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女護士生前曾在日記中寫道:“被人威脅,被人拿刀架脖子,有家不可回”。
2024年6月20日晚近6時,陜西西安某醫院31歲護士董某某被同居男友師某某殺害。董某某生前曾長久遭受師某某的言語威脅和暴力行為。案發當天,師某在車上割破其頸動脈后,開了約一小時車才報警,導致女護士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近日,這期案件再次引發網友關注!2025年7月11日,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師某某提起公訴,目前,案件已進入開庭倒計時。
愛恨情仇糾葛不斷
施暴手段逐漸升級
女護士生前日記曝光
董某某與師某某的相識始于2020年的一場親友介紹。當時親戚將師某某的朋友介紹給董某某,她未應允,師某某卻轉而對她展開追求,并隱瞞了自己已婚育子的事實。
董某某
但這份"熱情"很快顯露異常。2022年,兩人開始同居。董某某的偏執的面目逐漸暴露,最可怕的是,他一邊在朋友圈曬"寵妻日常",一邊對親友揚言,董某某要是敢離開我,就弄死她。
在兩人同居期間,師某某曾多次在朋友圈高調示愛,甚至承諾年底結婚。但董某某同事透露,師某某控制欲極強,常因董某某加班或與同事聚餐大發雷霆,甚至威脅:"要么結婚,要么你死我活。"
師某某
2024年3月,董某某向父親展示脖子和手腕的掐痕,董先生立即報警,警方卻以 “感情糾紛” 為由,僅對師某某批評教育。
2024年5月,師某某再次強行闖入董某某住所。爭執期間他承認 “打過董某某很多次”。
在女兒家中,董某某父親目睹了暴力痕跡:柜面布滿刀砍傷痕、椅子的鋼管被打變形、電視機被砸毀。他當即更換門鎖要求女兒斷絕來往。
案發后,其父親翻開了女兒生前的日記,其中一篇寫自2024年1月的日記格外醒目:
“被人威脅,被人拿刀架脖子,有家不可回”。
“2024年開始快一個月了,但這一個月就像地獄一樣,已經記不清第幾次被勒脖子。”
“總有一些討厭的人,沒有分寸感,寄生蟲一樣的人!”
日記中還記錄了師某某對董某某實施的多種暴力行為,包括煙頭燙傷、鐵凳毆打等。不僅經常施暴,兩人的經濟關系也極不平等,師某某是無業狀態,而作為護士的董某某卻承擔了主要的生活開支。
在董某某的日記中,她多次表達出要積極向上,要好好開始生活的愿望:“認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熱愛生活……”在遇害當天,她還去銀行存了錢。
可惜一切都在2024年6月20日接然而止,當天下午6點,師某某駕駛私家車將董某某載至郊區,途中因感情糾紛爆發激烈爭吵。隨后師某某用刀具直接割破董某某頸部大動脈,致椎動脈破裂大出血。事發時,師某某卻未立即施救或報警,反而繼續駕車在城區徘徊近1小時,直至董某某完全失去生命體征,才撥打電話自首。當急救人員趕到時,董某某早已因失血過多死亡。
董某某父親提供的行車記錄儀數據顯示:車輛在晚高峰時段以極低速行駛,最終在一處偏僻路段停靠近50分鐘后,師某某才撥通110報警電話。
而此前警方定性的“感情糾紛”,在董某某被殺害后,其住所才被取證,警方在其居住場所進行現場勘查,才發現多處明顯的暴力痕跡:衣柜門上三道觸目驚心的刀痕,經專業鑒定與師某某家中刀具完全吻合;斷裂的鐵質椅腿上,檢測出董某某的毛發組織;電視機屏幕的裂痕中,也提取到師某某的指紋。
案發后,家屬曾要求追加虐待罪,認為師某某的行為符合“共同生活+長期施暴”的虐待罪特征。
這起案件之引發討論,除了死者是三甲醫院的護士外,還有兩個最具爭議的點備受關注,分別一是師某某的“自首”是否成立;二是他長期家暴是否構成虐待罪。
雖然是師某某是主動報警,但這種自首根本站不住腳,董某某的代理律師歐陽一鵬指出,根據《刑法》中關于自首的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必須在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師某某從行兇到報案中間間隔一小時,在此期間董某某一直在其車上,沒有被他人施救的可能。師某某這種 “延遲報警” 的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失去自救可能,完全不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
而這兩次補充偵查,分別是就師某某行為是否構成虐待罪,以及其自首是否成立展開的。
可惜的是,2025年7月11日,檢察院經兩次補充偵查后,以故意殺人罪對師某某提起公訴,檢方未采納追加虐待罪的請求。
檢察機關認為,師某某長期以來的暴力行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虐待罪的特征,但案發當日他在車內直接實施的故意殺人行為,主觀惡性極大,性質更為惡劣。
歐陽一鵬律師對此解釋道:“虐待罪要求存在‘長期、持續、經常性’的暴力行為,并且要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等特別嚴重的后果。而在本案中,師某某在車內直接實施了致命行為,現有的證據鏈更明確地指向故意殺人罪。”
目前案件已進入開庭準備階段,厘清從日常虐待到致命襲擊的連續性暴力到底應該如何判決是公眾最關心的事。
不僅如此,被害人是醫務工作者,本來就要面對超負荷的工作強度和壓力,日常加班被懷疑和威脅,生活上還被無業男友寄生,進而演變成家暴和殺害,實在令人氣憤!
家暴的犯罪成本太低了,如果法律對家暴零容忍,第一次就給與嚴懲,或許就不會有悲慘的事件發生,此外,如果法律能夠在女性遭受侵害的開始階段,就能對施暴人作出震懾的懲罰,或許就不會有被殺害的情形出現。
董某某在日記中那句“認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熱愛生活”,曾是她試圖穿越黑暗的微光,卻最終被暴力吞沒。最令人心痛的是:最擅長守護生命的群體,有時卻最難守護自己。醫護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家庭、戀愛、交際,但這一切都需要做好對自我生命的捍衛,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別是護士群體,因更容易被“被照顧型”人格吸引,身邊人非患者,該強硬的時候強硬,該反抗的時候反饋,切勿將職業特性中的軟弱部分,混淆進自己的生活中,醫務人員一定要以此為戒,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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