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50歲的康日新開始掌握中國核工業的“航母”,也是因此,他被稱為“中國核掌門”。在康日新之前,中核集團已經連續虧損了13年。康日新能力很強,上任后就大刀闊斧的“改革”。在他的任期,短短5年時間,集團的主營業務收入,就提高了234億元。
康日新一下子成了集團的“大圣人”,隨后各種頭銜蜂擁而至。什么“中紀委委員”,什么“央企”一把手中,唯一一個中共十七屆中央委員等等。就是這樣一個能人,卻一點兒經不起調查。相關部門接手康日新案子后,僅僅用了半年,就讓康日新從高高在上,跌落至了“谷底”。
康日新出生于農民家庭,大同人。他曾經當過食堂管理員、教師、快遞員等職務,上世紀70年代,在大同縣水利局楊莊電灌站工作的康日新,被單位推薦到上海交通大學反應堆工程專業學習。這就是康日新命運的轉折點,往后的日子,康日新與核電緊密地“綁定”在了一起。
當時,大學學制是5年,而康日新只學了3年的“反應堆”專業。雖然他理論相對較弱,但參加工作以后卻積累了不少的經驗。那年,康日新還接到組織的通知,要他去秦山核電站去演講。康日新的專業能力是不容置疑的,在他擔任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的時候,主管的就是技術。
康日新平日里,生活中的樣子,各有說法,有人說他很隨和,也有人說他“一言堂”。其實,康日新的身上,兼顧了這兩種特點。康日新在工作中,不會喊一些虛頭巴腦的口號,更注重實際情況。而他在作出決定公布后,不允許其他人提出另外的意見,也就是“獨斷專行”。
康日新曾經很是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在能力和清廉這兩方面,擁有足夠的自信。然而,打臉來得太快,康日新說的:如果我退休時,大家評價說,康日新在這個位置上是不謀私利的,我就很欣慰了。等他被抓捕起來,回顧這句話時,顯得尤為可笑。
康日新坐上“核掌門”的位置僅一年,他就開始了撈錢之路。經查,從2004年至2009年,康日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660萬元。這筆錢與一起競標案有關系。
2004年,我國政府決定為浙江三門、廣東陽江,共計四臺機組,進行第三代百萬千瓦級核電招標。這年年底,“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中核集團”、“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三家權威機構,組成了一個“核電招標籌備組”。
為了獲取這筆贓款,康日新聯合“中國技術進口公司”總裁蔣新生,以及“中廣核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沈如剛一起,秘密向法國阿海琺集團,泄露了標價。這樣就使得阿海琺集團獲得了價值80億歐元的項目。
案發后,康日新退繳了全部贓款贓物,法院審理后,認定康日新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受賄罪”。根據他的受賄數額,情節,加上他歸案后主動交代辦案部門未查清的部分受賄事實,最終法院判決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值得一提的是,那個蔣新生被抓后,因為這個事情被法院以泄露國家機密罪,以及受賄罪,判處了有期徒刑20年。雙方所犯同樣的事情,結果卻大不相同,除了主謀、參與者的區別外,康日新還有其他的問題。
康日新還參與了“炒股”。雖然公司的利潤在不斷增高,為何中核集團卻在四處融資?2008年11月,中核集團發行了該年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發行總面值為18億元,期限是5年。短短幾個月后,公司又發行了“企業債券”。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異常現象”?后來查明康日新在2008年違規炒股,虧得太厲害了。
康日新太過自信,從他當總經理的時候,每筆投資都能收獲利潤。這讓他低估了股市風險。康日新“炒股巨虧”,終于東窗事發。
康日新為何會落得如此下場?主要有三點原因。首先是中國核電系統招標中,灰色交易利益非常大。馬克思早就說過:“如果有20%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于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
然后是中核集團的權力過于集中,也就是康日新“一言堂”。在這種領導獨斷的領導下,部下慢慢地只會形成官僚主義。這就是后來中核集團拿出公款去理財炒股,最后形成了巨大的虧損。
最后是監管方面的缺失。
截至目前,沒有官媒發布過康日新的死訊,因此推測他仍在服刑期間。康日新本可以在中核集團“青史留名”,然而他的貪欲,把他從一個正面形象,一下子拉下“神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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