,自己還能穿那身檢服嗎?
張放沒有正面回答,反而反問他自己還愿意穿嗎?
洪亮也沒有正面回答,脫下了外套,露出了里面的那身檢服,隨后在眾人的掌聲中離去。
雖然這樣的開放式結局,可以讓觀眾聯想一下,他還是會在其他地方,履行自己的職責。
但對于洪亮這樣的人來說,是不是有點太苛刻了?他并沒有犯啥錯,反而在整部劇中大義滅親,用自己的行動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這樣的人,卻沒有一個好的結局,甚至未來,妻子還要和自己離婚。
結語當然,任何劇都沒有十全十美,《以法之名》作為一部掃黑劇,在最近幾年中已經算不錯了。
只是劇中很多細節還是希望導演能夠多推敲一下,這樣才能夠帶給觀眾更加精彩的作品。
不知道大家怎么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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