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打“假官司”套取的公積金被悉數追回
承辦檢察官前往銀行調查案涉銀行卡的資金流水。
日前,湖北省孝感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大悟辦事處(下稱“大悟辦事處”)收到一筆10萬元的轉賬匯款。至此,大悟縣檢察院通過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發現線索并成功辦理的一起涉住房公積金領域虛假訴訟監督案終于可以畫上圓滿句號——被套取的10萬元公積金“顆粒歸倉”。
2023年底,蘭某甲意圖非法套取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與其堂弟蘭某乙合謀,虛構了自己曾向蘭某乙借款10萬元的借款憑證。隨后,蘭某乙利用這份虛假的借貸憑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雙方后來在法院達成蘭某甲向蘭某乙還款10萬元的調解協議,法院出具了民事調解書。
依據這份民事調解書,蘭某乙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2024年5月,法院扣劃了蘭某甲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10萬元,并將錢轉給了蘭某乙。
2024年,大悟縣檢察院民事檢察官通過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平臺上的涉住房公積金虛假訴訟監督模型檢索發現,蘭某甲與蘭某乙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存在諸多疑點:一是蘭某甲有固定的工資收入,法院在執行中卻只對蘭某甲的住房公積金進行了查詢;二是蘭某乙提起訴訟時,主張蘭某甲向其借款是為了購房,但蘭某甲的購房日期遠遠早于蘭某乙主張的借款日期;三是雙方在訴訟中毫無對抗,快速達成調解協議,快速申請強制執行。
圍繞這些案件疑點,承辦檢察官分別詢問了蘭某甲和蘭某乙,并調取了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同時,在對蘭某乙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時發現,就在10萬元執行案款發放次日,蘭某乙先后通過銀行轉賬和微信轉賬等方式,將其中的8萬元轉給了蘭某甲。
在上述證據面前,蘭某甲和蘭某乙只好承認,這起案件就是他們為套取蘭某甲的住房公積金而打的“假官司”。
大悟縣檢察院根據所查明的事實,認定該案系虛假訴訟,于2024年8月6日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建議法院對蘭某乙訴蘭某甲民間借貸糾紛案進行再審。同年11月20日,法院裁定對該案再審。
為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大悟縣檢察院書面建議大悟辦事處記載蘭某甲的失信記錄、在判決后配合法院追回執行款,并加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危害和法律責任的宣傳力度。
今年4月30日,法院的再審判決撤銷了原民事調解書,駁回了蘭某乙的全部訴訟請求。6月24日,大悟辦事處責令將蘭某甲納入失信“黑名單”,取消其5年內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資格。目前,被不法當事人通過打“假官司”套取的10萬元公積金已全部追回。(蔣長順 付文婷 姚振)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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