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引發公眾強烈不滿的視頻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
遼寧朝陽,一支老年“暴走團”在組織活動時,竟然阻攔了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的通行。
畫面中,三輛車被迫停駛,而“暴走團”成員卻毫無避讓之意。
雙方僵持時間長達一兩分鐘,最終救護車選擇靠邊讓行,老年團隊才緩緩繼續前進。
這群人站在馬路中央不動如山,看到這一幕真是讓人焦急萬分。
針對此事,人民日報也發聲,明確指出此類行為不應被忽視。
暴走團隊長提出辯解
遼寧朝陽,7月15日晚間,大凌河景區附近的道路上,一支人數眾多的隊伍正在行進。
他們身著統一服飾,步伐整齊劃一,音響播放著節奏鮮明的旋律。
這是一支長期活躍在此區域的老年“暴走團”。
突然,后方傳來急促的警笛聲。
兩輛消防車與一輛救護車亮著警示燈,試圖從隊伍一側通過。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這支龐大的隊伍并沒有做出常規的避讓反應,而是依舊保持原有隊形,緩慢前行。
車輛的警報聲與隊伍播放的音樂混雜在一起,形成刺耳的對比。
該視頻由現場路人拍攝上傳,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事件曝光后,暴走團負責人接受了媒體采訪,其解釋不僅未能平息爭議,反而激起了更大的公眾情緒。
他堅持認為自己和團隊并無過錯。
首先,他聲稱,根據他的“判斷”,消防車與救護車當時處于“待命”狀態,并未執行緊急救援任務。
在他看來,既然不是緊急情況,就沒有必要讓這支上百人的隊伍打亂隊形讓行。
此外,他強調團隊成員的安全至關重要。
這些成員多為年長者,若突然向兩側散開,極易造成混亂、摔倒甚至踩踏事故。
為保障“隊員安全”,維持原有隊形,讓隊伍先通過是“最安全”的選擇。
他還特別提到,他們行進的區域是“非機動車道”。
公眾在等待官方回應幾天后,當地公安機關作出說明:這是一起“文明素養問題”,已對暴走團組織者進行了“教育引導”。
這一處理結果,讓本已高漲的輿論情緒進一步升溫。
人們的憤怒源于,這并非單純的“文明”問題。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阻礙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將受到警告或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處拘留并處罰款。
官方媒體評論
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主流媒體也相繼發表評論。
人民日報指出,老年“暴走團”妨礙應急車輛通行、占用公共空間等行為,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案例。
此類行為不僅擾亂了公共秩序,還可能加深社會對老年群體的負面印象,加劇公眾對“老年人不守規矩”的刻板認知。
近年來,老年人行為失范的事件屢見不鮮,常被誤解為“缺乏修養”或“倚老賣老”,使得部分年輕人將對個別老人的不滿擴大到整個群體,影響了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
原本應是城市中一道積極健康的風景線,老年暴走團卻因占用機動車道、逆行、噪音擾民等問題飽受詬病。
“執行緊急任務時”這七個字,被暴走團負責人當作行為合理性的依據。
也正因存在這一限定條件,讓“待命”狀態成為可被利用的模糊地帶。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只要消防車、救護車鳴笛上路,就代表其具有優先通行的權利。
每一次車輛出動,背后都可能關系到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這種優先權,不應以是否正在“執行緊急任務”作為判斷標準,而應基于其車輛本身的特殊性質。
法律專家普遍認為,相關法規的核心在于維護公共安全,即便車輛處于“備勤”狀態,其潛在的職責也要求公眾給予充分配合。
以是否“緊急”作為是否讓行的依據,實質上是對公共安全的忽視。
對于此事,你持何種觀點?
參考來源
九派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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