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陽大通湖區發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交通違法案例:兩兄弟因未佩戴頭盔被交警攔下,急忙打電話向父親求助,沒想到父親竟酒后駕車前來“救援”,父子均受到處罰。
6月30日18時許,盧某某兩兄弟駕駛電動自行車前往河壩鎮游玩。行駛至河口-河壩路段時,因兩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被正在執勤的民警廖柯、黃鵬飛攔下檢查。
盧某某立即聯系父親盧某華幫忙送頭盔。接到電話時,盧某華剛剛在家飲用了白酒,接到“求助”,抱著僥幸心理,趕緊帶著頭盔駕駛二輪摩托車趕往現場救急。
當盧某華到達執勤點后,民警當即聞到其身上濃烈的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后經血液酒精含量鑒定,盧某華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202.7mg/100ml。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盧某華所駕摩托車,盧某華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同時,盧某某兄弟二人也因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不是“小事”,而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大事”。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頭部受傷是造成駕乘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安全頭盔能有效降低頭部受傷風險,是“保命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規,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酒后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醉酒駕駛更是刑事犯罪。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即構成醉酒駕駛,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拘役并處罰金等處罰;若造成嚴重后果,還將面臨更嚴厲的刑事處罰。
交通安全關乎每個家庭的幸福
容不得絲毫僥幸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騎乘車輛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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