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某位作家在雜文里說,科學家沒有不傻的。這可以算作是文學家對科學家的嘲弄。文學是藝術,藝術敢在這樣一個被科學主導的世界嘲笑什么呢?此事說來話長。
藝術只敢嘲笑科學,但不敢嘲笑科技。為什么?科技實用啊,科技實打實的創造出的了新物種!科學是解釋,對這個眼見為實的物理世界的一種公式化、知性化的翻譯。解釋就是片面的或至少是滯后的,在空間時間的廣博上是有限、狹小的。這里還要算上哲學,當然,指的主要是嚴謹遵守概念邏輯程序的西方哲學(其實,東方玄學解釋亦然)。
科學家、哲學家認為自己是客觀的,要追求一種客觀性,但卻忽略了自己的視角問題,他們會輕易地在生活和實踐中指摘某人不客觀,但卻忘記了自己的理性研究也是基于人類的視角和哪怕是實證主義的邏輯基礎,其統統是局限的體現。但這無所謂,人類的進步就是通過不斷擴充有限視角的認知才完成的。這是學術工作的意義。
可“傻”就傻在,解釋與對象的二分,也就是片面概念思維與本體的二分。重要的是成為存在本身,而非對存在作解釋。雖然科學的解釋為科技的發明創新構造了基礎,而一切人文的主義、精神也為社會的進步提供了理論基礎,但本體自身卻是第一性的,哪怕馬斯克說的第一性原理都要滯后于第一性意志。
的確,世界是一團意志。從植物、動物、人、無機物與自然、神,都是一套接著一套的存在與法則。都在自身的動與不動、變化與永恒(如果有的話)的狀態里。科學家(哲學家、學者)可能會不投靠某位領導、大哥,甚至置社會倫理于不顧,但他卻想投靠的是另一位更大的“大哥”——即,自然。如果再把早期科學家都認同的神也算上,這些貌似抽象的存在,也無非是更大主體,世界是它們主掌下的主觀意志。
我們會批評世人“主觀”,其意思更準確說是偏頗或智力低下,所謂客觀無非是更大的亦如社會、自然、神的存在,但若進入其主體視角,無不是另一種主觀。
藝術的聰明是直接成為存在,直接創造,而且相對于科技,這種創造更無礙于有限物理定律,可以是更為自由的。當然其可觀賞性還要依于人的七情六欲,情感誰能說得清呢,情感的進化更為細微和復雜,文學藝術的自由度因而也更高。
所有非解釋的實踐、創造之事,都是存在本身,是虛幻的永恒(類似古埃及)或現實的變化(現代社會),藝術創作是其中成本最低的一種,政治、軍事、商業、科技所裹挾的信息乃至罪惡遠超于藝術。藝術能有什么壞心思呢,無非是在情志中冒充一下創世者,或者做個調情生活的蕩子或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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