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謹慎支持到公開贊成
陳云是如何看待特區建設的
王 瑩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福建省委關于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報告,決定先在深圳、珠海試辦出口特區。作為對內改革、對外開放政策的倡導者,陳云一貫支持特區建設。但對特區建設問題,陳云的思想認識和態度也有一個逐漸變化的過程,從初期的謹慎支持、總結經驗到后來的公開贊成、大力推動,體現了“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思維和改革智慧,對當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1973—1978年:倡導與支持對外開放
“文化大革命”后期,陳云部分恢復工作。1973年參加國務院業務組,受周恩來委托,負責研究國際經濟形勢和對外貿易問題。陳云針對當時外貿領域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提出了許多利用外資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的思想,這些思想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央實行對外開放,創辦特區,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陳云和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主席臺上
第一,研究資本主義。陳云反復強調利用國外市場的重要性,果斷提出要恢復專門研究資本主義的研究機構和金融機構,根據世界經濟和國際政治發展的大勢,調整我國的對外貿易工作的戰略轉向,指出:“過去我們的對外貿易是75%面向蘇聯和東歐國家,25%面向資本主義國家。現在改變為75%對資本主義國家,25%對蘇聯、東歐,這個趨勢是定的,因此我們對資本主義要很好地研究。不研究資本主義,我們就要吃虧,不研究資本主義,就不要想在世界市場中占領我們應占的地位。”
第二,對進口、出口大力支持,尤其對港澳出口的關注。1974年,陳云就指出:“港澳是我們目前現匯收入占第一位的地區,也就是進口成套設備和器材所需外匯的重要來源。對港澳的出口貿易,食品和其他傳統出口品,我們可以占領主要市場。”“建設和擴大生產出口基地是必要的。光靠農產品出口,數量不大,要多找門路。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加工訂貨都可以搞。總之,搞外匯要成為一個大題目。”
第三,公開贊成利用外資。關于利用外資,陳云反復強調:“立一個新的辦法,要把一些界限劃清楚,不要把實行自力更生方針同利用資本主義信貸對立起來,我們做工作不要被那些老框框束縛住。總之,只要承認是好事,就可以找出理由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后,借外債的禁忌被徹底打破。對此,陳云給予高度評價。他說,“今后在自力更生為主的條件下,還可以借些不吃虧的外債,要用得好,還得起”,這是打破閉關自守以后的新形勢。他指出:“外資還要不要,外國技術還要不要?一定要,而且還要充分利用,只不過把期限延長一點就是了。”
第四,對外開放中量力而行、循序漸進、不要折騰。改革開放起步之時,針對當時脫離我國實際、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速度的經濟建設指導思想,陳云指出:“可以向外國借款,中央下這個決心很對,但是一下子借那么多,辦不到。有些同志只看到外國的情況,沒有看到本國的實際,這是缺點。對于外債的分析。現在誰也不反對借外債,但對所借外債要加以分別。利用外資來進行建設,我們的經驗還很少,需要認真加以研究。”
1979—1983年:積極穩妥,總結經驗
經濟特區創辦的最初萌芽是從建立外貿出口基地開始的。從陳云對對外開放一貫積極倡導的思想看,他對經濟特區的創辦是支持的。
1978年四五月間,中共中央、國務院選派三個代表團(組),分別到國外和港澳考察借鑒。其中一路為國家計委副主任段云為組長的香港、澳門經濟貿易考察組。6月3日,中央政治局聽取和討論了考察組的《港澳經濟考察報告》,提出:把寶安(深圳)、珠海兩個基地建設好,千方百計保持我在港澳市場的優勢地位。為了把兩個縣盡快建設好,有必要實行某些特殊管理辦法,并建議把寶安(深圳)、珠海兩縣改為兩個省轄市,相當于地委。此時的出發點是建設出口基地、增加外匯,還沒有建特區的思想。
1979年4月1日—2日,廣東省委召開常委會議,討論出席中央工作會議的匯報稿。匯報稿向中央提出幾點要求和建議:一是改革現行管理體制,給地方多一些權限;二是外匯收入擴大地方分成比例;三是充分利用外資,搞綜合補償等形式,解決廣東電力、燃料、交通等薄弱環節;提出劃定貿易合作區,吸收外商來廣東投資設廠。當前,國際上出口加工區,遍及歐、亞、非、中東和拉美等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運用國際慣例,將寶安、珠海和汕頭市礐石、達蠔三地劃為對外加工貿易區。當時,廣東省委對在深圳、珠海、汕頭搞出口加工區的名稱一時還定不下來,所以暫定名為“貿易合作區”。據時任廣東省委第一書記習仲勛回憶,這次會議“確認根本的出路還是希望中央給廣東放權,抓住當前有利的國際形勢,讓廣東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在四化建設中先走一步”。
