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文匯文藝評論
作者 | 徐驍 楓,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
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黑社會成員庭審當庭喊冤、堅持程序正義的主辦檢察官被撤并被逼錄制自稱“保護傘”的視頻后被殺、本應轉送的尸體被“誤燒”、有人利用領導崗位影響力干預辦案……
這些情節都來自熱播劇《以法之名》。
該劇讓“檢察機關第十一部”首次走入了公眾視野,公眾由此了解何為檢察偵查權,了解當司法系統出現內部腐敗時,檢察機關十一部是如何行使其檢察偵查權“刀刃向內”,鏟除司法系統內的黑惡勢力的。
與以往的法治題材作品例如《江河之上》《巡回檢察組》等相比,該劇將鏡頭聚焦在司法系統內部,通過對公檢法等司法體系生態的全維度生動演繹,讓觀眾明白司法監督體系是如何運行的同時,也感同身受劇中故事的“真”、反派勢力思維模式和手段的“官味”、刀刃向內的“難”等元素,內心產生震撼的同時也激起對相關社會現象和問題的共鳴。
“刀刃向內”展現了對執法者的司法約束
該劇初始,萬海集團法務總監張文菁在法庭上的那句“萬海無罪”,徹底引發了社會各界對這起案件的關注。省檢察院因此派出了指導小組,繼而也讓我們從指導小組工作中發現了許多引人深思的對執法者司法約束的缺失。
指導小組組長鄭雅萍在辦案過程中與涉案相關人員進行談話,值得注意的是,每次談話或任何活動,東平市檢察院的該案主辦法官謝鴻飛均全程參與。這不僅能使謝鴻飛實時了解指導組的工作進展,形成對抗方案,同時也給他機會通過語言、肢體、通風報信等行為恐嚇被談話者或關鍵證人來掩蓋事實真相。
而在第十一部檢察官洪亮和市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李人駿的談話過程中我們發現,李人駿絲毫不認為指派自己的妹夫程子健作為本院管轄案件中當事人的代理律師有任何不妥。
在整個案件推進過程中,司法系統涉黑勢力竟然預判到了指導組下一步需要找到的證人或突破口,提前掐斷線索從而成功阻礙指導組工作推進。
上述劇情中直接或間接體現出的問題,皆反映出在當下司法檢察監督工作中,對執法人員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否則極其容易出現知法懂法的司法涉黑勢力利用其法律知識或現有司法制度的不足逃避或掩蓋罪責。
不論是在劇中還是在現實里,良法才能善治,完善的執法司法監督制度是人民對執法司法系統信任的根本點。近幾年,各級檢察院陸續成立了第十一部這一“刀刃向內”的部門,也正是這個原因。
謝鴻飛被查出問題后,在政績與案件的真實性、公正性之間,政法委書記蘭景茗和李人駿毅然選擇了前者。
蘭景茗是李人駿的伯樂,李人駿此時還未對蘭景茗有任何懷疑,一心只想著盡快抹去代理檢察長的“代”字,因此急著將案子塵埃落定——與案件真相相比,有利于政績的案件結果才是此時最為重要的。
這也為劇中后續李人駿不經意間被塑造成東平檢察系統的那把“傘”打下了伏筆。
隨后,當洪亮發現十三年前辦理的案件有錯時,也陷入了自我的否定之中,這才有了鄭雅萍對其的質問:“請你對得起這身衣服”。因此,如何合理制定規則對執法者進行約束,以確保案件的真實性、公正性,就變得尤為重要。
劇中似乎已經對此進行了回答:“比起一個錯案帶來的長久的社會影響和法律影響,個人犯錯的責任其實是微不足道的”。對待錯案的態度,應該把案件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放在第一位,把個人犯錯的責任放后,相關的法律制度也應當對此進行保障。
謝鴻飛在調取嫌疑人的通話記錄之后,在交給李人駿之前先告知了涉黑人員并商量對策;指導組在審查過程中,才逐步得知程子健與李人駿、謝鴻飛、蘭景茗等人的身份關系;作為刑偵大隊隊長的姜紅軍,竟然偷偷更換水樣影響鑒定結果……
這些情形的出現無不反映出將數字科技技術引入司法監督工作的急迫性,應當充分借用科技的力量防范冤假錯案。
美國1989年經典的“中央公園慢跑者”案便是一個啟示,該案直到2002年利用新的DNA技術才使真兇歸案。為充分運用科技力量防范冤假錯案,必須加快提高政法機關的技術裝備水平,借助新興技術提高辦案效率的同時,也能夠第一時間對執法者任何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甄別,真正意義上做到動態、實時有效的的司法約束。
“擔當”決定了“刀刃向內”是否真的能帶來公平正義
劇中洪亮檢察官多次提道:“司法是為了約束公民,但是執法者,更應該接受司法的約束”。“掃黑除惡”,老百姓耳熟能詳,那是否真的只要“刀刃向內”了,就必然可以直接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了?
