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拍視頻
謝絕自帶酒水外食
不提供打包服務
近日,上海一家高端餐廳的
用餐規則引起爭議
有網友發帖稱,自己在上海一家高端餐廳用餐時,拍攝了一條長約6秒的廚師烹飪視頻,立刻被工作人員通過微信提醒,店內不能拍攝視頻,前后相差不到1分鐘。
隨即,她發現自己身后正站著2名服務員,產生了一種就餐時被“偷窺”的感覺。一頓飯花費了3621元,用餐體驗卻很差勁。
事后,她在平臺上寫下了體驗并打了低分。很快,餐廳對這條評價發起投訴,并在理由中寫“客人無理取鬧”,認為其在用餐前不看預約信息的內容,有錯在先。然而,餐廳這條投訴被平臺駁回。
該網友則表示,該上海某網紅餐廳是預約制,在支付定金之后,會收到一條微信預約確認消息。收到的餐廳預約確認鏈接需要點開才能看到詳情,不許拍視頻等要求就隱藏在其中,但當時她并未點開鏈接。
記者隨后搜索發現,這家餐廳的用餐提醒,除了禁止錄像,還包括不提供打包服務、不接待10周歲及以下兒童等條款。
記者聯系到上述餐廳,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媒體采訪”,對消費者網上發帖一事,未作任何回應。
發帖網友則告訴記者,事發后商家并沒有聯系過她進行解釋或者道歉。
對此,有網友表示
“這么多規矩
花3000元還要受氣!”
也有網友認為
餐廳的規矩沒有毛病
江蘇中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尚麗律師表示,餐廳的規定是否屬有效契約,應當審查規定的內容是否合法合理,在消費前是否有明確告知,顧客是否有選擇權等。在這種情況下顧客前往就餐才形成契約。
滕尚麗指出,該餐廳的部分規矩其實并不合理,例如禁帶酒水屬于餐飲服務行業傳統的“格式條款”,限制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屬于無效條款。
而“餐廳不接待10周歲及以下兒童”也存在爭議,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餐廳用餐必須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雖然商家享有自主經營權,但要是阻止成人帶兒童進入用餐,則可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平等交易權的規定。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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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 都市快報、微觀上海
編輯 | 胡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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