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廣告人報》報道,一名在南澳Mid North地區(qū)學校任教的華裔教師,承認體罰一名7歲學生,但堅稱自己在此過程中沒有濫用職權(quán)。
本周一,34歲的Kefei Wang在阿德萊德地方法庭出庭,該案原定進行為期兩天的審理,罪名涉及一項嚴重襲擊罪。
Kefei Wang(圖片來源:《廣告人報》)
南澳警方指控現(xiàn)居Largs Bay的Wang在位于Port Pirie Anzac Rd的Airdale Primary School工作期間犯下該罪行。
警方稱,Wang在2024年3月22日襲擊了一名7歲男孩。當時,這名男孩從學校教室跑到了戶外,隨后他抓住該男孩的手腕并將其拖拽回了教室。
警方進一步指控該罪行存在兩個加重情節(jié)。
首先,警方稱該男孩年齡很小,而Wang也對此知情,這加重了罪行的嚴重性。
其次,警方指控他非濫用職權(quán)。
周一,此案的審理延遲了一小時,期間Wang和他的律師Michelle Barnes進行了交談,隨后Barnes告訴法庭不需要進行完整聽證。
Barnes稱:“此案控辯雙方已達成和解,但需要對指控進行修改。”
(圖片來源:《廣告人報》)
檢控官Phoebe Foster-Richardson也表示,雙方已就此案事實達成一致。
并告訴法官:“我們請求刪除指控中的一項加重情節(jié),即濫用信任職位。”
“這樣就只剩下一項加重情節(jié),即案發(fā)時受害者年齡不滿12歲。”
當?shù)胤椒ü貺uke Davis隨后詢問Wang對修改后的指控如何答辯時,他回答到:“我認罪。”
之后,F(xiàn)oster-Richardson請求法庭將量刑陳述延期。
“從檢方的角度,我們將向法庭提交一份概述雙方既定事實的文件,”她說。
Barnes則表示不反對進一步延期。
她說:“我們請求安排到8月的第一周,允許我們獲得一些品格推薦信。”
Davis隨后同意擇日開庭,并讓Wang繼續(xù)保釋。
針對這起事件,南澳教育廳的一位發(fā)言人表示:“在2024年3月22日教育廳得知此事后,這名教師便被要求不得進入校區(qū),并且不得進入任何教育廳下屬的學校或場所。”
“他的合同已到期,不再是教育廳的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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