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信仰就是人類為自己找到的堅定不移的生活方式。信仰是超越理性分析的,往往需要一個作為引領的崇拜對象。有些信仰的選擇也是經過理性準備的,反復分析和認知后,選擇了一條堅定的道路,作為自己的信仰之路。
人類從古至今的信仰大體可以分為這幾條道路:
1.信仰宗教
這是最為常見的。在宗教活動中人們將一切理性無法完全把握的問題,如宇宙生命的起源,意志情感的動力,社會形態(tài)的組織,都交付給最高存在的神,在對它的崇拜中完成心理和行為的一切活動。除了多神教、一神教外,佛教對佛智慧的信仰是東方宗教的特點。無論哪種宗教,都在信仰超越性的存在和體驗,其中包括絕對的謙卑服從和大愛精神。
2.信仰自然
這部分比較豐富。從最早相信萬物有靈的巫術及原始宗教,到哲學對宇宙的思辨性探索,再到科學對物理世界的研究,以及類似道家的回歸自然,都包含其中。哲學和科學都只是解釋世界的工具。今天有人說信仰科學,這是不正確的說法,工具是手段只能相信而到不了信仰的層面。科學試圖解釋自然,自然是第一性的,本質上還是信仰自然本身及其演化出的規(guī)律,這是客觀的、不可抗力的。哲學對本體論問題的探索也如此,斯賓諾莎按照幾何學的方式論證了神即自然,類似道家的合乎于道。本質都是將自己的小我交付給自然的大我,也是崇拜自然巨大引領力的表現(xiàn)。
3.信仰權利
實際上這是很多人潛在的思想意識和行為準則。在社會中誰能給予自己更大的權和利,就能對誰展開信仰。這并不奇怪。對皇權的崇拜,對祖宗家法的崇拜,對國家或某種政治主張主義的崇拜,對金錢的崇拜(馬克思說的商品拜物教),對數(shù)字時代掌控信息的“數(shù)據教”的崇拜,以及籠統(tǒng)的科技(技術創(chuàng)新)崇拜,都歸為此類。這種信仰全無社會超越性,卻極具有社會階級的跨越性和統(tǒng)御力。它是世俗人最常見的選擇,也最容易深陷欲望的泥潭。
4.信仰藝術
藝術史論家徐小虎曾說,藝術會取代宗教。很多學問家也都有過類似言論。這個說法很好,藝術是一種精神實踐和創(chuàng)造,是宗教實踐、自然實踐、權利實踐之外的第四種類型。但這種實踐的信仰價值體現(xiàn)何處,究竟是在崇拜什么,需要思考和羅列一下——
首先是崇拜美。真善美以美為最直觀的體現(xiàn),要在生活中的每個大方向和細節(jié)處都擁有對美的表現(xiàn)力。美是一種狀態(tài),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精神況味。
其次是崇拜創(chuàng)造力。很遺憾藝術的創(chuàng)造力并不實惠,但在虛擬的游戲中又最天馬行空,揮斥方遒。這類似于存在主義者的精神,始終以個人立場散發(fā)光芒。
再次是崇拜游戲精神。介于入世和出世之間的狀態(tài),秉持著天真的孩子氣,具有“玩”的性質。這是一種很高的精神狀態(tài),接近禪和量子力學。
最后信仰、崇拜藝術還可以涵蓋以上幾大部分。很多人以藝術活動為中介,本質上是對神的崇拜(米開朗基羅),對與自然合一的向往(宗炳),對權利物質的追求(杰夫·昆斯)。
此外,還有崇拜愛情的藝術性。對荷爾蒙連帶起的精神蕩漾感的迷戀,可沖破一切世俗利害甚至摒棄基本安全需要,其本質是在追求精神體驗的不確定性(反之則是追求動物性欲、價值交換、他人眼光),這是高度藝術化的,只是當事人未必自知,也可以歸在崇拜藝術的范疇里。
因此,信仰、崇拜藝術是一個很籠統(tǒng)的說法,具體落在精神世界,可能彼此從出發(fā)點到目的地都大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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