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團隊與消防車、救護車短暫僵持 視頻截圖
近日,有網友于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遼寧朝陽市一道路上,一群正在列隊的徒步團隊與消防車以及救護車僵持,阻礙上述公務車輛通行,后彼此各讓一步后,恢復通行。
7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該事件發生于朝陽市大凌河景區內道路,與徒步團隊僵持在一起的消防和救護車輛系在此處參加備勤的車輛。 目前,景區正在研究如何處理此事。
徒步團隊與消防車、救護車
在景區內短暫僵持
網傳視頻中,該群徒步團隊成員占據道路中央位置。他們均身著紅色上衣、白色褲子,有部分成員手持廣告宣傳旗幟,在兩輛消防車及一輛救護車駛來時并未讓開道路空間。在僵持一兩分鐘后,消防車、救護車靠邊,徒步隊伍繞過消防車及救護車,列隊前行。
7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核實到,該事件發生于朝陽市大凌河景區內道路,與徒步團隊僵持在一起的消防和救護車輛系在此處參加備勤的車輛。
▲徒步團隊在景區行走 網傳視頻截圖
景區管理處一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事發時間為7月17日晚7時許,“我們這邊搞一個大型活動,叫‘凌河之夏’,因為觀眾比較多,所以消防車和救護車每天晚上在這備勤。往常車基本(晚上)6點半就到了,昨晚上他們7點鐘來的,跟我們景區內的徒步團隊正好走了個面對面,徒步團隊就沒給他讓道。”
這名負責人表示,因為目前沒有對徒步團隊的相關規定出臺,所以在不影響大局的情況下,景區允許他們存在。“他們在我們這里(景區)有幾百人,我們規范他們,盡量不要發生擾民的行為。但這次他們的行為就不僅是擾民,應該是妨礙公務了。”
目前,景區正在研究如何處理此事。據荔枝新聞報道,7月18日,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將聯系徒步團隊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
當地居民曾反映:
景區徒步團隊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紅星新聞記者查詢得知,2024年5月,曾有當地居民于領導留言板反映大凌河風景區暴走團(徒步團隊)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事,該用戶稱:“大凌河風景區作為朝陽市的一張名片,市內大凌河風景區觀景道路,一到夏天多支暴走團隊在行走時舉著有廣告宣傳的大旗穿著帶有廣告宣傳的衣服,占據觀景道路公共空間,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希望減少暴走團隊,恢復大凌河安靜優美的環境。”
對此,朝陽市水務局曾回復稱:“暴走團”影響已成為近年來頗具爭議的社會現象,大凌河景區也活躍著多支暴走團隊。目前,國內尚未出臺針對“暴走團”進行行政執法的相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規范景區內暴走團行為秩序,大凌河風景區管理中心制定并向暴走團明令提出4條措施:一是團隊不得發布條幅類廣告;二是團隊行走寬度不得超過3米;三是統一規劃行走路線,不得出現隊伍重疊現象;四是音響聲音調到盡量小,不得出現擾民現象。同時,還向暴走團人員倡導在鍛煉時不僅要考慮自身的利益和樂趣,還要充分考慮他人的感受和權利;并呼吁社會各界人士要增進對暴走團群體健身需求的理解和包容。
▲徒步團隊與消防車、救護車短暫僵持 視頻截圖
律師說法:
消防車等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享有優先通行權
如執行緊急任務,拒不避讓將擔責
對此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但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享有此權利。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認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消防車、救護車備勤與執行緊急任務有所不同。本事件中,備勤的消防車與救護車通常不屬于執行緊急任務的狀態,此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沒有讓行的法定義務,一般不會因為阻礙備勤的消防車、救護車而承擔法律責任,很難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為依據對其進行處罰。
雖然阻礙備勤的消防車、救護車,一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在阻礙過程中,消防車、救護車接到緊急任務開始執行任務,此時仍拒不避讓,或阻礙行為情節嚴重,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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