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紹興嵊州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宋某某、葉某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宣判,嵊州市某某電池經營部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相關人員宋某某、葉某某兩人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相應罰金。
案件回顧
2024年9月2日,嵊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嵊州市某某電池經營部進行檢查。執(zhí)法人員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發(fā)現(xiàn)9臺電池,其中8臺標稱為“騰輝鋰電池”,1臺標稱為“勁風者鋰電池”,上述電池標簽均標有“QS生產許可”標志。經調查:鋰電池尚未列入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2024年3月至9月份,當事人在拼多多平臺“極速者鋰電池”網店和“勁風者鋰電池”網店銷售冒用“QS生產許可”質量標志鋰電池產品,貨值14余萬元。
2024年9月14日,嵊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對現(xiàn)場查獲的8個型號產品送檢,經國家動力及儲能電池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浙江)檢驗,均為不合格。
2024年11月初,在嵊州市公安局和廣東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配合下,嵊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組織精干力量,經進一步跨省調查取證發(fā)現(xiàn),當事人在咸魚網站采購舊的二手電芯貨值金額超過20萬元,并以殘次、舊的電芯為主要原材料,經組裝成鋰電池后充當新產品銷售。
2024年11月7日下午,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再次開展檢查,扣押了涉嫌犯罪的作案工具和原材料。經連夜調查又發(fā)現(xiàn)當事人的多個網絡銷售鋰電池賬號,銷售金額達85萬余元,產品銷往全國10多個省、市。當事人生產、銷售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的鋰電池產品,銷售金額超過5萬元,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當晚該案移送嵊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嵊州市公安局即日立案偵查,并對涉案兩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025年3月,嵊州市公安局將相關案件移送嵊州市人民檢察院,目前案件正處于嵊州市檢察院公訴階段。
法律銜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jiān)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鋰電池起火有多危險?
不合格鋰電池有哪些危害?
安全性能差:偽劣鋰電池往往缺乏有效的安全保護機制,如過充、過放、短路等保護功能可能不起作用。這些電池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會發(fā)生鼓包、爆炸等危險行為,對用戶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穩(wěn)定性不足:偽劣鋰電池在高溫或低溫等極端環(huán)境下可能無法正常工作,導致性能急劇下降,甚至出現(xiàn)漏液等現(xiàn)象,這可能損壞設備內部的其他電子元件。
火災風險:由于偽劣鋰電池的內部結構不穩(wěn)定,以及在制作過程中可能混入的雜質和金屬顆粒物,這些異物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引發(fā)內短路,導致電池熱失控,進而引發(fā)火災。
社會影響:偽劣鋰電池的使用不僅威脅到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還可能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影響。例如,電動自行車因使用偽劣鋰電池而發(fā)生的火災事故,不僅可能造成經濟損失,還可能危及周圍人員的生命安全。
鋰電池產品安全使用指南
購買正規(guī)合格的鋰電池產品、工具。優(yōu)先使用原廠或符合國家標準的充電設備,避免使用非原裝或沒有3C認證的劣質產品給鋰電池產品充電,一旦發(fā)現(xiàn)外觀有鼓包等現(xiàn)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充電時,插頭要完全插入,避免虛接導致接觸不良、過熱。電池已經充滿電后應及時拔走,一直插著充電不僅會減少鋰電池的使用壽命,長期過度充電還可能導致著火、爆炸的危險。
不要使用飛線或家用線路給電動車、新能源汽車充電,不要將電動車、新能源汽車、充電寶、手機、筆記本、無人機等電子產品放置于炎熱天氣下暴曬或靠近高溫物體,同時也要避免置于潮濕的環(huán)境中,并盡量遠離易燃可燃物品。
避免在高溫暴曬、潮濕、易燃物堆積的環(huán)境下充電(如地下室積水區(qū)、雜物間附近)。下雨伴隨著打雷時謹慎充電,防止雷擊引發(fā)電路故障,導致燃燒事故。充電時保持通風,尤其是慢充時電池可能發(fā)熱,需散熱空間。
鋰電池起火應急處置指南
1. 如果是正在充電的鋰電池起火,一定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斷開或移除失火設備的外接電源,以確保火源被切斷。
2. 使用水對失火的電子設備進行持續(xù)浸透,降低鋰電池單元電池芯的溫度,從而阻斷熱量的散逸,防止相鄰電池芯引發(fā)火災。
3. 處理的過程中千萬不要移動正在燃燒或者冒煙的設備,防止帶來人身傷害。
4. 不要使用物品覆蓋或用冰塊降低溫度,這類隔絕鋰電池的方式會導致設備熱量無法在短時間內散出,反而增加危險。
5. 若火勢無法控制或存在爆炸風險,應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撥打消防電話尋求專業(yè)救援。
6. 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盡量保持現(xiàn)場穩(wěn)定,防止火勢蔓延。
注意| 特別提醒:
鋰電池火災首選的應急處置方法是使用水或水基型滅火器,如果使用干粉滅火器雖然可以撲滅周圍的火焰,但并不能有效阻止鋰電池的熱失控。
來源:紹興消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