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0499號建議的答復
人社建字〔2024〕54號
您提出的關于切實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急難愁盼問題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保局、最高人民法院,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險等制度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經報國務院同意,2022年7月1日,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正式啟動,試點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蘇、廣東、海南、重慶、四川7個省市的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4個行業開展。兩年來,職業傷害保障制度總體運行平穩,參保登記、傷害確認、待遇支付和信息管理等工作扎實有序推進,參保人數已超過800萬人,試點群體總體做到應保盡保,職業傷害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下一步,我們將以建立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續、服務更加便捷、權責更加清晰的職業傷害保障制度為目標,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梳理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會同有關部門和試點省份持續優化改進政策服務,從擴容省份、新增企業、拓寬行業三個維度穩妥有序擴大實施范圍,努力將職業傷害保障制度更好惠及更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方面,根據社會保險法和現行政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應按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自愿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也可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并享受相應保險待遇。為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發展,更好保障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權益,要求各地放開省外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在本省份就業地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除個別超大城市外,各地均已落實。同時,為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等制度設計方面作出了傾斜。參加居民醫保的,在個人繳費的基礎上享受普惠性財政參保補助。下一步,我們將加強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培訓,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意識,持續改革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加強部門協同,不斷提升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水平,更好保障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
商業保險方面,金融監管總局充分考慮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特點和風險情況,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相應的新就業形態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引導行業擴大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保險產品供給。2021年,原銀保監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豐富人身保險產品供給的指導意見》,引導行業加強民生領域保險服務,著力滿足包括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內的各類群體的保險需求。同時,指導保險業開展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等特定人群經驗數據分析,完善行業基礎數據采集標準,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保險產品供給提供數據支撐。目前,部分保險公司已探索開發多種適合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特點,保障性強、投保簡便、繳費靈活的意外傷害、商業健康、商業養老等保險產品,提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風險保障水平。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根據工作職責,進一步指導商業保險公司豐富保險產品供給,督促商業保險公司規范經營,不斷提升專業能力,更好地發揮商業保險在參與社會治理、服務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關于推動平臺用工法制化
為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2021年,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人社部發〔2021〕56號),創新完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按照勞動關系、不完全符合確認勞動關系情形、民事關系,合理界定企業勞動保護責任。為明晰不同情形的界定標準,印發《》(人社廳發〔2023〕6號),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首批新就業形態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為穩定就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2022〕36號),根據用工事實和勞動管理程度,綜合考慮勞動者對工作時間及工作量的自主決定程度、勞動過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勞動者是否需要遵守有關工作規則、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勞動者工作的持續性、勞動者能否決定或者改變交易價格等因素,指導企業與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明晰涉新就業形態糾紛案件中認定勞動關系考量因素和有關審判意見,指導各地按照事實優先原則認定勞動關系,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推動落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政策,積極推行新就業形態勞動合同和書面協議訂立指引。大力推進新業態勞動糾紛一站式調解工作,加強裁審銜接,推進新業態爭議糾紛實質化解。同時,密切跟蹤已出臺政策的實施情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做好政策研究和立修法儲備工作,探索通過法律解釋、制定部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等方式,為國家層面立修法夯實基礎。
三、關于促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技能提升
我部高度重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工作。近年來,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積極開展新就業形態技能培訓工作。2021年12月,會同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人社部發〔2021〕102號),明確提出適應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發展,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2022年,在全國確定73個新業態新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工作重點聯系城市,探索創新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工作,支持鼓勵職業培訓機構、相關企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并總結交流推廣典型經驗。二是加大新職業發布力度。為加快構建與國際接軌、符合我國國情的現代職業分類體系,我部建立了新職業信息發布制度,自2019年以來,以培育和發展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為重點,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了5批74個新職業,并將其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年版)》中。三是注重在全國綜合性大賽中設置新職業競賽項目。第一屆、第二屆全國技能大賽設置了電子商務師、物流與貨運代理、機器人系統集成等競賽項目。在全國行業一類、二類競賽中,結合行業特點和職業特色,開展全國性新職業大賽并設置相應競賽項目,如:在第二屆全國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大賽中,設置虛擬現實產品設計師、數字化解決方案設計師等競賽項目,在第四屆全國郵政行業職業技能競賽中設置快遞員、快件處理員競賽項目等。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做好技能人才培養和技能等級評價工作,加強新職業信息發布和職業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支持引導勞動者參加各類新職業技能競賽,促進技能提升。
感謝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24年8月1日
信息來源:本文來源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由人事工作者編輯整理。
本文聲明:本文章內容(含圖片)僅限同行學習研究使用,如不慎侵害了您的權益,請后臺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