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今天的文章又不知道能存多久,建議大家存了再看。同時我也把文章發在老地方備存。
很不想寫社會熱點事件,這段時間的休息其實主要是想寫一寫自駕房車深入歐洲農村農場的經歷,再加上換了新的工作和環境,需要適應,所以停更了一段時間。
但躺在草稿箱里,沒發出來的有好幾篇文章,有的因為憤怒的情緒平息覺得不必再發,有的是因為時間節點敏感不能發,還有的是因為失望覺得徒增煩惱…總之,雖然身在歐洲,生活平靜安逸且舒適,但看到遠方的新聞仍然會刷新我的認知。有幾件事以后再講吧,今天想說的是另一件事。
雖然我都知道社會運行的底層邏輯,反應到現實中,無外乎一個“必然”二字,況且我之前的文章也苦口婆心講過很多次什么是“邏輯”,什么是“常識”,但我看到一些無良的媒體,尤其是披著“官方”皮的媒體,特指中國xw網、北j日報等媒體,在可以槍口抬高一寸的情況下,愣是主動作惡,仍覺得魔幻。
一
我想講的是,大連工業大學以實名方式向全社會公告通報違反校規的女大學生李某某這一事件,以及接下來無良媒體們引導網民掀起的“狂歡”。
這件事的起因經過大概是2024年12月的時候,有一名烏克蘭游戲選Zeus來上海打比賽,跟一個認識了一天的某大學女生去了酒店,然后拍了一些女生在酒店露臉打招呼的視頻發在外網群組(非隱私視頻),并在炫耀時語言粗俗。
(涉事男方今天得知女生被處分后發布的男方視角聲明)
因為發布視頻時有女生完整的臉部信息,所以女孩子直接被網絡暴力,后來還被曝出女生有男朋友什么的,因此遭受二次網暴。
這件事后輿論漸漸平息之后沒什么人關注。我當時也是只知道有這樣一個事件。
直到今天(2025年7月13日),中國xw網帶頭開始炒作,把大連工業大學7月8日對該女生的擬開除學籍處分(包括姓名等隱私信息不做處理等方式)以全文轉發,主持各方媒體精準圍獵,開啟精選評論引導輿論對女生進行新一輪的網絡暴力。那場景讓我想到兩個字——“游街”。
先說這些所謂的“媒體”,這81家媒體,以中國新聞網為首,有一個算一個,都可以寫在中國新聞史的恥辱柱上。為民發聲唯唯諾諾,有點血味兒蜂擁而上。
(來源:微博網友@貓在寫稿輕享版)
一個女生,被人發布了涉及隱私的視頻到網上,然后再由自己的學校在官網公布全名和擬處分決定,進一步暴露隱私和身份識別信息,然后由蒼蠅一樣的媒體全文轉載,完成一個完整的社會性死亡的全部過程,就是從2024年12月16日到2025年7月13日,李同學的處境。
也是2025年,我們一邊高喊新聞已死,媒體人良心今安在,一方面啞然看到原來媒體向善,為弱者發聲的那把刀從未鈍銹,刀法也并不生疏,只是調轉了方向。揮刀向弱者,千夫所指向可憐人,我不禁要由衷高喊幾句:
汝輩乃真丈夫,真豪杰也?。。?/strong>
新聞從業者,拔刀向“更弱者”,振振有詞的樣子令人厭惡。你忘了你應該監督什么嗎?該報道什么嗎?你當然沒忘,只是不敢罷了。
橫沖直撞的車,校園里隨機的點名,吃了的油,甚至是前兩天剛咽進肚子里的帶著顏色的饅頭,有沒有名字呢?那架飛機、那架輪船、那班火車,那棟自建房下的遇難者,有沒有名字呢?青島那位酷暑天走了被學生們喜歡和紀念的門衛大爺,有沒有名字呢?
