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身患殘疾又遭意外重創,失去勞動能力且賠償難以兌現,生存陷入絕境。怎樣打破“一次救助、長期困難”的怪圈?如何讓司法關懷從“給錢給物”升級為“扶智扶志”?怎樣才能構建起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防護網?請聽鳳凰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丁奇講述——
2023年12月6日,鳳凰縣阿拉營鎮的一場交通事故徹底改變了麻某甲的命運。醉駕的麻某乙駕駛三輪車與其相撞,導致麻某甲脾臟破裂、多處骨折,經鑒定為重傷二級且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事故發生前,我們夫妻在外打零工還能勉強維持生計。事故發生后,全家只能靠低保金和殘疾人補貼度日。”麻某甲的妻子摩挲著空蕩蕩的藥瓶,聲音哽咽。
盡管法院判決肇事者賠償45萬元,但對方同樣家徒四壁,僅履行了9000元賠償款。醫療費、生活費、學費像3座大山,壓得麻某甲一家喘不過氣。
2024年6月,這起交通肇事案移送我院進入審查起訴,我在梳理司法救助線索時發現麻某甲長子患有二級視力殘疾,妻子與小兒子均是視力障礙患者,屬于農村地區困難殘疾家庭,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在檢察工作中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規定的救助條件。
為盡快幫助這個瀕臨絕境的家庭,我第一時間向院領導專題匯報情況,同步對接縣殘聯啟動聯合救助機制。一方面協調民政、鄉鎮等部門簡化審批流程,讓政策落地不卡殼;另一方面逐級提請省、州兩級檢察院聯合救助,凝聚幫扶合力。
2025年1月,這筆承載著司法溫度的救助金順利送到麻某甲手中,為這個瀕臨破碎的殘疾家庭注入第一縷微光。
給錢給物終究只能解一時之困,并非長久之計。我深知,要真正幫助麻某甲一家跳出“救助一次,長期困難”的怪圈,就必須構建全方位的幫扶體系。但如何精準串聯相關職能部門的資源,成為擺在我面前的一道難題。為此,我查閱了大量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為其家庭制定了“教育+就業+醫療+心理”等多元化幫扶措施。
在教育幫扶方面,我牽頭聯系“檢愛同行”公益項目建立長期助學機制,確保孩子的教育經費有保障。還與教體部門協調減免麻某甲小兒子的課后服務費用。在就業扶持方面,積極與縣殘聯協作配合,為其長子定制了幫扶方案,提供盲人按摩專業技能培訓,并配套就業指導服務。醫療救助方面,協調專業機構為麻某甲的妻子和小兒子進行視力殘疾等級鑒定,以便為其提供針對性的幫扶,最終為其小兒子爭取到免費的視力康復訓練機會。在心理健康關懷方面,我和部門干警堅持定期開展入戶走訪,通過心理疏導和溫情交流,耐心傾聽家庭成員心聲,幫助他們建立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
同時,聯合民政、鄉村振興等單位,將麻某甲納入預防返貧監測系統,落實兜底保障政策。攜手婦聯、女企業家協會開展“愛心媽媽”結對幫扶,提供緊急生活救助,為麻某甲的妻子對接家門口的靈活就業崗位等。在“司法救助+政策幫扶+社會參與”的立體救助網絡之下,麻某甲一家人逐漸恢復了正常生活。
今年4月,鳳凰縣人民檢察院與縣殘聯聯合出臺《關于加強對被侵害殘疾人及其家屬多元綜合救助的實施辦法(試行)》。針對類似困境殘疾家庭,制定一戶一策幫扶方案,標志著司法救助正式從“解困式輸血”轉向“發展型造血”。
本案中,在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的同時,我與縣殘聯結合困難重點人群需求,共同制定個性化救助方案。有針對性地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解決被救助人一家家庭收入、學習教育等問題,變循規蹈矩為主動謀劃,變臨時協調為長效機制,為困難殘疾人提供了更精準、高效的救助幫扶。真正在辦案中達成了救助一件、幫扶一家、影響一片的社會效果。6月26日,該案入選省檢察院、省殘聯司法救助協作典型案例。
“檢察+”救助模式,是檢察機關“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它既彌補了司法救助的局限性,又放大了殘聯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服務效能,最終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來源:湖南法治報(文/講述人:鳳凰縣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 丁奇
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李翔 梁原 通訊員 歐佳華 整理)
一審:劉冬晨
二審:陳佳婧
三審: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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