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吳女士(化名)的微信突然陸續有陌生男子添加她為好友,并表示要和她開房。吳女士才發現自己的微信名片和照片都被黃某發到國外社交平臺上,標注不實的虛假色情邀請信息。(紅星新聞此前報道:男子造黃謠致女子抑郁,被判賠20萬并賠禮道歉 受害女子發聲:對方仍未賠償)7月15日,紅星新聞從該案受害者女子吳女士處了解到,她15日上午收到執行法院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的通知,失信不執行的黃某已被司法拘留15天。
▲黃某到案后在派出所接受調解
紅星新聞在7月1日報道,吳女士花了一年時間,才找到“造黃謠”者——1993年出生的黃某。報警后,黃某在警方調解下表示愿意賠償吳女士20萬元,但黃某沒有履行賠償。無奈之下,吳女士起訴黃某,廣西南寧的一二審法院均判黃某公開道歉并賠償20萬元,但黃某依然沒有執行判決。吳女士稱,她已向法院申請,懸賞2萬元征集黃某財產信息。
吳女士稱,經歷這次網暴,她失去了健康的身體、家人,原本安穩的生活完全不存在,至今還要看病,因此負債。她認為黃某毫無悔過之心,她發現黃某到案后,仍在社交軟件上發布不堪入目的言論和圖片。在二審宣判后,她多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黃某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但黃某仍沒有履行賠償義務。
7月8日,吳女士收到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5月6日作出《執行裁定書》。該《執行裁定書》顯示,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審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黃某未按時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吳女士在2024年11月8日向興寧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在同日依法立案執行。執行標的為201500元及利息,執行到位標的0元。
《執行裁定書》還顯示,在法院執行的過程中,采取的執行措施包括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黃某的不動產、銀行存款、工商注冊車輛、登記證券等部門的財產信息進行調查,未發現黃某名下賬戶內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已依法對黃某銀行賬戶進行凍結。除此之外,均未發現黃某有可執行的財產或有財產不具備處置條件。法院還向黃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他履行義務,但黃某至今沒有履行。法院已將黃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通過以上執行措施未能執行完畢。法院認為黃某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不具備處置條件,終結了此次的執行程序。
吳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前幾天興寧區人民法院曾通知她前往該法院溝通。7月14日,她接到執行法官的電話,執行法官告知她已找到黃某,黃某愿意每月分期還款1000多元,并希望能和解。吳女士認為事發已3年,而且這說明黃某有一定的執行能力,她已對黃某失去信任,不同意和解。7月15日,吳女士收到法官的電話,得知黃某已被司法拘留15天。
吳女士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距離案發時間2022年7月17日還有2天就整整3年了,15日收到黃某被司法拘留的通知,她挺開心,準備去慶祝一下。她說:“沒有足夠的經濟、精力、強大的內心,無法去支持這3年?!?/p>
接下來,吳女士希望在法院的幫助下,能盡早收到黃某應執行的20萬元賠償金。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來源:紅星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