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0多歲的年輕知青,出于對知青生活的感悟,創作了一曲《我的家鄉》,誰知被判處死刑,最終由許世友將軍出面,死刑免了,但仍舊判了10年。這個人就是任毅,一個在當時普通的年輕知青。
任毅
1947年出生的任毅是一名普通的南京學生,1968年,響應中央號召后,22歲的任毅來到了當時的江浦縣插隊,成為了一名知青。
知青的生活是艱苦而單調的,白天任毅和其他知青一起外出干活賺工分,晚上就和其他知青一起探討人生,自小喜歡搞音樂的任毅還把自己的吉他帶到了知青點,和知青們一起彈彈唱唱,日子倒也過得去。
那時候知青還是有休息時間的。不用出去勞作的時候,任毅也去其他知青點逛逛。一次,任毅來到了江浦縣湯泉公社,在這里有他的同學和老鄉,一群年輕人吃飽喝足就開始唱歌,任毅聽到了在新疆插隊的南京知青高世隆所作的《塔里木——我的第二故鄉》這首歌,歌曲表達了知青對家鄉的懷念之情,任毅瞬時被歌聲感染,聽完后久久回味。
1969年5月下旬的一個晚上,知青們又聚集在一起,就著任毅的吉他把會唱的歌都唱了一遍,一位朋友說“我們剛剛唱了工人的歌,唱了農民的歌,唱了山里人的歌,任毅,你懂音樂,要不你給我們知青也寫一首歌吧!以后,我們就專門唱這首歌了!”知青們都來了興致,鼓勵任毅寫一首,任毅也還在《塔里木——我的第二故鄉》的回味里,就著自己的理解寫下了一首《我的家鄉》。
《我的家鄉》寫出來后立馬就被知青們傳唱,很快被附近大大小小的知青們學會。但大多數知青都不知道這首歌是任毅所寫,一次在路上,任毅聽到《我的家鄉》,故意裝作不知情問對方這是什么歌,對方回到,“這就是屬于我們知青自己的歌,知青之歌!”
《我的家鄉》其實更多傳達的是思鄉之情,表達的是知青作為一種非工、非農、非軍、非學的特殊階層強烈的失落感。因此感同身受的知青們聽了后格外觸動。但這樣的“負能量”在當時是不被允許的,這也正是為什么任毅不肯把《我的家鄉》叫做“知青之歌”,也不愿公開表面是自己寫的歌,對外宣傳的是南京市五中集體詞曲。
不過這歌實在傳播太過,一下子就到了當時上層集體,當時的上層作出了“要抓緊意識形態的階級斗爭,要查清作者情況,要對黑歌進行批判”的批示。
很快,任毅就被抓了起來。當時的軍管會羅列了多條任毅的罪名,包括散布反革命言論,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同時《我的家鄉》被定性“反動黑歌”,破壞了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等等,最終決定判處任毅死刑,立即執行。
不久后市革委會在《處理案件呈批表》上簽字“同意”。這意味著,任毅即將面臨槍斃。幸運的是,省革委會在審批時,當時的負責人許世友將軍察覺到這當中的不妥,直言“一首歌就槍斃一個人,豈有此理。”他頂著當時上層的壓力,把任毅從鬼門關拉了回來。當時與其一起接受判決的另外24人因犯反革命罪,均被執行死刑,唯獨他一人死里逃生,被判刑10年。在服刑9年后,也就是1979年,任毅終于被法院平反,宣判無罪。
真的要感謝許世友將軍的執著,否則一位在音樂上有特殊才華的年輕人就要冤死。如今已經退休的任毅仍舊在音樂教育的一線,相信他的心底,對許世友將軍也是無限感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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