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首鋼”的管理層,簡直是烏煙瘴氣。人們注意到,發生案件的主犯們,都是“首鋼”位高權重的人。1990年3月,“首鋼”負責紀檢的一位領導,接到了一封舉報信,被舉報者,正是家住北京古城路50號別墅的主人。
紀檢領導立即批示,紀委和公安處協同處理此事。經過查辦,發現“首鋼”總經理助理管志誠,花費4.2萬元的巨款給他的情婦租了這棟別墅。同年4月,管志誠被逮捕。一個月后,管志誠的情婦于惠榮也落網了。
這二人犯了不少事,從1986年起,管志誠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達141.8萬元,貪污公款8.2萬元。同時,管志誠的私生活很混亂,他保養的情婦就有10多個,于惠榮只是其中的一個。1991年,管志誠被槍決,于惠榮被判無期徒刑。
管志誠下去以后,“首鋼”的總負責人便提拔楊立宇、趙東祥,接替管志誠的崗位。可令人震驚的是,這兩個負責人的“屁股還沒坐熱”,就撈取了150多萬元。
這邊剛處理了楊立宇、趙東祥,緊接著1992年3月,“首鋼”的一位船務公司總經理邵軍,帶著3名得力骨干,莫名消失了。短短3個多月,邵軍就從“土包子”一下子成了“闊少”。他懷揣著外國護照,儼然一副上層人士的模樣。同年7月,邵軍在一家豪華賓館被逮捕,后經過長達2年的審查,終于認定了邵軍貪污受賄100多萬元。
這貪污的罪款,足夠判邵軍死刑。為了“搶救”自己,邵軍供出了不少“大魚”。由此,他被從輕判處,改成了死緩。
另外,“首鋼”還有個“管志誠第二”。此人叫應海明,從1991年至1994年擔任生產科調度員,他利用職務之便,侵吞貪污公款高達150多萬元,并利用贓款為情婦們,大量購買珠寶首飾,以及高檔奢侈品。最終,應海明也落得了一個毀滅的下場。
以上“首鋼”的幾個敗類,與“首鋼衙內”周北方的案子比起來,可以說“小巫見大巫”。周北方的父親在“首鋼”擁有絕對的權力和影響,這也是周北方私欲不斷膨脹的“基礎”。
“首鋼”曾針對經濟往來中容易產生腐敗環節,專門定制了相關規定,其中就有“全廠職工在交往中,不許抽對方一支煙,不許喝對方一杯茶”。不過,這要求只是約束底層人的,向周北方這樣的特殊人物,完全可以不用遵守。那時,廠里不少人建議周北方的父親,關心一下子女的行為。但這位位高權重的老人,認為子女做的事情,沒什么了不得。
周父不管的情況下,周北方徹底放飛自我。他曾夸下海口,先在公司歷練幾年,過幾年做個副委員當當。即便是對外講話,周北方也是口無遮攔,因為他知道,別人得罪不起他。
周北方當上“首鋼”總公司助理時,屬于正處級的“老總”。當30萬“首鋼”人在自己崗位上揮灑汗水時,周北方卻因“工作需要”而悠然地躺在香港高級公寓里“左擁右抱”的享受人生。
據悉,周北方一家人在香港和內地各有三處豪宅。此外,他一個人就有奔馳、寶馬等5輛豪華轎車。周北方利用職權,把妻子調入他主管的海外總部。他妻子從來不上班,卻拿著高薪,開著豪車。
周北方在內地的消費場所,主要是東湖賓館。據統計,從1994年7月至1995年2月,周北方在賓館22天,消費高達50萬元。周北方到了國外后,那更是招搖過市。在國外,沒了監管,周北方“玩”的更花。
周北方在海外熱衷名車美女。他會玩的臭名,早已在國外傳開了。有一次,南美洲的一個外企老總,對周北方說:“與周先生交往,會感到中國不像發展中國家。中國應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周北方在經濟問題上,給“首鋼”造成了十幾億元的巨額損失。光是從1993年6月至1994年4月,短短幾個月間,周北方就收受賄賂達928.2萬港幣。
周北方被捕后,起初還有恃無恐,揚言出去后就要給辦案人員“顏色瞧瞧”。但隨著時間推移,他逐漸看清了現實。基于周北方所犯下的累累罪行,槍斃多回也是情理之中。為了“撿回一條命”,周北方選擇了“自爆”,把他所知道的“內幕”通通透露出來。
據知情者說,周北方收受賄賂928.2萬港幣,是他自己主動交代的。當時,辦案人員并沒有查到這筆賬。至于其他的交代或揭發,至今尚未有公開的記錄。只能說,周北方用“秘密”換了自己一條命。周北方最后被從輕判決,被判成了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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