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ST帕瓦(688184)發布《關于2024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的回復公告》。回復內容涉及非標審計意見相關事項、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非標審計意見和內控否定意見、經營業績大幅虧損、存貨、固定資產、應收票據和應收款項融資、應收賬款、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獨立董事反對票等多個方面。
公告顯示,根據ST帕瓦實控人之一張寶2025年6月出具的《資金占用情況說明》,張寶通過供應商占用公司資金14142萬元,占用銷售貨款4991.88萬元,合計占用公司資金19133.88萬元;按照公司對上述供應商年度支付金額分攤,其中,2022年度占用7403.20萬元,2023年度占用8538.62萬元,2024年度占用3192.07萬元。上述占用資金本金及利息合計20425.13萬元。上述占用資金主要用于張寶個人消費、投資、存于本人或本人指定賬戶,或現金存于其本人處,資金最終流向張寶。
ST帕瓦稱,上述情形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工程投資、銷售、采購業務等相關內控關鍵節點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將相關項計入其他應收款核算。張寶承諾將于2025年9月30日前歸還全部資金占用款。截至2025年7月1日,ST帕瓦已收到張寶歸還的上述款項3000萬元,公司將持續督促還款。
結合公告內容,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指出:“問詢函的回復公告揭開ST帕瓦實控人資金占用違規問題,根據回復公告,實控人資金占用事項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度,可以說從ST帕瓦上市開始,公司實控人就在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基于此,中小投資者索賠區間有所調整。”
結合ST帕瓦前期收到浙江證監局下達的警示函,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間買入且持有ST帕瓦股票,無論在2025年3月26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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