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蘭州市醫療保障局了解到,為進一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流動新形勢,提升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期間的醫療及生活保障水平,2025年以來,蘭州市陸續出臺好政策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生育保險降費減負
蘭州市在職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標準由5.4%、5.75%兩檔合并為5.4%,無需單獨辦理費率變更手續即可同時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生育醫療待遇。原按5.4%繳費的2.7萬名靈活就業人員增加生育醫療待遇享受類型,大幅提升參保和生育積極性;按5.75%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費率統一為5.4%后預計人均減輕繳費負擔268.8元/年。
生育醫療待遇提升
生育醫療待遇“無異地”,蘭州市參保職工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生育及計劃生育項目醫療費用,無論在就醫地“一站式”聯網報銷還是返回參保地手工報銷,除丙類和醫保目錄外個人自費部分,不設起付線全額納入生育醫療待遇報銷,與本地住院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相同的報銷標準,有效解決參保職工因就醫地、報銷方式不同導致生育醫療待遇不平衡、不一致的差異問題,提升生育保險制度公平性、規范性和生育醫療待遇享受可及性。
生育津貼覆蓋擴面
為更好地維護跨省轉移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權益,將跨省轉入我市參保后生育職工納入生育津貼發放范圍,即省外參保職工跨統籌區轉入我市后生育或終止妊娠的,生育或終止妊娠前按照企業職工繳費標準在原參保地和我市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生育或終止妊娠當月起在我市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田小東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 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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