同年4月中旬,在中央工作會議期間,習仲勛向鄧小平匯報了這個設想。鄧小平指出:“還是叫特區好,陜甘寧開始就叫特區嘛!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6月6日,廣東省委向中央和國務院上報《關于發揮廣東優越條件,擴大對外貿易,加快經濟發展的報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廣東、福建兩省省委的報告,決定在兩省對外經濟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使之具有較多的自主權,并指出,關于出口特區,可先在深圳、珠海兩市試辦,待取得經驗后,再考慮汕頭、廈門設置的問題。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福建省委關于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兩個報告。
陳云對出口特區增加外匯收入的作用予以積極肯定和贊成,把特區歸為增加外匯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1979年9月,陳云在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召開的匯報會上指出:“廣東、福建特殊區增加上繳的外匯,同增加石油、煤炭出口的外匯,旅游業的純上繳外匯,紡織品、輕工業品、重工業品和工藝美術品等出口收匯能增加上繳的部分一起,列為增加可靠外匯收入的四大來源。”由此可知,陳云對當時的特區擴大出口、增加外匯是積極倡導的。
對試辦經濟特區,陳云反復強調一定要試點,要“邊實踐、邊探索、邊總結經驗”。但這個試驗必須是可以控制的,這和陳云一貫主張改革開放要積極穩妥的思想一脈相承。他強調: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論研究、經濟統計和經濟預測,更重要的還是要從試點著手,隨時總結經驗,也就是要“摸著石頭過河”。
1979年,深圳、珠海兩個經濟特區正在積極籌建,深圳的蛇口工業區已經開始施工,進度較快。廣東對外經濟活動開始出現蓬勃發展的新局面。但是對于特區,“到底搞成什么樣?你有你的理解,我有我的理解,出現一些原來意想不到的問題,是意料的事。我們不是在這塊陣地上后退的問題,而是怎樣正確總結經驗,繼續向前進的問題”。
試辦特區最初是作為廣東、福建兩省特殊政策、靈活措施的一部分提出來的,并不特別引人注意,但在1980年3月的廣東、福建兩省會議上開始單列出來。在會議的討論過程中,到會同志考慮到特區不但要辦工業,也要辦商業、旅游、房地產等行業,不但要拓展出口貿易,還將在全國經濟生活中發揮多種功能,因此“出口特區”這個名稱,就難以概括其全部功能和作用。谷牧根據會上討論的意見,同意改名為涵蓋面更寬的“經濟特區”。會議形成的《廣東、福建兩省會議紀要》指出:特區主要是實行市場調節,產品主要是出口,以三資企業為主。
《紀要》發出后,經濟特區建設受到各方面更廣泛的重視,許多地區也紛紛要求設立經濟特區或采取一些經濟特區的政策。面對各地要求辦特區的“熱情”,陳云的態度是不贊成。1981年12月22日,陳云在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上說:“廣東、福建兩省的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市在部分地區試辦經濟特區,現在只能有這幾個,不能增多。”對許多省不顧實際情況盲目提出搞經濟特區的要求,陳云毫不猶豫地加以阻止:“像江蘇這樣的省不能搞特區,既要看到特區的有利方面,也要估計到特區帶來的副作用。例如:人民幣與外幣同時流通,對人民幣不利,會打擊人民幣,因人民幣‘腿短’,外幣‘腿長’。”在這次會上,他明確要求:“特區現在第一位的任務是認真總結經驗。”
陳云的論斷符合經濟特區的最初定位,特區是試驗,試驗就是局部的,處于觀察期,這就意味著全國其他地方不能盲目跟風、四處開花辦特區。而且這項試驗才剛剛實施,不是推廣的時機,要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突破。
廣東貫徹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之際,沿海地區走私販私開始形成風氣。1982年1月5日,中紀委一份反映廣東一些地區走私活動猖獗的《信訪簡報》送到陳云手上。作為時任中紀委第一書記,陳云批示:“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并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在陳云的批示旁,鄧小平又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1月11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會議,貫徹鄧小平、陳云等中央常委的批示,決定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并發出《緊急通知》。
《緊急通知》下發兩周后,陳云再次說起特區第一位的問題是總結經驗。1982年1月25日,陳云同國家計委負責人座談時,又針對當時情況指出:“現在搞特區,各省都想搞,都想開口子。如果那樣,外國資本家和國內投機家統統出籠,大搞投機倒把就是了,所以不能那么搞。特區第一位的問題是總結經驗。”
陳云的“總結經驗”說也給特區造成了不小的壓力。當時的廣東特別是深圳受到方方面面的壓力,把經濟特區說成了給外國資本家搞的“飛地”,經濟特區成了走私通道,特區不是社會主義的傳言滿天飛,一時很有些“秋風蕭瑟”的味道。4月,谷牧到特區檢查工作,著重談了陳云的“總結經驗”,澄清了特區同志對“總結經驗”的片面理解。他分析道:“現在說總結經驗,沒有說改變政策。總結經驗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自己,以利再戰,繼續前進,沒有什么別的意思。只有那些不了解我們黨的政策和實際情況的人,才會妄加猜測。不要聽那些不是來自中央的各種各樣的說法,總結經驗也要敢于正視各種各樣的問題,不要回避我們的缺點,要敢于正視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這是對陳云“總結經驗”說的有力注解。
