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7月15日消息,近日,宗馥莉被三名"同父異母弟妹"起訴的消息鬧得沸沸揚揚。
三名原告均為美國籍,他們聲稱作為宗慶后的子女,應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或信托受益權,要求拿回21億美元"信托資金"。
今日,"宗馥莉有合法遺囑"沖上熱搜,大量網友站臺宗馥莉這邊,并表示"私生子就不該有繼承權""法律應該保護婚生子,而不是和婚生子一樣擁有繼承權。"
還有網友立誓:"如果他們三個贏了,以后就會再喝娃哈哈的所有產品,我們的錢不是給他們花的。"
據媒體報道,宗馥莉持有宗慶后2020年簽署的遺囑。
明確聲明"所有境外資產由宗馥莉單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權利",并附有娃哈哈高管(如副總裁潘家杰、財務總監方強)作為見證人。
不過國內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繼承權。
法律依據有《民法典》第1071條: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而《民法典》第1127條: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對此,有律師表示,三個私生子目前一直是"自稱",還在申請DNA鑒定,信托也是"口頭承諾",沒有任何書面協議,就算證明是,遺囑大于法定繼承,依舊是宗馥莉拿。
不過,原告方律師指出,該遺囑的見證人為娃哈哈集團高管,無家族成員簽字,程序存在瑕疵,這也引發了關于遺囑效力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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