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兩名環衛工人翻約8噸垃圾,為游客找電子手表一事引發廣泛關注。輿論認為,此舉有浪費人力成本之嫌。7月14日,曾接到丟失手表游客來電的12345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民提出的合理訴求他們都會受理,但“環衛工人的工作是由城管部門安排的”。涉事環衛公司的上級部門大同市城管局回應稱,此前有過幫市民尋找失物的先例,此次并非特殊個例。該局副局長肖志剛在回應質疑時則表示,只要百姓有需求,我們肯定去做。
公眾對“翻8噸垃圾找電話手表”這件事的質疑,其實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其一,對于個體的求助,地方政府是不是負有無限責任,可以不計投入、不計成本地去響應和滿足?其二,因游客訴求而“被逼”加班的兩位環衛工人,他們干著最臟最累的活,有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和回饋?
大同市城管部門一工作人員表示,求助者“打的是投訴電話”“要求政府幫人家找”,這其實反映出某種誤解:12345熱線不是許愿池,必須有求必應。如果訴求合法合理,在政府部門職責之內,依規辦理這并無問題。但如果超脫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范疇,被派單的部門有權婉拒,或者可以協助處理,但前提是對方得支付必要的成本,這是一個涉及有限政府職權邊界是否清晰的議題。
其實,兩名環衛工人4小時的工作量僅是可見成本的一部分。環衛公司將8噸垃圾轉運到了垃圾焚燒廠的空地,轉運的運輸費用、后續的處理成本,這些也都是隱形的支出。此外,翻找過程中環衛工人面臨健康風險也不得不提:高溫環境下徒手接觸成分復雜的垃圾可能帶來健康隱患,但初期報道未提及額外防護或健康補償,這也是此次找電話手表事件中可能的成本之一。
由于遭到質疑,大同城管局的肖副局長近乎置氣地回應,“我們的工作本身就是大家不理解的事情,說好說壞網上都罵。像現在這么干的話,以后環衛工只打掃衛生就好了”,這其實是誤解了公眾,環衛工人不是不能幫忙翻找失物,而是不能總是承擔其職責外的義務勞動。據最新消息,肖副局長回應稱“接下來將給予環衛工人一定的獎勵”,相比之前“獎勵不獎勵環衛工,是人家公司的事情”的表態,這就是一大進步了。不過,誠如網友所言,與其說是獎勵,毋寧說是付費更為恰當:因為這本就是他們付出額外勞動后應得的。
一言以蔽之,對于個體的訴求事項,政府沒有無限責任。一個成熟的個體,也該知道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遇到困難時,除了找政府,還可以找市場和社會。遇到個體求助,有關部門要做的不是盲目承諾、一概攬下,而是先厘清職責邊界:邊界以內的,責無旁貸;邊界之外的,事急從權可以先予協助和支持,但事后該追償的合理成本也不能放過。
文|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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