要名字的時候你說隱私不便公布,不要名字的時候你說你只是轉發。有人說到野狗,你們便格外敏感,生怕別人認出搖尾乞憐的本來面目。
退一萬步講,大連工業大學發布的是“擬處分告知書”,是一個待決事項,是一個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擬處理告知,與你何干?真要是那么喜歡找人,是不是可以把精力花點在“寶貝回家”這種真的積德的尋親公益活動上。
81家國級、省級媒體,整天盯著褲襠子那點事,我在地球這邊都臊啊。
二
再說學校。
目前,已有博主就大連工業大學這份公告中涉嫌行政違法和錯誤適用法律問題進行了科普,我想說說大連工業大學在此次事件中的,不擔當作為,有失“中國高校校格“的行為。
很巧,我過去的工作履歷,既在國內某211大學做學生工作,也做過國企黨口紀檢工作,所以對于學生工作和紀律懲處,多少有一定經驗。
我們先說校規校紀。由大連工業大學的公告得知,該擬處分決定是根據《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做出的。我去認真拜讀了一下,發現第一章總則,這么講: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優化育人環境,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四條 學校對學生的處分,要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與學生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相適應。學校對學生的處分,要做到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程序正當、處分恰當。 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
《規定》第一條提到,該規定制定的目的包括“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那么我不禁要問大連工業大學了:
貴校學生從2024年12月16日開始遭遇的一系列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隱私權被侵害,被網絡暴力,受到精神傷害,直至處罰擬定做出來的七個月時間里,貴校是如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的?又是如何優化育人環境的?
《規定》第二條提到,對學生的處分,是要堅持教育與懲戒相結合,性質過錯相適應。請問大連工業大學:
貴校在此次擬處分決定中,是否堅持了“教育與懲戒相結合”?是否堅持了“與學生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相適應”?如實際案例中,貴校學生在未違法的情況下遭遇頂格處分——“開除學籍”(且不論貴校是否有權這樣做),那么違法的學生,如何定性,又如何懲處?
舉個例子,在該《規定》第三章違紀處分分則第十九條“違反公民道德和大學生行為準則者,根據其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第二款:“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由于我目前未發現公告中有針對違反該分則的通告,那么我是不是可以這么理解,大連工業大學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未發生過未婚性行為?因為一旦發生,必受記過及以上處分?
大連工業大學學工部啊,所謂嚴格立“法”,選擇執“法”,不是這么用的。
貴部(處)同志但凡認真學習理解高校管理方法,與哪怕同在大連的大連理工同仁交流交流,也會知道,2021年9月,大連理工大學就因為一模一樣的一條“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睕_上熱搜,后來經過律師普法,已經刪去。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佳音告訴記者,我國法律法規中并無禁止未婚成年人之間發生性行為的規定,且個人私密活動屬于隱私權范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刺探、侵擾、泄露、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因此,高校無權禁止已成年的大學生發生未婚性行為?!?澎湃新聞:中國發布丨高校無權禁止大學生婚前性行為 禁堵不如推廣性教育
我不是在雞蛋里挑骨頭,而是想說,學校當然有自行依據學校情況制定校規的權利,但這一步的前提,是在符合上位法的規定范圍之內、法律的規定和原則下進行的細化。如果一個制定之初就違反上位法的“規則”,本身也不具備可操作和執行性,那真就是隔年的黃歷——用不上。
所謂紀律,講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尤其作為高校,對于自己的學生,其立場應當先天與自己的學生站在一邊,而非對立面。紀律的最終落腳點是“救人”,“懲前毖后”只是方式方法,事前不知作為,事中不作為,事后亂作為,引起輿論了就“開除學籍”了之,這對于中國高等學校,中國高等教育的“格”,我看損害得大了去了,要說被有心人發到外網“一中國女大學因與外國男性交往,被大學開除學籍并全國實名通報”,也不知道是誰損了國格。
再說說學生工作。學生工作的一字訣——“穩”。所有的工作核心就是圍繞著這一個字。我當然理解校方并不在意學生情況的做法,畢竟學生并不是其匯報的對象,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擬決定,主要還是面子問題,或者要向相關方“交代”。根據《決定》的流程,該開除學籍的擬處分決定,是由李同學所載的學院提出建議,學校相關部門(學工部)審核,報校長辦公室或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研究決定的。
學校當然可能有其委屈的地方,根據公告,“學校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向你送達《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擬處分告知書》。為充分維護各方權利,現開展公告送達?!?/p>
這句話什么意思?就是在甩鍋,意思是“我各種方法沒找到你,不得已只能用這個方法了”,保不齊后面還有一層意思“你可別怪我”。
甩出去的好像是鍋,看起來甩給李同學,但真的這樣嗎?