“只有總結經驗,才能更好地執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進一步試辦好經濟特區。”有鑒于此,廣東省委委托廣東省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主持起草全省三個經濟特區的報告,起草費時九個月,九易其稿。1982年10月,廣東省委向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上交了《關于試辦經濟特區的初步總結》。《總結》指出:“自從陳云同志作出了關于‘特區第一位的問題是總結經驗’的重要指示以后,為了總結試辦特區的經驗,省委常委多次進行了討論。現在這份總結報告,仍然是初步的,對許多問題的認識還不深,今后需要進一步實踐和總結。”《總結》共有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試辦特區的主要成績;二是工作中的主要缺點和問題;三是幾點初步的體會;四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
10月30日,陳云閱后,做了批示:“看了廣東10月22日試辦特區初步總結,很好。要不斷總結,因走私分子會用各種方法。此件上說的不能以罰代刑,很好,必須既有罰又用刑。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11月16日,陳云在聽取書記處討論《關于試辦經濟特區的初步總結》情況的匯報后說:“上次批語中說,‘必須不斷總結經驗’的意思是:走私分子、投機倒把分子以及各種經濟犯罪分子會針對我們工作的不斷改善而不斷變換手法,因此不能滿足于總結一兩次經驗,必須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拿出新辦法。”
1982年10月30日,陳云在廣東省委和省政府《關于試辦經濟特區的初步總結》報告上批示:“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
在廣東省委起草全省三個經濟特區初步總結報告的同時,深圳市委要求“全市各個單位都要拿出一定的時間,對上半年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總結”。一方面,經驗總結工作要突出重點,“切忌那種面面俱到和蜻蜓點水的議論問題”;另一方面,要與中央和省委關于辦好經濟特區的系列指示結合起來,并要求各單位的總結材料應“在七月中旬報送市委”。1982年9月25日,深圳市向廣東省并中央遞交了《深圳經濟特區試辦情況的總結報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試辦深圳經濟特區的主要情況和初步成效。僅就經濟增長而言,截至1981年,全市工農業總產值3.7億元,比1978年增長1倍多;財政收入1.3億元,比1978年增長4倍多;地方外匯收入5345萬美元,比1978年增長1倍多。第二,試辦經濟特區的幾點體會,回顧了三年來深圳經濟特區的工作。第三,經濟特區建設亟待解決的五個方面問題。上述問題的實質在于要使經濟特區真正“特”起來。
在初步的經驗總結得到中央基本肯定以后,經濟特區作為中國對外開放的一面旗幟,在探索中向前發展。從1979年到1983年,經過四年的努力,特區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工農業總產值增長十多倍,引進了一批外資和先進的技術設備,進行了經濟體制的突破和探索,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
1984年之后:高度關注,明確贊成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0日,鄧小平視察深圳、珠海、廈門三個經濟特區,不但肯定了其經濟建設的成績,而且醞釀推廣某些做法。他指出:“我們建立特區,實行開放政策,有個指導思想要明確,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現在的特區之外,可以考慮再開放幾個港口城市,如大連、青島。這些地方不叫特區,但可以實行特區的某些政策。”
1984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在北京召開部分沿海城市座談會。會議決定:進一步開放天津等十四個沿海港口城市,并在擴大地方權限和給予外商投資者優惠待遇方面,實行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會后形成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會議委托谷牧,專程到杭州向陳云匯報,聽聽陳云對《紀要》的意見。4月24日,陳云拿到《紀要》稿等材料后,“連散步都取消了,把《紀要》看了兩遍”,“是很用心看的”。看完材料,他完全贊同開放沿海港口城市,對特區也是第一次給予了明確的贊成:“現在,特區還沒有‘拳頭’產品,深圳也沒有。但是,深圳有新的管理辦法,這也是‘拳頭’。這樣管理,發展得很快呀!有關深圳的報道,每一篇我都看了。要它那里搞‘拳頭’產品有困難,它的拳頭不是產品,而是管理辦法。”
到了上世紀90年代,鄧小平發表南方談話,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步伐越來越快。陳云幾次要去深圳特區視察,打算帶體制改革和特區辦公室的有關領導同志一起去進行實地的考察訪問。雖然始終未能去成,但是1992年4月他專門派了他的秘書許永躍到廣東進行調查研究。陳云強調:你去了之后,就說是我讓你去的,你是代表我去的。秘書回京之后,陳云聽了詳細的匯報。匯報過程中,他特別注意兩個問題,一個是出口創匯能力,一個是科學技術和經濟發展所帶來的變化。他對改革開放后新的技術尤其是電子信息技術給中國產業結構帶來的變化特別地感興趣。他認為特區改革是有特點的,有成效的。
