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熠冉 2025-07-18 13:47:10
淘寶平臺銷售的LABUBU造型摩托艇拖拽玩具。(來源:淘寶截圖)
信網7月18日訊 近日,有市民發現造型酷似知名潮玩形象LABUBU的“氣墊船”出現在青島海邊,吸引了不少游客的目光。然而,經信網(0532-80889431)調查,這些“氣墊船”的生產廠家并未獲得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對LABUBU形象使用的相關授權,存在明顯的侵權風險。信網發現,淘寶平臺有大量商家售賣此類商品。
海邊現山寨LABUBU“氣墊船” 外觀高度復刻
近日,青島海邊出現的一批造型呆萌有趣的“氣墊船”引發游客圍觀,其外形與知名潮玩形象LABUBU高度相似,圓睜的大眼睛、敦實的身體線條等標志性特征幾乎復刻了原版設計。有不少游客都將自己拍攝的LABUBU沖浪視頻發布在了社交平臺。信網了解到,在青島第一海水浴場運營該項目的是一家正規的水上體育運動公司,乘坐LABUBU造型的“氣墊船”在海上沖浪5分鐘的收費價格為109元,旅游旺季來臨,體驗該項目的游客不在少數。
信網了解到,這些卡通造型“氣墊船”,實際上不是船,它的學名應該叫“摩托艇拖曳大型水上玩具”,材質為PVC防水網布。這種水上游藝設施本身不具備任何動力,需要在摩托艇的牽引下才能在水上沖浪。經營該項目的商家并不了解產品生產廠家是否獲得了泡泡瑪特的授權,只是覺得該造型的水上玩具新潮可愛,于是便買來用以出租。
目前,該類型水上玩具在淘寶等電商平臺均有售賣,售價在3000至6000元不等,其中部分店鋪的月銷量可以突破數十單,商品詳情頁中,部分商家刻意突出 “LABUBU同款”“潮玩造型” 等宣傳語,甚至使用官方潮玩圖片進行對比,進一步強化消費者的聯想。有購買過的消費者在評價中提到:“造型很像正版,網紅必玩。”
生產廠家坦言無授權 泡泡瑪特公司態度明確
據了解,LABUBU是由香港設計師龍家升創作的熱門潮玩形象,泡泡瑪特擁有其廣泛的商業開發權益,涵蓋了從潮玩手辦到各類衍生產品的開發與銷售。LABUBU形象不僅注冊了多項商標,其獨特造型也受到著作權和外觀專利的多重保護。
信網通過淘寶平臺聯系到其中一家生產廠家,在溝通中,廠家工作人員坦言并未獲得泡泡瑪特的授權。工作人員直言不諱:“我們知道這個是侵權的,你要是害怕當被告那我推薦你購買其他卡通形象的產品。”當被問及是否擔心法律追責時,對方表示“小批量生產,查到再說”,并透露同行不少廠家都在做類似產品,利潤空間可觀。夏季是水上游藝設施的銷售旺季,很多小廠家到了秋季就會停產。
值得注意的是,LABUBU并非唯一被該行業盯上的知名形象,在淘寶平臺搜索“水上氣墊船”或“大型拖曳玩具”等關鍵字,會發現大量未經授權的侵權商品,涵蓋哪吒、寶可夢、草莓熊等多個經典卡通IP。
針對以上問題,信網咨詢了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公司確實沒有授權這些廠家生產LABUBU造型氣墊船,公司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十分重視,此前也針對各類侵權行為采取過法律措施。據介紹,過去三年間,企業針對各類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數量超過200起,勝訴率高達95%以上,單筆最高判賠金額超過500萬元。
電商平臺需強化監管 知識產權保護成行業必修課
對于上述情況,有網友指出當前電商平臺在侵權商品監管上存在明顯漏洞與錯誤做法,成為侵權行為蔓延的重要推手。平臺審核機制形同虛設,對于標題中明確標注“LABUBU同款”“皮卡丘正版造型”等字樣的商品,平臺未要求商家提供版權方授權證明便允許上架,這種“無審核即放行”的操作,客觀上為侵權行為提供了流通渠道。
信網就該問題聯系了淘寶客服,平臺客服要求投訴者先注冊阿里巴巴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再提交原創版權作者身份證明、權利證明等材料,流程復雜,并且人工審核需要至少三個工作日,權屬材料和侵權事實證明缺一不可。過高的投訴門檻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大量仿冒品繞過監管流入市場。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劉國建律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平臺明知或應知侵權行為存在,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與侵權商家承擔連帶責任。”(谷正原)
工廠定制產品造型多樣,涵蓋多個知名卡通IP。(來源:淘寶截圖)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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