筆者認為,答案并非如此簡單。
正如劇中張檢所說:“是黑惡一個不漏,不是黑惡一個不湊”。與《巡回檢察組》等劇展現的側重點不同,《以法之名》更為強調的是當壞人以好人的人設干預司法監督、現有的執法者和制度時,應當如何做出回應;如何在秉承掃黑除惡工作“精準治理”的前提下,及時糾正并重塑司法信任鏈條。
在劇中,警察秦鋒在監獄長馬重陽與洪亮等人的感召下,最終說出了十三年前的真相;李人駿因為得知妻子涉案,在專案組第一次問詢時選擇了回避,而后還是選擇說出了事實。這些都反映出檢察監督工作中,執法者的“法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德國政治學家、哲學家古斯塔夫·魯梅林曾第一次提出,“法感”是道德秩序的第二種形式,它能夠提升司法民主、確保個案公正。
有專家學者通過對歷史法學和社會法學的實證研究發現,“法感”是無法被消滅的,它總是通過各種方式影響法治,服務于社會和民眾。因此,執法者有必要以正確的態度去理解“法感”,尤其應當始終保持司法工作者的初心,以柔弱之心、包容之心去解讀案件,用同理之心去換位思考,最終真正能夠實現司法的公平正義。
執法者的方法也有益于“刀刃向內”時確保司法公正。
劇中部分司法工作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為了提高結案率,在溝通不充分的情況下草率下定論,從而引發了惡果;也有司法工作人員利用制度漏洞、辦案設備和方法落后等狀況鉆取空子,實施違法行為。
因此,如何從制度、方法上確保司法監督工作的科學性、精準化就變得尤為重要了。
此外,在執法者辦案中的溝通方法上,執法者應當盡力實現“法理、事理、情理”的辯證統一,既需以法律為根基寸步不移,又需以社會常理為標尺校準方向,更需以人性關懷為紐帶傳遞司法溫度。
第一集中,即將退休的王檢察官出于善意和人文關懷,讓犯罪嫌疑人解開手銬為父親上墳,沒想到嫌疑人借機自殺(未遂)。在經過一系列內部調查和爭論后,指導組決定讓王檢察官“戴罪立功”,參與到萬海案的調查中,這就體現了法律范圍內的有溫度的回應。
但值得注意的是,執法者方法的提升,最終目的還是為解決如何建立動態、實時、有效的司法約束制度,可以在司法監督辦案過程中將好人人設的壞人及時揪出,同時立刻重塑司法信任鏈條,讓類似于劇中萬潮等這樣的涉案群眾真正信任并敢于第一時間托付司法。
“擔當”決定了“刀刃向內”是否真的能帶來公平正義。
該劇通過對不同角色的定位,描述了司法系統中不同單位、不同崗位司法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風格、思維方式等。但無論是內心始終沒有灰色地帶的鄭雅萍,還是出生于洪家村內心活動變化“豐富”的洪亮,抑或看問題“有深度、有廣度”的張檢等,無不都體現出了作為司法工作者的擔當。
司法的公平公正關乎著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每一個案件都牽動著老百姓的心事,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利益。近日最高檢更是新設了檢察偵查廳,加大了檢察機關對司法人員偵查活動的監督,尤其是對司法活動中瀆職犯罪行為追究刑責的力度。
執法者應當堅持不懈理解“擔當”在社會不同發展階段的涵義,充分理解司法為民的理念,走進群眾中,傾聽群眾的心聲,用心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真正踐行司法工作者的擔當。
點擊進入下方小程序
獲取專屬解決方案~
法寶新AI系列產品
智能寫作
智能問答
模擬法庭
法寶來合同
法寶合規
責任編輯 | 金夢洋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本文聲明 | 本文章僅限學習交流使用,如遇侵權,我們會及時刪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網(北大法寶)和北京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或對相關法規/案件/事件等的解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