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扶著電動自行車車把,騎車快速前行,另一只手專心操作著手機,頭也不抬,對于這樣“騎行看手機”的違法行為,北京交管部門正在進行治理。
記者了解到,北京交管部門已針對騎車看手機、追逐競駛、車筐載人、越線等待等十類不文明行為開展治理。根據法律規定,騎車看手機屬于“分心騎行行為”,法律層面上早已明確禁止,也有相應的處罰辦法。
北二環積水潭橋下,一位騎車違規帶人的市民正在接交警的處罰。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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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正針對十類不文明行為加強治理
今天(7月10日)早上,在北二環積水潭橋下,交管部門對非機動車的騎行違法行為開展執法檢查。記者注意到,多名騎車逆行、違規帶人、闖紅燈的市民被執勤交警攔下接受了處罰。
記者注意到,多名被攔下的騎行者的違法行為屬于未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但并非單純意義上的“闖紅燈”,而是沒有按照非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這一現象也反映了市民對相關騎行法規存在的認識誤區。
有不少騎行者對此存在著誤區,認為圓形的機動車信號燈或者行人信號燈變綠后自己就可以騎車通過,而實際上,如果是騎車通過路口則必須在標識為自行車的“非機動車”信號燈亮起綠燈期間。如果想在行人信號燈綠燈期間通行,則必須下車推行通過路口。
北二環積水潭橋下,執勤交警將一位“闖紅燈”的騎者攔下,提醒他通過路口應該依照非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一般來說,如果屬于首次存在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現場交警會對騎行者進行警告處罰,但仍需要登記行為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如果再次于路面上被交警查到出現了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則會直接給予罰款處罰。
目前,北京交管部門正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專項治理行動,聚焦十類不文明行為加大治理力度與宣傳引導。除了在早晚高峰時段,交管部門會在一些重點路段、路口強化路面執法外,還將采取科技手段精準查處,利用視頻、圖像等資源發現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通過電動自行車車牌識別追溯違法主體,進行追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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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玩兒手機不光危險還違法,
低頭1秒相當于“盲騎”7米
此次交管部門著重治理的十類不文明行為,不僅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數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更易引發交通事故。不過,除了闖紅燈、逆行等一些市民比較熟知的屬于交通違法行為的情況外,也有一些行為市民并不十分清楚其違法屬性和危害。
比如“騎車拍照”,騎行途中使用手機拍照、瀏覽信息等分心行為。這一行為在此次交管部門宣布重點治理的十項不文明騎行行為中位列首位,記者注意到,此行為主要出現在不少外賣配送員群體中,他們一邊快速騎行趕路,一邊用手機導航看路線、搶單、回消息,也有一些游客會在旅游景區周邊一邊騎行、一邊用手機拍照,往往會忽視路面上的復雜路況,極易出現風險。
東三環輔路,一名電動車騎行者在騎行時將另一只手騰出來操作手機。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對于這樣的“分心騎行行為”,法律層面上早已明確禁止,也有相應的處罰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也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不得雙手離把。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第二十九條規定,違反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此外,在日前公開征求意見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二條中,也進一步細化了對于騎行時禁用手機的要求,明確提出騎行時“不得有瀏覽電子設備、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根據交管部門曾公布的數據,以當前電動自行車最高限速25km/h為例,低頭1秒相當于“盲騎”了7米,如果看一次手機按3至5秒算,相當于“盲騎”了21米至35米,如果此時前方有突發情況騎行者根本來不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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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越線等待”同樣違法
此外,像是“越線等待”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表示,這主要指的是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等待信號燈時,在非機動車停止線或者待駛(轉)區內順序等候。同時根據第二十九條規定,違反者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雙井路口,多位電動自行車騎行者越線停車,堵住了右轉機動車的通行道路。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去年11月,北京交管部門曾表示,當時北京全市已有130多處路口完成相關改造,自行車與右轉車輛的距離被拉開,安全性得以提升,部分路口的效果較為明顯。
采取非機動車道停止線后移的措施后,停止線后移了3至5米,在騰出的位置施劃了黃色網格線。這一舉措使非機動車與人行橫道之間的間隔空間更大,減少了非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織沖突的概率,越線停車現象也有所減少,機動車右轉更快捷。配合交警和協管員的勸導,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在停止線后等待,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也更加順暢,路口通行秩序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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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專項治理的10類不文明行為:
1.騎車拍照:騎行途中使用手機拍照、瀏覽信息等分心行為;
2.多人并排騎行:兩人及以上并排騎行占據非機動車甚至機動車車道,阻礙交通;
3.追逐競駛: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等危險騎行和競速行為;
4.人行橫道騎行:在人行橫道內騎行,威脅行人安全;
5.車筐載人:利用車筐搭載人員,違反非機動車載人規定;
6.越線等待: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
7.不規范停車:在道路上違規停車滯留、不按規定區域停放影響通行;
8.低速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內長時間低速行駛,妨礙后方車輛通行;
9.人行便道騎行:擅自進入人行便道騎行,干擾行人通行秩序;
10.酒后騎行:飲酒后駕駛非機動車,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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