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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在全國子民都在為了香港回歸而歡呼雀躍之時,卻總有些人選擇與國家以及群眾作對,他們勾結外境勢力,通過一切手段想要破壞香港平和的生活。
而梁頌恒就是這些“亂港分子”的其中一員,他曾煽動群眾傳播他的“港獨”思想,甚至在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侮辱祖國。
最后甚至霸占了93萬的港幣公款拒不償還,也正因如此,他迫不得已逃到了美國,本身尋求“庇護”的他如今下場可謂是大快人心。
那么“亂港分子”梁頌恒究竟是如何霸占了如此巨額的公款?逃亡美國的他下場又是如何呢?
1986年出生的梁頌恒,因為父親早逝,故而年幼的他只能與母親相依為命。但他還有個弟弟需要照料,母親也把更多的關愛放在了弟弟身上,對梁頌恒的關注也就更少了一些。
缺乏家庭關愛的梁頌恒,更加具有了獨立性,并且對學校的社團活動極為的投入,學校所組織大部分活動的參與人員中,基本都有他的影子。
也因此,他在任何活動規則的了解方面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并且充分展現了自己極其優異的社交天賦,這也讓他具有很強的號召力。
僅僅憑著這一天賦,梁頌恒本能有著大好的前程與未來。但可能是參與學校的活動太過于頻繁,他竟然染上了“港獨”的思想。
直到2014年,在香港“雨傘事件”中,梁頌恒遮掩許久的“港獨思想”似乎這時才被點燃。在這場“雨傘事件”,他也像大部分“亂港分子”那般,煽動群眾積極參與其中。
后來,徹底被揪出“港獨”苗頭的梁頌恒,開始不再想要隱瞞。擁有極強號召力而自信的他,也早已不滿足于其他“亂港分子”那樣畏畏縮縮的拉攏舉措。
梁頌恒心想,既然自己要拉攏,那自然是要搞場“大”的,最好讓全部香港子民同時知曉他的“思想”,并且支持與擁護他。于是梁頌恒選擇參加了香港立法會的議員競選。
在競選開始時,梁頌恒也是憑借著3萬多票數的強大優勢,競選成功。而自以為議員身份穩固的梁頌恒,選擇在隆重莊嚴的宣誓儀式上,暴露他的“野心”!
在宣誓儀式進行時,無數人的目光注視之下,梁頌恒竟然篡改了自己原本定好的宣講詞,并且高舉“香港不屬于中國”的藍色旗幟。
不僅如此,在用英語讀自己新改的“宣講詞”時,梁頌恒還故意將代表中國的“China”讀成了日本人對中國的蔑稱“Zhina”,這種極具侮辱性的行為,立馬引發了所有在場人士的嘩然。
雖然宣誓儀式的保安及時拉走了梁頌恒,但這件事還是向外界傳播開來,引發了無數香港愛國人士的眾怒。
面對香港無數群眾的憤慨與要求,梁頌恒的議員身份,很快就被香港立法會所剔除。但當時梁頌恒還有些不死心。
他憑著多年的社交經驗,熟知法律規則的他鉆了當時香港法律并不完善的漏洞。他認為,自己并不違反宣講儀式應盡的義務和規則,所以自己被取消議員身份是不符規則的。
但香港立法會又怎會理這個“亂港分子”,不過當香港立法會的部門成員查看賬目時,才發現梁頌恒這家伙留了一手!
竟然在任職期間預支了83萬元!并且香港議員的工資都是提前發的,算上提前給了9萬多元的工資,梁頌恒算是套走了將近93萬的公款。
盡管香港立法會多次向梁頌恒討要,但梁頌恒始終覺得這筆錢就應該“屬于”他。加上香港的法律還不完善,所以此事一直被擱置。
“有了錢”后的梁頌恒也是死性不改,不僅在多處大學宣講他的“港獨”思想,并且他對撤銷了自己職位的香港立法會也十分怨恨。
于是在2016年11月2日的時候,“不再隱忍”的梁頌恒領著一幫“亂港分子”對香港立法會的保安人員發生了肢體沖突。
據了解,梁頌恒一眾人本身目標就是香港立法會的會議室,但卻被保安所阻截,才鬧成了肢體沖突,場面也瞬間混亂起來,有將近5位保安在這場沖突中受了傷。
這次香港政府也是不再慣著,以非法集結的罪名將梁頌恒等一眾“亂港分子”監禁了起來。不過時間都不算長,只有短短四周,出獄后的梁頌恒甚至還有些不滿起來!
出獄后的梁頌恒不斷的進行上訴,以自己的“法律常識”想要減輕“非法集結”的刑罰,試圖想要幫助其他“非法集結”的同伙,不過請求也是都被香港法院給駁回了。
直到《香港國安法》的確立,香港政府以及立法會也是對梁頌恒等“亂港分子”算起了總賬,首先提及的就是梁頌恒所欠下的93萬元港幣的議員薪資。
但長時間沉迷于“港獨事業”的梁頌恒早已經把這筆錢花的一干二凈,憑借他當時的生活狀況根本無法還清這項巨額債務。
加上隨時可能遭遇的牢獄之災,徹底沒有“活路”的梁頌恒,果斷選擇跟家人脫離關系后“提前跑路”,用他僅剩的錢財逃到了美國。
雖然梁頌恒口口聲聲說“香港屬于英國”,但其實他真正的“主子”并非英國,而是美國。
災后來的組織“港獨”活動中,梁頌恒甚至與多位美國高官有過交際。故而在“亂港分子”這個群體中,梁頌恒是個徹徹底底的“美國派”。
逃亡美國的梁頌恒,也正是為了尋求美國“主子”的庇護。但顯然已經失去作用的梁頌恒,逃到美國后的他才知曉,自己早已經被“主子”給拋棄。
身份上,成為“通緝犯”的梁頌恒不受待見,自然找不到工作。信用上,欠下93萬巨款的他,又有什么信用可言,所以逃到美國后的梁頌恒,就連租房也大多沒人會租給他。
如今的梁頌恒,只能跟一幫與他一樣落魄的人,擠在一間狹小的合租房內混混度日。
像梁頌恒這類與國家以及群眾作對的“亂港分子”,如今的下場也都只有被拋棄的命運,而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人們的同情與憐憫。
在《香港國安法》的確立之下,這些逃到外國的“亂港分子”,他們也只能選擇兩條路。
不是在外國繼續當著“乞丐”,那便是承認自己的罪行,而監獄的大門也會永遠為他們敞開。
信源:中國青年網 “港獨”梁頌恒上訴失敗即時服刑 非法集結罪成判監4周
信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港獨”梁頌恒拖欠立法會93萬遭上訴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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