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希/漫畫
7月21日訊(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湖法)“精英企業家”竟是失信被執行人!所謂“澳門青年才俊”“文娛產業新星”,竟是一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雙面人”!近日,湖里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典型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簡稱“拒執罪”)案件。
發現線索:姓名“高度雷同”,他到底是誰?
此前,執行法官在上網時發現珠海市澳門年輕企業家排行榜上,有一名為“顏甲龍”的男子格外醒目,不是因為其年少有為、光彩奪目,而是其姓名與該執行法官承辦的一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顏乙龍”高度雷同。
敏銳捕捉到這一信息后,執行法官立即展開網絡搜尋,大量搜索“顏甲龍”及“年輕企業家”相關信息。“顏甲龍”這個人的照片及其擔任副會長、在橫琴設立公司等各種報道層出不窮,報道配圖中的人物,與被執行人顏乙龍面貌相似。
顏甲龍到底是誰?是不是被執行人顏乙龍?他與被執行人顏乙龍又到底有何關系?如果他就是被執行人,為何他是澳門籍?案件線索撲朔迷離。
撥開迷霧:所謂“精英企業家”,竟然是老賴!
執行法官隨即與案件申請執行人一起比對宣傳報道上的人物照片,高度存疑。此后,執行法官趕赴顏乙龍的住所地核查戶籍情況,并前往廈門市出入境部門調取顏甲龍與顏乙龍的出入境信息進行比對,終于確認“顏甲龍”與“顏乙龍”實為同一人!
原來,判決生效后,顏乙龍非但不履行還款義務,反而動起歪腦筋。他先是注銷了大陸戶籍,隨后辦理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搖身一變以“澳門居民顏甲龍”身份在珠海活動。
執行法官以“顏甲龍”身份重新核查其財產狀況,得知其開辦了多家公司,并以“澳門年輕企業家”自居,活躍于商界,甚至擔任澳門音樂產業協會副會長,高調宣傳其打造“粵澳文娛生態”的商業藍圖。經查實,顏甲龍對其開辦的公司進行實際注資,且其在珠海、澳門活動期間有大量收入,具備履行能力卻拒不執行。掌握充分證據后,法院依法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自食苦果:拘役6個月,緩刑1年
在強大的執行威懾和司法權威面前,顏甲龍最終認罪服法,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湖里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顏甲龍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認罰,并歸還了部分款項(30萬元),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拘役6個月,緩刑1年。
近年來,湖里法院持續加大對拒執罪的打擊力度,有效震懾被執行人,促使其主動履行義務。近3年湖里法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拒執罪案件30件,已經判決有罪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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