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律師您好,我是被派遣員工,在被派遣單位從事安裝空調的工作,工作期間,不慎將路人砸傷,這種情況下,應該由被派遣單位承擔責任,還是派遣單位承擔責任,我有多大的責任?
也迪律師解答
所謂勞務派遣,是指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相分離。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并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接受派遣單位是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成立用工關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時,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如下順序承擔責任:
第一: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無過錯的替代責任。
第二:如果派遣單位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例如,派遣單位明知被派遣的員工在安裝空調的過程中曾經有過多次致人損害的情形,受派遣單位提出要求更換的請求后不予理睬;再比如,被派遣的員工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三:被派遣員工不對外承擔侵權責任。接受派遣單位和派遣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有過錯的工作人員部分或者全部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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