1992年6月,李先念病逝,陳云十分悲痛,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悼念李先念同志的文章。文中公開肯定、贊成特區的發展。文章說:“先念同志和我雖然都沒有到過特區,但我們一直很注意特區建設,認為特區要辦,必須不斷總結經驗,力求使特區辦好。這幾年,深圳特區經濟已經初步從進口型轉變成出口型,高層建筑拔地而起,發展確實很快。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建設規模比過去要大得多、復雜得多,過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當前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很多已經不再適用。這就需要我們努力學習新的東西,不斷探索和解決新的問題。”
1992年4月,陳云在聽取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吳邦國、黃菊關于上海工作情況匯報時,稱贊他們的工作做得很好。當吳邦國談到上海開發浦東,打的是“中華牌”,歡迎全國各地來上海投資時,陳云指出:“應該這樣。上海有很好的基礎,尤其有人才優勢。上海今后的發展一定會很快。上海大有希望。”他在談話中還對黃菊說:“不是有新聞記者向你打聽陳云對開發、開放浦東的態度嗎?你回答得很好,我非常贊成開發、開放浦東。”
1993年春節,陳云和上海市黨政負責同志在一起(前排左起:陳國棟、陳云、吳邦國、黃菊)
陳云經濟特區建設思想的重要意義
陳云對經濟特區的態度經歷了謹慎支持、總結經驗到公開贊成的逐漸變化的過程。一方面,經濟特區不斷取得的重大成就,使陳云的思想不斷發生變化,堅定了陳云繼續試辦特區的信心;另一方面,陳云的思想變化過程對新時代改革開放戰略的推進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第一,始終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從上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陳云對特區建設的思想變化軌跡,是隨著特區實踐的不斷發展而變化的。1979年,剛建市的深圳市生產總值僅有1.96億元,人均GDP僅僅606元。1989年已經達到115.66億元,到1994年已經突破600億元,達到615.19億元。經濟特區率先打破“鐵飯碗”,改革勞動用工制度,實行勞動合同制;實施土地使用權“第一拍”,拉開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努力培育證券市場,探索建立社會主義股票市場;提出“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口號,讓舉世聞名的“深圳速度”成為時代的價值坐標;等等。這些成就的取得,符合陳云“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交換、比較、反復”的思想。進入新時代,事業越發展,新情況新問題就越多,也就越需要堅持實踐為導向,在實踐上大膽探索,不斷推進實踐創新。
第二,推進改革開放既要積極,又要穩妥。陳云指出,我們的改革,問題復雜,不能要求過急,走彎路的損失比慢一點的損失多。當試辦的四個經濟特區還沒有取得足夠經驗時,頭腦發熱,急于求成,在全國立刻一哄而起到處辦特區顯然是不適當的。對于實施一個好的決策,不分步驟,不區別不同情況,而搞“一陣風”,只會使“好”的決策變形、扭曲,好事反而成了壞事。當前的改革開放進入深水區,必須堅持膽子要大、步子要穩,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個腳印,穩打穩扎地推進,做到“蹄疾而步穩”。
第三,加強執政黨的建設,必須全面從嚴治黨。經濟特區創辦之初,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出現的問題也是前所未有。“一切向錢看”的資本主義腐朽思想,侵蝕著黨的風氣和社會風氣;黨員干部以權謀私、違法亂紀、貪污受賄、腐化墮落屢屢發生。陳云反復強調執政黨的黨風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關系到改革成敗,關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因此必須從嚴治黨,常抓不懈。在當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階段,必須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建黨緊密結合,集中整飭黨風,嚴厲懲治腐敗,凈化黨內政治生態,為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提供重要保證。
陳云有關經濟特區建設的思想促進了經濟特區建設,也是對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理性思考。作為改革開放初期特區思想的重要成果,陳云思想中蘊含的改革智慧與改革思維,為當前推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啟示。
來源:黨史鏡報(原載《上海黨史與黨建》,標題為《陳云在經濟特區建設過程中的思想變化探析》。內容略作調整,注釋從略)
作者:王 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