首先,在這個過程中,根據我的判斷,校宣傳部門在其中的作用很關鍵,可能是真正接鍋的:
1.要么宣傳部門毫不知情,全是學院、學工、校長會議決定的,宣傳部門甚至沒有列席聯席會議。
2.學校宣傳部門清楚此事,也知道此事可能引起的輿論,早有應對預案,偏要忍著罵名鐵骨錚錚把李同學全名寫在公告上。
蠢和壞,諸位選一個吧。
我傾向選第一個,宣傳部門不知情。畢竟,擬處分決定是學工做的,“政績”是學工撈的,要有“上面”問起“那女生那件事最后怎么處理了?”,只要學生工作部(處)來一句“從嚴從重處理了”,關心這事兒的“上面”,也就交代了。公告發布后,我管他洪水滔天,那不都是校宣傳部門的輿情應對問題么,關我什么事。
我要是在宣傳部門,這么個鍋從天而降,一年算是白干。
這就是不作為。
其次,萬一,我是說萬一,女孩子因為這事兒想不開,發公告的這一條線的人,且不說有沒有法律責任,晚上睡不睡得踏實???表面上看起來“穩”了,實際上引發的不可預見性危機更甚。就比如如果不是發了全名,我這種小卡拉米是不會看不下去說兩句的。前面我講槍口抬高一寸,落腳到學校上,固然該同學私德有損,要讓其承擔相應后果,但有那么多更好的處理方式,偏偏選了給自己找麻煩的一種。
這就是亂作為。
作為學校,掌握著那么多自己學生的隱私信息,家庭住址、社會關系、緊急聯系人、身份信息…如果這事兒都上升到影響“國格”了,輔導員出個差家訪一下不過分吧?當面送達有難度嗎?這就回到前面我的質疑了,大連工業大學在此事件發生之后,與學生如何溝通的?如何教育學生的?如果前期工作都做了,需要以全網全名公告的方式送達擬給予處分嗎?
退一萬步講,真的到了需要公告送達這一步,不暴露全名,以“李xx同學+學號”或以“李XX,身份證號首6位+尾4位”等方式,不可以嗎?
(以某大學的擬處理公告為例)
如果貴校的目的是送達公告,且能夠以公告信息定位到具體自然人,那么只要有明確的信息對應即可不是么?要不然學號干嘛用?或者花那么大力氣建的內網OA,干什么用?
如果貴校的目的是警示后人,哪怕把這件事做成案例去給未來的新生宣講,也不必出現具體的姓名,因為是這起事件及客觀行為可能會“有損國格校譽”,而并非那個人。當爹的時候什么都想管,出了事責任全在她,這種游街示眾吃干抹凈,實不是2025年現代中國高等教育之所應當能夠做出來的行為。
可見從始至終,學校從來沒把李同學當成一個受害者,甚至是以縱容的方式默認再一次加害。
她或許有錯,但遠不至要用一輩子名譽去承擔。
三
沒有品行的電競選手發布了一些跟中國女生的親密視頻,當然可以覺得沒有什么問題。畢竟,不是什么隱私照,她也不是唯一的女生。
大連工業大學學工部在自己的網站上公布了自己學生的姓名和擬處分公告,當然可以覺得沒什么問題。畢竟,事兒不是我決定的,我代表的是大連工業大學的這個整體。
無良的媒體們全網全文全名轉載,當然可以覺得沒有什么問題。畢竟,公告不是我發的,我只是秉持新聞良心,讓大家看見“新鮮事”,我代表的是我們品牌運營這個整體。
加害環節的每一環里,人們都美美隱去,沒有姓名。而只有那個受害者,名字照片被任人品評,成了這個荒誕城堡里唯一有名有姓的靶子。
我不需要知道這個女生還是那個女生的名字,我只知道還有那么多我想要知道的人沒有名字,以及知道在未來某個記錄里,必有中國新聞網和大連工業大學的名字,被高高掛起。
此前此后,無數姓名。
此前此后,無數大學、媒體。
常識和邏輯之路上,那是一道道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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